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漢興> 第401章 江華和約

第401章 江華和約

  徐世楊給李倧保留了一些麵子。


  他隻是接受了李倧投降,解除高麗軍武裝後,派遣部分精銳部隊進入高麗王京,控製住王京內所有重要據點。


  其餘所有齊軍部隊全部不允許進入王京,更別說高麗王宮了。


  李倧投降後,繼續享受郡王待遇,徐世楊要求齊軍將兵對高麗國王保持起碼的敬意,然後把李倧和主要兩班貴族送到江華島上。


  齊省大都督徐睦河已經抵達,高麗國王將在江華島上與齊省大都督商議和談具體問題。


  和談期間,徐世楊和李倧同時下令兩軍脫離戰爭狀態,各部隊就地駐紮等待和談結果。


  這其實是齊軍單方麵向高麗釋放善意,因為高麗軍主力已經不存在了,而齊軍傷亡微小,具備隨時開展新攻勢的能力。


  好在高麗國王和主要官員現在都在齊軍手中,就算暫停攻勢,高麗人也沒有積蓄力量給齊軍找麻煩的能力。


  議和是大都督府與高麗王國兩個政權之間的事,因此雙方參與的人都不少。


  徐世楊作為齊省二號人物,兵部、工部尚書,自然也有資格列席會議。


  在議和會議上,已經喪膽的高麗國王李倧表現的十分差勁,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他甚至主動提議高麗向齊省支付五千萬貫贖身錢。


  徐睦河言明不會殺他後,李倧又表示,隻要大都督願意保留他的王位,他可以把全高麗的財帛子女雙手奉上。


  卑躬屈膝的醜陋樣子,讓列席會議的徐世楊突然覺得,這位高麗國王很有另一個時空徽欽二帝的風範。


  真可惜,齊軍並沒有全麵占領高麗的打算,因此他們確實準備維護李倧的權威——就像另一個時空的列強在庚子國難之後十分樂意維護晚清朝廷的權威一樣。


  因此徐睦河和徐世楊都不打算對高麗壓迫過甚。


  最終,徐睦河實在沒辦法,自己把李倧主動提出來的和議條件降低到一種雖然嚴酷,但雙方都還能接受的地步。


  隆道三年二月十三,都督府與高麗王國簽訂《江華條約》。


  條約的主要條款是:


  1、高麗永為中原附屬,使用中原年號。


  徐睦河故意用中原這個詞替換了大周,就是為了將來他一旦登基,就可以順勢強迫高麗向自己稱臣。


  現在還不行,因為都督府畢竟是大周朝廷名義上的屬下,高麗降服之後,享受外蕃郡王待遇,政治地位其實可以算是與徐睦河持平,自然不能單獨向都督府稱臣。


  2、作為附屬國,高麗每年向中原朝廷朝貢。


  目前定下的朝貢物為:每年各色布一千匹、皮一千張、人參一千兩、金一百兩、銀一千兩、糧食一萬石。


  高麗需每五年派遣使節與都督府戶部重新商議貢物數量。


  這些貢物理論上是給中原朝廷的,但和約中規定應該直接運往登州,到時候齊省戶部能拿出多少給大周朝廷,那就不關高麗什麽事了。


  3、由於高麗部分貴族(沒有提李倧本人的責任)一意孤行,侮辱朝廷,以至於引發此次大戰,因此高麗應當承擔齊省此次出兵的部分軍費。


  齊省戶部要求折合20萬周石(三千萬斤)米,各色布10萬匹。


  4、齊省與高麗互市,持齊省牌照的商人可以在高麗隨意設廠、開礦、修路、旅行、居住、貿易,高麗朝廷不得阻攔,而且應該提供優惠和幫助。

  高麗不得單獨發行貨幣,而是通用齊省糧票。


  為了保證齊糧票在高麗的流通,高麗對齊省開放金融業。


  5、作為附屬國,高麗王國的外交、軍事、教育三項應該在齊省官員的“指導”下進行。


  沒有齊省相應官員的首肯,高麗無權與任何政權產生外交關係。


  齊省發動戰爭時,高麗軍隊應該出兵隨行,高麗軍的糧餉武器全部自備。


  高麗設置海關,海關稅務司總司長由齊省派人擔任。


  6、高麗國王以及齊省專門標定的三百個兩班貴族家庭,應該派繼承人前往齊省學習。


  沒有齊省留學經驗的高麗王子和貴族子嗣,不得繼承王位和家業。


  高麗王位交替必須得到大都督府的首肯,否則即使登基也屬於違法篡逆。


  7、高麗與齊省互派使節,並在泉城和王京分別設立領事館。


  高麗應該派官員前往江南,向大周朝廷朝貢,但派遣何人,需要得到大都督府的指導。


  8、高麗把江華島作為“租界”,同時把濟州島割讓給都督府。


  以上就是所謂的江華八條,基本上囊括了高麗經濟、軍事、教育、外交等各個領域,徹底把高麗綁在齊省的戰車上。


  當然,為了安撫高麗情緒,大都督府在很多方麵也給出部分優惠政策。


  比如:作為宗主國代表,大都督府有義務維護高麗王國的政治體製和國王權威;有義務出兵幫助高麗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


  也就是說,從今往後,不論是韃子、倭子還是高麗自己的反賊,一旦高麗自己抵擋不住,齊軍就有義務出兵幫助高麗。


  這也是高麗王國此後一直堅持的“事大政策”的開端。


  和約簽訂以後,徐世楊也感到十分滿意,為了對高麗王國繼續表示善意,他下令釋放了之前戰爭中所有被俘的高麗宗室、兩班貴族及其家眷共五千餘人。


  同時允許有財產的高麗中人階層以極低的價格贖回被俘的親屬。


  但占俘虜絕大多數的官私奴婢,一律不得釋放。


  當然,高麗國王和兩班貴族本來也不怎麽擔心這些奴婢的命運。


  為了加強雙方的同盟關係,高麗國王以私人名義,將11位縣主、宗女(早先,高麗國王大妃所生為公主,側妃所生為翁主,現在高麗徹底降服,國王享受郡王待遇,因此其女兒統稱縣主)贈與徐家世字輩幾位核心成員為妾。


  這其中徐世楊作為給高麗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徐家世字輩成員,得到了高麗國王李倧的親生女兒孝明縣主。


  對這種亂點鴛鴦譜的行為,徐世楊本人是十分抗拒的,倒不是說他對後宮增加一個女人有什麽意見,而是徐世楊認為合約剛剛簽訂支時不宜過於刺激戰敗者的神經。


  但這一次徐睦河直接越過他,不等徐世楊的意見,就直接同意了李倧的和親請求。


  大都督甚至還直接派快船,給在江南的徐世鬆、徐世柳送去兩位身份尊貴的高麗宗女。


  木已成舟的情況下,徐世楊也無可奈何。


  隆道三年三月初,齊軍開始分批撤離高麗,曆時四個多月的討伐高麗戰爭終於結束了。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