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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善始善終

  “你喜歡我,是不是隻是因為我漂亮~!如果我長得不好看,你是不是就不會喜歡我了。”


  林庸一聽,頭都快炸了,媽的,好問題!


  一般人遇到這個問題,估計就傻傻的完蛋了。但林庸是誰!


  隻見林庸極為隨意地說道:“嗯……對!我喜歡你,就是因為你長得漂亮!而且是非常漂亮,看一眼,就做夢都是你的那種,但又顯得非常融洽,融洽得讓人害怕。”之後林庸話鋒一轉,嚴肅地扶住小葵的雙肩,深邃地雙眼直直地望住她:


  “每一個人在其他人眼中的漂亮程度都不一樣,有的人在某人眼裏貌若天仙,有的人卻不以為然,這世間從來都沒有統一的標準過,就像某個當紅明星,你的同班同學就覺得並不好看,但有的人就覺得最好看。而有的美是驚鴻一瞥,有的美是細水長流。沒有人會排斥美麗的東西,看見美麗的,自然就喜歡。就算有最漂亮的人存在,但也不是人人都會去追求她。敢問這世間漂亮的人還少嗎?沒有人敢說自己是最漂亮的。


  說到底,漂亮隻不過是一種屬性,讓我看見你喜歡你,但隻有你的靈魂才能決定我是否愛上你。你可以用千千萬萬種方式讓我看見你,但要讓我愛上你,卻隻有靈魂的認可才行,越愛你,你就越好看。世間每一對情人,其實都一樣。”


  小葵毫不猶豫地抱住了林庸,眼裏都是光:“你說什麽?再說一遍~”


  林庸撫著小葵的頭說道:“我說我愛你。”


  小葵把林庸抱得緊緊的:“不夠~再說~”


  林庸也緊緊地抱住她:“說多少遍都行,陽光、空氣、水……還有你,生命缺一不可。”


  小葵抬起頭來柔聲說道:“你說的~缺一不可,以後別想把我趕走。”


  林庸笑笑沒說話,隻是將懷裏的嬌軀再抱緊了一些。


  等小葵回到房間以後,林庸心中一直有些不安。最後還是忍不住拿出電話,撥打了一個號碼。


  “喂~”


  三秒之後,林庸喚了一聲:“名伶。”


  “你……還好吧?我在電視上看到了新聞,回到公司的時候,公司全都毀了。”


  林庸直入主題,聲音嚴肅:“名伶,現在情況十分危急,當時我是沒有辦法才逃到寫字樓,我所麵臨的敵人絕不是緬甸那些毒販可比的,連緬甸的毒販都找得到你,更何況是他們,你現在說不定已經暴露,憑借他們的能力,很快就能找到你,那是我最不願看到的事。你現在趕快想個辦法藏起來。”


  名伶笑道:“你照顧好自己,反正你又不在我身邊,這麽大的產業剛起步,又麵臨百廢待興的處境,怎麽藏?”


  林庸急道:“什麽產業!不要了!以後你還想要,我給你賺回來!我隻要你沒事!”


  名伶想了一想:“你說不要了……那就不要了,但是怎麽藏?現在整個城市都像是瘋了一般,街上到處都是老鼠和飛鳥。”


  林庸斷然說道:“你不能再呆在滬城,你現在馬上訂一張前往石城的機票,之後輾轉去,去找施文仁!我會去那裏接你。記住,這次要懂得隱藏自己。”


  “好~”


  掛完電話,林庸終於心情一鬆,給施文仁打了一個電話,安排了一下阮名伶的行程。之後再給家裏麵去了一個電話,確定家裏沒時候,才終於放下心來。


  等待的時間是非常漫長的,尤其是身邊不斷有蛇蟲鼠蟻爬過,整個基地的通風口和縫隙全被老鼠咬出大洞,修補的速度遠遠比不上它們摧毀的速度,而且越來越多,無孔不入的它們越來越猖獗,很多守衛的士兵甚至用上了噴火器!


  林庸依舊住在病房裏,被保護得很好。小葵則由塗影照顧,林庸並不擔心,唯一擔心的隻是國家和城市。


  據新聞報道,整個滬城都陷入了蟲鼠災害,所有的蟲鼠全都一股腦往著郊外趕去,好在對於市民隻有驚嚇,沒有傷害。沿路破壞了很多公共設施,造成了一定幅度上的經濟癱瘓。


  但林庸即便知道了,也無計可施,隻希望三天的時間快點過去,幾位傷員能夠自如行動應對災難。他除了擔心外,現在唯一能做的,便是躺在病床上,潛入輪回中,努力地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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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後。


  黃昏的非洲草原一如既往地鋪上一層血色的紅霞,林庸起身將身上的蚊蟲扇開,看了看雷諾的傷勢,經過三天的修養,雷諾身上的傷口大部分已經結痂愈合,躺在池塘邊的草地上閉眼休息,一旁的銀背大猩猩‘修’則似乎並不懼怕他,甚至還跑到它身邊,時不時扯扯它的耳朵打鬧,在它身上撿著鹽粒吃。


