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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七十三章 在牆上留詩

  確定好房間之後,李凡和男子走下樓。


  老者和女孩兒一直在樓下等著,見兩人下來,老者和女孩兒的臉上,均露出期待的神色。


  老者很想知道李凡是否會在這裏住下?但他並沒有詢問。


  李凡笑了笑,道:“老人家,我覺得這裏還不錯,今晚就住這裏了。非常感謝你帶我過來。”


  老者聽後大喜,他看得出來,李凡並不是勉為其難的打算住這裏,而是真的覺得這裏還行。老者笑著道:“哪裏,哪裏,應該是我們感謝你照顧生意才對。”


  女孩兒則道:“叔叔喜歡這裏嗎?”


  李凡點點頭,道:“這裏幹淨簡樸,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叔叔喜歡住這裏。”


  女孩兒歡呼一聲,又道:“我也喜歡這裏,但我更喜歡家裏。”


  李凡笑道:“這話倒是沒錯,外麵再好,那也是比不過家裏的。”


  而後,老者向李凡告辭,已經黑了,他得趕回家去了。


  李凡目送二人消失在夜色中。雖然已經黑盡了,但並非漆黑一片,如銀的月光消退了無邊的黑色,今晚的月亮很圓,也很明亮。


  老者和女孩兒回去之後,李凡去城裏吃了晚飯,又轉悠了一會兒之後,才重新回到旅店裏。


  這個時候,夜漸漸深了,空上的圓月,也似乎更加的明亮。


  旅店房間裏,李凡站在窗邊,抬頭看了一眼空中的圓月。


  圓月,總是詩情畫意的,古代的很多詩人都喜歡以月亮作詩,或許正是因為它的詩意。


  夜更深,李凡斜躺在簡易的手工木床上,床邊的地麵上是一片淡淡的銀白色,就像是冬的寒霜一樣,那是從窗外透進來的月光。


  見此場景,李凡忽然心中一動,他想到了前世一首非常簡單,卻傳唱千古的詩。


  千百年來,那首簡單的詩引發了無數遊子的共鳴,那是前世最知名的古詩之一。


  那首詩正是詩仙李太白的《靜夜思》。


  想到這首詩,李凡從床上坐了起來,下床,再次站到了窗邊上。


  李凡剛剛離家,對家本來並不思念,但不知為何,自想到前世的《靜夜思》之後,再加上眼前的此情此景,對於家鄉,李凡開始有了淡淡的思念。


  思念很淡,卻很真實。


  這或許便是這首千古絕唱的魅力,能讓並不思念家的人,都在心裏產生了共鳴。倘若是一個離家很久的遊子,心裏本來就對家充滿了思念,此情此景之下,他再看到這首詩,心裏的共鳴必將極為的強烈。


  月白霜清,回頭看著透在床邊的月光,李凡的心裏忽然有些觸動和感慨,他從仙緣空間裏拿出一隻毛筆和墨水,提筆蘸上墨,在床頭斜對麵的牆上寫道: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沒有詩名,也沒有落款,僅有這二十個字。


  ……


  第二早上,李凡退房離開了旅店,在退房的時候,李凡對男子表示,如果他今晚還在鎮過夜的話,會再來這家旅店。


  男子自然極為欣喜,店隨時歡迎李凡來住。


  李凡離開之後,男子進入李凡昨晚住的房間,準備將房間打掃一遍,再換一套幹淨的床單被套。


  一進房間,男子便注意到了一麵牆上多出了幾句詩。


  “咦?”男子頗有些意外,這詩很明顯是昨晚那個年輕人留下的。


  “他哪來的毛筆?”男子在心裏嘀咕了一句,他這房間裏自然沒有準備毛筆,應該是那年輕男子隨身攜帶的了。


  “出遠門還將毛筆帶在身邊,看樣子應該是一個喜好書法之人。”男子又在心裏如此想道。


  對於李凡擅自在牆麵上寫字這一點,男子倒是不覺得有什麽,反正這店也開不下去了,寫幾個字就寫幾個字吧。


  而後,男子定睛仔細一看,這一看之下,心裏猛然一驚,不是他看出了這首有多好,而是因為字本身。


  男子不懂書法,但他卻看得出來,牆麵上的字寫得極好。


  怎麽個好法?他不知道,也形容不出。他隻知道字非常非常的好看,非常的有力和瀟灑,這是他看過的最好看的毛筆字。


  男子並不喜歡書法,他覺得字再好看,也就那樣。他也理解不了,為什麽一些喜歡書法的人會,看那些寫得好的字,簡直就是一種享受?

  看個字還能是一種享受?男子無法理解,他也看過一些被人稱之為是一種享受的字,他感覺不到是一種享受。


  字當然是好字,但也僅僅隻是好字而已,是享受就太誇張了吧?


  但是現在,男子看著牆麵上的字,他突然之間相信了那些喜歡書法的人的法。


  因為,此時的他真的感覺到了,看牆上的那些字是一種享受。那些字蒼勁瀟灑,就像是有生命一般在跳動,縹緲似仙。


  男子一時之間,竟看得有些入了迷。他從來沒有想過,不懂書法,也不喜歡書法的他,有一會因為幾個字而入了迷。


  但他現在真真切切的入了迷。


  原來,不是他不會因字而入迷,而是他之前看到的所有字,都不能讓他入迷罷了。


  男子對昨晚住店的年輕人肅然起敬,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一個比他還要年輕的年輕人,其書法造詣竟然如此之深。


  他之前還對年輕人在牆上寫字不在意,但是現在,他突然之間變得極為在意了。


  不是責怪年輕人擅自在牆上寫字,而是書法造詣如此之深的字寫在這牆上,簡直就是花重金也求不來的。


  男子莫名的變得十分興奮,不管他這店以後能不能夠開得下去,能有幸讓一位書法造詣如此之深的年輕人在牆上留字,那已經足夠了,也不枉他在這裏耗費了近一年的時間。


  本來,男子是不會有這樣的想法的。畢竟,藝術這個東西它終究是虛的,牆上的字再好,它也不是真金白銀。


  男子在這裏耗費了近一年的時間,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了錢。他是不會因為幾個字,而有不枉在這裏耗費了近一年時間的想法的。


  幾個字怎麽低得了近一年的時光和成本?

  但男子現在真的有了這樣的想法,近一年的時光也好,成本也罷,耗費了就耗費了,沒有關係。


  或許,這樣的想法男子並不會持續太久,但卻是真真切切的有了這樣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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