第七章 同名主題曲
夏紫瞳走了,李洛騎著自己的小電驢,帶著程媛媛帶著程媛媛來到了京城音樂學院。
時間還早,兩人找了處沒人的地方繼續膩歪。
對於熱戀中的人來說,能在一起的時間絕對不會分開。
“老公,你說的同名主題曲是真的嗎?”程媛媛問道。
現在的程媛媛都快成了樹袋熊,幾乎是掛在李洛身上了,而且喊起老公來也變得無比自然。
對此,李洛自然是無比開心的,有人愛自己,很幸福。
“當然是真的。”
李洛摟住程媛媛的脖子,說道:“要不你明天上午幫我簡單錄一下,到時候也好跟夏紫瞳談。”
“好啊,需要伴奏嗎,我可以找學校的同學幫忙。”程媛媛興奮道。
能幫助李洛她非常開心。
“那倒不用,用鋼琴或者吉他都行,就是個簡單的小樣而已。”李洛道。
程媛媛聞言起身,說道:“我這就回宿舍拿吉他,現在就錄好不好?”
“沒必要這麽著急吧?”
“有啊,這是我第一次幫你呢。”
“那隨你吧。”
兩人呆的點方李宿舍不遠,程媛媛沒多久就把吉他拿了過來。
“老公,把曲譜給我。”程媛媛說道。
李洛愣住,完蛋,忘了自己還沒把歌寫出來。
“咳咳……忘公寓了。要不我先唱一遍,然後你跟著學。”
“可是,你會彈吉他嗎?”
程媛媛一臉生無可戀,沒想到會出這樣的烏龍。
李洛接過吉他,抱在懷中,隨手撥了幾下琴弦。
“小看人是吧,請欣賞本人的表演。”
當年為了追蕭詩雅,李洛可是對吉他下過一番苦工的。
水平雖然不能跟專業的比,但也麵前達到了業餘高級。
“又回到最初的起點
記憶中你青澀的臉
我們終於來到了這一天……”
李洛聲音不高,唱功很一般,也就普通的KTV水平,但程媛媛聽得卻雙眼發光。
好帥哦。
而且寫的歌曲還這麽優秀。
我程媛媛太幸福了。
接下來,李洛一句句把歌曲交給程媛媛,然後他彈吉他,程媛媛演唱,用了半個小時就把歌曲學的差不多了。
李洛看著已經能自彈自唱的程媛媛,忍不住感慨。
到底是專業學音樂的,比自己這個半吊子強多了。
用手機程媛媛唱得歌曲錄下來,李洛買了瓶水遞給程媛媛。
唱這麽久,兩人嗓子都幹了。
“媛媛,你以後是怎麽打算的?”李洛問道。
“什麽打算?我打算一直跟你在一起,嘻嘻。”程媛媛笑道。
“額……我不是說這個,我是說你對以後的職業規劃,比如是當老師,當歌手,當演員。”
程媛媛想了想,如實說道:“我沒有什麽夢想,其實就是喜歡唱歌。如果有機會,我也想登上更大的舞台,唱歌給更多的人聽。我,喜歡舞台上的感覺。”
看了眼沒有說話的李洛,程媛媛有些害怕:“如果你不喜歡我以後去當歌手,那我可以不唱的。”
李洛看著程媛媛,哈哈一笑:“我怎麽會不喜歡。你喜歡就去做,我支持你。”
“而且,你不覺得我們倆是天作之合嗎,我會寫歌,你會唱歌。說不定,今後我們兩個能夠橫掃歌壇呢!”
程媛媛聞言,大喜。
夢想和愛情,一個都沒有缺。
麽嘛
“老公你太好了!”
“嗬嗬,那是當然。”
兩人膩歪到宿舍關門時候,才依依不舍的分開。
……
轉眼到了第二天。
李洛跑到學校上了一上午的課,中午再次來到上次的咖啡廳。
一身職業裝的夏紫瞳已經在那裏等他了。
“你還真準時啊。”夏紫瞳看了下手表,11點59分。
“嗬嗬,是你來早了。合同帶了嗎?”
“給你!”
夏紫瞳沒好氣從包裏拿出合同。
經過昨天的一番討價還價,夏紫瞳對李洛的態度也隨意了很多,她覺得,李洛就是一個掉進錢眼裏的滾刀肉。
李洛接過合同,大致看了下,沒有發現問題後就果斷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作愉快,夏總。”
“我覺得有點不愉快。你說的同名主題曲呢?”夏紫瞳瞪了李洛一眼。
李洛不以為意,拿出手機,插上耳機,把耳塞遞給了夏紫瞳。
“公共場合,用耳機聽吧。”
夏紫瞳嫌棄的看了一眼李洛,還是接過他那買手機送的垃圾耳機塞進耳朵。
其實,夏紫瞳原本是沒有報太大希望的。
她知道李洛寫得小說非常好,但人的精力有限,一般在一個領域很厲害的人,在其他領域額表現都很一般。
一個寫小說的能寫出歌曲,這有點可能。
可若是說能寫出優秀的歌曲,那夏紫瞳對此隻能嗬嗬了。
耳機裏傳來吉他的聲音,夏紫瞳更加失望。
原本還以為是錄音棚錄製的呢,誰想到竟然是簡單的自彈自唱。
很快,耳機裏傳來一個清亮的女子聲音,讓夏紫瞳提起了一點情趣。
貌似,這歌還可以啊。
歌聲繼續,夏紫瞳眼神眯了一下。
“那些年錯過的大雨,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
好想告訴你,告訴你我沒有忘記……”
到了副歌部分,夏紫瞳徹底震驚了。
幸好聽了這首歌,不然損失就大了去了。
歌曲很優秀,夏紫瞳這點鑒賞水平還是有的。
可更加重要的,這首歌跟小說《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完美切合,把整條故事線都融入到了歌曲之中。
甚至,這首歌為故事做了一個升華!
夏紫瞳呼吸開始加重,她摘下耳機盯著李洛,凝聲道:“這首歌,我買了,你開個價。”
李洛開心一笑:“嗬嗬,我不賣。”
“你……你混蛋!”
夏紫瞳氣得快發瘋了。
這混蛋,竟然敢戲耍自己,她真想把麵前的咖啡潑到李洛臉上。
李洛見夏紫瞳臉都氣得紅了,趕忙解釋道:“別急嗎,歌我不賣,但是你可以給你免費用。”
夏紫瞳愣住,滿臉疑惑。
這下子又搞什麽鬼,他可不是個大方人,這一點從之前談版權價格就能看出來。
“夏總,歌給你隨便用,你用來當插曲也好,宣傳電影也好,我都不管。”
“為什麽?把版權賣給我你不是賺得更多嗎?”
李洛搖頭:“這首歌我會自己錄製,也會找歌手來演唱,至於是不是賺得更多,那就不需要夏總操心了。”
傻子才賣版權,小說版權才給了300萬的窮鬼,歌曲又能舍得給多少。
李洛準備讓程媛媛來演唱這首歌,然後借著瞳穎娛樂的渠道來給歌曲做宣傳,到時候賺得不比賣版權多。
夏國的版權意識很強,在音樂網站上,一首歌的下載費用在1元到2元不等。
如果操作得當,這首歌賺個一百萬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