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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六章 判案

  九月初四,靖海衛堡的一間大院子中。


  那間大院子完全是新建的,靖海衛堡中原先沒有閑置的大宅院。決定在守備府麾下設置提刑官,開設法庭後,秦昭請人加班加點蓋起了這個院子,作為法庭的所在地。


  法庭外麵擺著一麵大鼓,若是香山縣的百姓來這裏告狀,則可以擊鼓鳴冤。


  此時,法庭內外已經是人山人海,不知道多少人擠在大院子的正堂外麵,看秦昭親自審香山縣的第一案。


  說是第一案,當真是名副其實。因為這個案子怎麽審,怎麽判,直接決定了香山縣數萬百姓的糧食收成。


  香山縣還活著的八個舉人以及他們的兒子、男性家人全部擠在法庭大堂外麵,綢羅綾緞,和衣衫破爛的百姓擠在一起。


  不過此時的舉人們注意力全在大堂裏跪著的原告被告身上,也沒有興致關心身邊的百姓們是否一身汗臭,是否有辱斯文了。


  如果秦昭一次性推翻所有投獻,讓投獻小民把田地拿回去,那舉人們的斯文哪裏還有一丁點容身之處?


  等到巳時,也就是早上九點,秦昭才正式上堂。他穿著自己的正三品大紅官袍走上了判官席,坐了下去。看了看人頭聳動,外圍圍得密密麻麻的法庭大堂,秦昭笑了笑,點了點頭。


  啪地敲了一下驚堂木,秦昭喝問道:“堂下跪著的何人?”


  跪在地上的村民嚇得一哆嗦,結結巴巴地說道:“小…小民是壩頭村的村民馮傳文,特…特來告薛舉人不願意停了我的投獻,仍逼小民向他交地租!”


  秦昭點了點頭,看向了旁邊站著的薛舉人。


  “站著何人?”


  “回守備爺,小的是香山縣城中居住的舉人薛禮,這次是被告。”


  秦昭眉頭一皺,喝道:“你為何不跪!”


  薛舉人愣了愣,說道:“國朝法典有眼,有生員身份者,可以見縣官不跪。”


  秦昭旁邊的秦寧怒喝道:“賊妄八,縣令能和守備爺比嗎?縣令是七品小官,守備爺是正三品的朝廷命官!”


  舉人還要爭辯,秦寧突然瞪大了眼睛,怒聲喝道:“跪下!”


  秦寧也是上過戰場的帶兵將領了,這一聲怒喝顯得殺氣森森。薛禮被秦寧這一聲怒喝喝得心裏一顫,毫無預兆地就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去。


  薛禮當真是嚇了一跳,跪下去後還匍匐在地上,好久才抬起上身。


  秦昭看了看薛禮,回頭和原告說道:“馮傳文,你說你是投獻土地於薛禮處,可有證據,證人?”


  馮傳文抬頭說道:“守備爺,我家十一年前向薛舉人家投獻土地五畝,這件事情全村人都知道。全村人都是我的證人。若是要證據,則有我家祖傳的一份地契為證。”


  秦昭揮手說道:“拿地契上來!”


  那個馮傳文從懷裏掏出一份地契出來,交給了堂上打雜的小廝,那小廝把地契交到了秦昭手中。


  那地契做得很潦草,上麵寫著:“萬曆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立契書人林大壯為因無錢納糧,由中人林德、丁貴作保,正將名下五畝水田出賣本鄉受契書人馮遼處。田地在壩頭村村南四十丈,北至王大膽家菜地,有田埂一條。南至山坡。東至澇澇河,西至挑水小路。田價一百三十一兩,一次付訖。”


  地契下麵有立契書人林大壯的手印,又有受契書人馮遼的手印。然後最左邊簽著中人林德、丁貴的簽名。


  地契保存得很小心,但因為上了年份,依舊很殘舊,感覺一不小心就會撕破。


  馮傳文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這是我家祖手上保存下來的地契。”


  明代的地契都是由賣地人寫給買地人的。地契一份,由買地人保存,作為土地產權憑證。地契實際上是一份合同和收據,和後世的房地產權證不同。


  所以雖然把土地投獻到薛舉人名下了,馮傳文卻依舊保存著自家的地契。


  秦昭看完了地契,點了點頭,問道:“薛禮,你可承認這馮家土地投獻之事。”


  薛禮答道:“學生承認!”


