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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當折不可

  林庸重新睜開眼睛,嗅到了高原草地的腥臭味,身邊一對狼崽子,嗷嗷地吮吸著巢穴裏母狼那早已幹癟的乳汁,看起來十分乖巧,仔細一看它們的眼睛。


  是無盡的冷傲與貪婪。


  昨天帶回來的小羊崽子,現在已經隻剩下啃不動的骨頭了,林庸此時還算體力充沛,趁著夜色活動了一下僵硬地身軀,迎風嗅了嗅,朝著遠處的高山上跑去。


  之所以選擇這邊,是因為他從風裏,嗅到了一絲汽油味。


  那邊,有人。


  林庸此時還是很矛盾,這因果結到底如何完成,他心裏一直沒有認真打算過,就算此時真的扔一個死人在自己的麵前,林庸也下不去口。但該走的路還是要走,林庸一路小跑,走走歇歇,孤身一狼越過草地、亂石和山坡,終於在黎明之前,到達了汽油味的發源處。


  這是一條細長的公路。


  不蜿不蜒筆直地通向遠方的雪山,仿佛是朝聖者的歸途一般,在朝陽的金輝之下,那雪山被照的耀眼奪目,讓人心生敬畏。


  林庸四下看了看,周圍竟有一處牧民人家,在公路的另一邊放羊。


  說實話,林庸呆在這裏是相當危險的,這些牧民大多數都有獵槍,雖然我國是禁槍的,但這草原上狼患嚴重,手裏沒一把槍,還真不敢在野外隨便走動。所以政府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真遇上狼了,你不可能讓人家牧民拿刀上去和野獸肉搏吧?最後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隻要藏民不拿槍作惡,那也就任隨他了。


  但對於林庸來說,這裏可謂是步步凶險,如果真遇上人,距離幾十米開外就可能掏出槍來一槍把自己崩了!


  真要說起來,不是人怕狼,而是狼應該怕人。


  林庸穿過公路,遠遠地躲在一堆亂石叢裏,靜悄悄注視著遠處的那群牧羊。這群牧羊由一個牧羊的小女娃看守,穿著厚厚地暗色藏服,頭發披散下來,臉上黝黑,眸子幹淨,看起來又邋遢又說不出的聖潔,口中還時不時地詠唱著藏語歌。旁邊跟著一隻牧羊獒,與她十分親昵,但瘸著一條腿跑也跑不快,時不時地吼兩聲,將羊群趕成一攏。


  林庸舔了舔自己幹裂的嘴唇,現在自己還不算饑餓,但卻很渴。這裏有人家,那麽肯定附近定然有水源,林庸繞著草原奔了一圈,來到了一條河畔。


  河邊豎著一個牌子,上麵用古老的藏文寫著什麽字林庸看不懂。但那藏文之下還有一排簡體小字。


  唐古拉山脈、沱沱河。


  這裏,竟然是長江的發源地!


  林庸舔著舌頭喝了兩口雪山上留下來的冰涼河水,望著遠處白皚皚的山脈連綿,心裏空曠明鏡,一片祥和,他頓生一個念頭。


  幹嘛還要吃人?幹嘛還要去完成那個鬼因果結?

  作為人的自己,分明已經可以自保,而作為狼的自己,也勉強能夠捕食。所有的進化都是建立在傷害的基礎上的,但我現在根本不‘需要’,根本全是‘想要’而已。難道就因為自己過剩的,而去毀了這片寧靜,毀了自己的心?

  這種避世的念頭越來越重,甚至隱隱主宰了林庸的內心,一方麵是林庸對爭鬥的厭惡,一方麵是不願意麵對因果結的殘酷,林庸險些就迷失其中。


  這裏蒼茫聖潔,倒不如就在這裏好好安心過一段時間又怎麽樣?反正左三已死,自己已經沒有什麽掛礙……


  當林庸想到左三時,突然一愣!

  自己原本也想安心過一生!但不是自己不安心,是這個世界不安心啊!

  這裏表麵上十分祥和,卻是最殘忍地善良假象,有羊就會有狼,沒狼也會有和你爭食的羊!你怎麽避?你隻看到了這片麵的安靜,以為那就是真實世界的本質,以為可以將這份寧靜充實自己的內心,但在世界的另一邊,依舊永無止境的上演著弱肉強食,你死我活的劇目,這裏是真實,那裏就不是真實嗎?


  說到底,這份祥和並不存在,是人麻痹自己的說辭,是人自我安慰的願景!真正的祥和,要的不是天高地闊的山水,而是堅定不移的內心。


  祥和不死不滅,那爭鬥一樣是無休無止,所以麵對現實吧,其實人人都在潛意識裏,想要吃了彼此……如何能在這樣現實之中,保持一顆赤子之心,不被紛擾的惡念迷惑?