  這裏就像一個環境最好的醫院一般,林庸每天的工作隻有兩樣,第一是離開樹林到外麵去捕獵,再將獵物帶回來,保證雷諾的生理需要,第二則是交‘住院費’,收集大大小小的果子和嫩葉給這片土地的地主老大————修,換來和平的相處時光。


  媽的,這雷諾的食量可真不小,昨天帶回來的一整隻斑馬腿現在已經隻剩下骨頭了,那時起碼四十斤的肉啊!別看它一身是傷,這兩天估計體重還長了不少,看到這一幕,林庸其實還是挺開心的,動物的體重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這隻動物的力量,雷諾能夠恢複過來,體重也是標準之一。


  正當林庸想要起身外出森林捕食的時候,獅王雷諾突然站了起來,仰天長嘯一聲,竟然跟著林庸向外走去。


  它這是要幹嗎?難道要跟著自己出去捕獵?看著它眼裏的倔強,林庸沒有想太多,隻要他能行動,站在那裏也是一種威懾。


  兩隻雄獅走出樹林,向著草原上行進,黃昏的草原一片繁榮景象,遠遠望去,幾隻斑馬正在遠處吃草,林庸伺機而動,正準備對那幫斑馬動手,卻發現身後的雷諾竟然向更遠的方向走去。


  他這是要去哪兒?


  林庸看了看那幫斑馬,又看了看雷諾,無奈之下轉身跟著雷諾離開斑馬群。遠處的草地上,漸漸出現了兩個小山一般的身影。


  隻見那兩個生物一大一小,大的渾身滾圓,體型大到不可思議,比河馬還大!重量起碼達到了三噸以上,身上貼著油光發亮的灰白色裝甲,巨大的腦袋上,一顆獨角豎在鼻子上直衝上天,有七八十公分的長度,尖利的長角讓人好胡懷疑它可以洞穿這片大地上,一切可以看到的東西。


  是白犀牛!

  而他身後則尾隨著一隻小犀牛,雖然個頭比那大犀牛起碼小了六七倍,卻依舊屬於龐然大物,估計比林庸還要重上一倍。


  隻見雷諾死死地盯著那頭小犀牛,慢慢矮底了身子。


  喂,雷諾!你該不會是想獵殺犀牛吧?我肚子痛,我先走了!


  開玩笑?殺犀牛?獅子是什麽等級,犀牛是什麽等級!那可是陸地動物戰鬥力第二強的生物,除了人類和非洲成年大象能夠抗衡它之外,整個地球還有誰是它的對手?

  說得簡單一點,犀牛擁有最強的攻擊,無視你任何防禦。


  那犀牛三噸多重的身體,簡直就是一輛坦克,跑起來震天動地、摧枯拉朽,連大象都要懼它三分,鼻子上一根長角別說是直接捅進肉裏,就是擦著個邊,估計都得蹭下塊肉來!獅子上去,根本就是用小轎車撞火車頭啊!

  同時,犀牛還擁有最強的防禦,幾乎無視你任何攻擊。


  它身上蓋著厚厚的皮質裝甲,厚度平均達到了五厘米!五厘米是什麽概念,獅子最長的犬齒都隻有七厘米,咬都咬不進去!而且那犀牛全身都渾圓,根本無處下口,不信你咬個籃球給我看看?更別說是獅爪攻擊,那簡直就是在給犀牛撓癢癢。


  在林庸看來,這雷諾想要靠近犀牛的舉動,簡直和自殺沒有什麽兩樣。遠處的犀牛也已經發現了雷諾長長的鬃毛,朝向這邊牟牟地鳴叫了兩聲。


  然而雷諾竟然高揚起獅頭,從草叢裏竄了出來,大步朝著那隻小犀牛跑去。


  媽的,回來!別送死!林庸心急火燎,咆哮一聲也跟著雷諾衝了上去。


  這是一隻獅王,絕不會做毫無把握的事情,既然他主動出擊,目標還是那一頭小犀牛,那麽那麽說不定還真能有所收獲。林庸跟著它躥上前去,那隻成年犀牛立刻用前蹄在地上一震,揚起土灰埋低了頭就朝兩隻獅子衝了過來。


  眼見那龐然大物像是發了瘋一般快速往前衝,速度超過了三十五公裏每小時,鼻子像是攆路機一般貼著地麵,隨時等待碰到獵物往上一揚,結束結束獵物的生命。


  隔著還有將近一百米,林庸就已經有些害怕,那四隻蹄子隆隆的咋地聲震得林庸嘶叫發軟,隻想往後逃!然而雷諾卻一往無前,直直地向著大犀牛奔去。


  眼看這二獸就要相撞!大犀牛加快了腳步,林庸默哀地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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