  吃人也不過就是殺人而已,林庸隻是接受不了這樣的形式,但當他開始了狼那茹毛飲血的生活之後,也沒有那麽極端地拒絕這種方式,真正的問題永遠隻有一個。


  此行是善是惡。


  想到這裏,林庸眼神慢慢堅定了下來,絕不能死,而且要吃也得吃個惡棍!既然此處沒有惡棍,還是先保證自己的溫飽。


  他朝著那羊群認真窺探潛伏,尋找著捕獵對向。


  終於,他發現一隻小羊落單了,林庸極速猛地衝上去,一口就咬住了那隻小羊的喉嚨,還沒等那小羊死透,就拽著它向遠處飛奔,身後那隻跛腳藏獒沒命地地朝林庸追來,身後傳來那小女孩的哭喊。


  “巴拉!回來~!回來~!”那小女孩竟是怕老藏獒出事,將那藏獒生生喊住了,可見她對這老藏獒感情之深。


  那老藏獒追了幾步漸漸就要追上叼著羊的林庸,被身後的小女孩一喊,頓了頓腳步,站在原地向林庸爆吼了幾聲。


  林庸隻是回頭冷冷督了那藏獒一眼,便叼著小羊離開了。


  回到巢穴再次帶回來一隻小羊,巢穴裏的幾隻狼都流著口水圍了過來。林庸這回自己吃完後,將剩下的半隻羊丟給狼媽媽,守在它旁邊不讓另外兩隻狼靠近一步。


  敢過來就咬!你們這兩隻白眼狼,要吃自己去捕!

  隻等到那狼媽媽吃了個飽,林庸才退到旁邊趴下來休息。


  …………………………………………………………………………………………………………………………………………


  林庸在海上一飄就是二十天。


  這二十天裏林庸幾乎全沉在輪回裏,一邊過著狼的生活,一邊尋找著因果結的契機。


  現實中,通過海水濾化器獲得淡水倒也能保證生理需要,壓縮幹糧早就吃完了,林庸肚子餓,就隻能打開救生艙跳到海中去捕魚,十次能夠捕到一隻就已是萬幸,最讓林庸激動的是,有一次他潛到珊瑚叢裏,竟然抓回來一隻龍蝦,在如此淒慘的海上漂流生活中能回味一下龍蝦的味道,也別有一番感慨。


  為了保持體力,最好的方式就是睡覺。所以林庸的時間基本上都是在輪回中度過。


  經過二十天的曆練,林庸幾乎已經變成了一隻真正的狼。


  他狠辣,同一個羊群他目前已經抓回來五隻羊!


  他謹慎,為了捕獵,可以隱藏自己在亂石中一天一夜。


  他團結,從來沒有放棄過對家族的照顧。


  他殘忍,為了生存哪怕連皮帶骨,什麽都能吞下肚子裏去。


  那放羊的小女娃一連丟了五隻羊,甚至有幾天都沒有出現,全是他爸爸扛著槍在守衛羊群。林庸心中還是有些過意不去。這幾天都隻是抓些鼠兔之類的小食果腹。等林庸消停了幾天後再次看到她時,他已經被他父母打得渾身是傷。


  直到林庸看到,她手裏端起了一把獵槍。


  ………………………………………………………………………………………………………………


  林庸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十一天,此刻他已經餓得皮包骨頭,顫抖地將海水濾化器裏的杯子拿出來喝掉裏麵的半杯鹹水以後,林庸還不忘貪婪地將裏麵的液體吮幹淨,慢慢打開艙口,看著漫天的舒雲悵然。


  要是永遠沒有人發現我,難道要我死在這大海之上?現在自己臉下海捕魚的力氣都沒有了,這樣的日子,自己還能堅持幾天?


  林庸舉目四望,四周除了藍色還有什麽?意誌消沉的他正準備重新回艙,突然眼角瞟到海平麵一個零星的黑點。


  林庸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


  是……是船?

  “喂~這……這裏……”林庸因為喝了太多的鹹水,嗓子都幹啞了,聲音十分顫抖的。


  “喂………………喂!!!這裏!!!救命!!!過來啊!!!”林庸聲音越來越大,簡直是聲嘶力竭,二十多天第一次看到希望,怎麽能不激動。


  但這聲音實在渺小,根本傳不到那邊去,隻能看著那個黑點越來越小。


  林庸有驚又怕,匆忙地在艙內摸索起來,翻找出來一把手槍和一把煙火信號槍,那信號槍配有三顆信號彈。


  林庸抓起手槍對準天空。


  砰————!

  砰————!

  砰————!

  連發三槍後,洪烈的槍聲慢慢被海風吹得蕩然無存,仿佛沒有存在過一般。


  林庸接著拿出信號槍,裝上信號彈對準天空摁下了扳機。


  噗!嗤——————!

  一顆帶著紅光的彈頭飛向幾百米的高空,綻放出它絢爛的光彩,卻在普照的萬裏陽光下,顯得那麽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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