  秦昭說道:“那如今本官整理香山縣的田賦,杜絕投獻,讓你把土地還給馮傳文,你可願意。”


  薛禮跪在地上,大聲說道:“沒有這樣的道理!”


  “投獻是我和馮傳文的土地買賣。白紙黑字寫了地契。如今那地契學生已經帶來,守備爺要看隨時可以看。既然馮傳文當時不收銀子把土地送給了學生,那學生在法理上就擁有這土地的產權,我給馮傳文佃種是我仁義,我不給馮傳文佃種給其他人租種也是我的自由,豈能說退回去就退回去。”


  聽到薛禮的話,外麵那七名香山縣舉人和他們的家人們齊齊高喊:“說得好!”


  “就是這個道理!”


  “凡事要講個法理,法理就是這樣的。”


  秦昭笑了笑,說道:“你們以為你們占著法理,我就沒法讓你們退還投獻的田地?”


  薛禮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這開衙門審案子,凡事都要講一個理字,否則成何體統?”


  外麵的舉人家人又是大聲聒噪:“說得好!“


  “判案要**理!“


  秦昭一拍驚堂木。


  薛禮被嚇得一哆嗦。


  外麵的舉人家人們也不敢再大聲喊話了。


  秦昭大聲喝道:“馮傳文,當初你為什麽要將土地投獻給薛舉人。”


  馮傳文臉上一白,不敢說話。


  秦昭惱怒地又一拍驚堂木,喝道:“老實說話!”


  馮傳文頓時被嚇哭了,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在上,小的說,小的說實話,小的那時候是為了躲避田賦,才投獻了。”


  秦昭再猛地一拍驚堂木。


  “薛禮!這十一年你可有為馮傳文的田地交納田賦?”


  薛禮臉上一白,說不出話來。


  他是個舉人,這十幾年一分錢田賦都沒有交過,這是常識,把縣衙門裏麵的記賬胥吏抓來一問也知道。


  秦昭冷笑一聲。


  “為了躲避田賦而發生的土地投獻,違法!本官判十一年前的這次投獻無效!”


  “來人啊!把薛禮懷裏的地契收來,作廢處理。”


  “薛禮和馮傳文兩人聯手欺詐縣官,逃避賦稅,每人杖二十!”


  聽到秦昭的話,馮傳文大喜過望,薛禮則是一下子掉入了冰窟,整個人呆掉了。


  馮傳文挨打二十大板無所謂,大不了屁股開花在床上躺幾天。但是秦昭做主,把土地拿回去了。拿回來了土地,以後每年隻需要交二鬥三合的地租!

  這下子當真要過上好日子了。


  看到守備爺這麽判案,圍在外圍的百姓們一個個麵有喜色。既然第一場投獻案件是這麽判的,那以後其他的投獻案肯定也是同樣的判決。這意味著所有投獻土地的小民可以憑借地契拿回自己的土地。


  薛禮則臉上雪白,一下子失去了血色。


  他身後,那十五個舉人和他們的家人同樣麵無血色。


  秦昭判定當初的投獻是違法行為,地契作廢,這在法理上確實講的過去。因為為了非法行為而製定的契約,法官是有權判定契約無效的。否則世間的法律豈不是為非法行為保駕護航,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

  但是這樣一來,舉人們就要失去全部的土地。


  而且還要和投獻土地的佃農私底下解決問題,不能鬧進衙門。真進了守備爺的衙門,屁股要被打開花!


  來一個投獻佃農就打一次板子,八個舉人要被打多少板子?會被活活打死。


  晴天霹靂啊,當真是晴天霹靂!

  舉人們如喪考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好久,才有一個舉人反應過來了。他拉著舉人王元,小聲說道:“走!我們明日找知府去!“


  香山縣的百姓們卻絲毫不顧舉人們的慘淡,幾百人呼啦啦在大堂外全跪了下去。


  “青天!”


  “青天!”


  “青天大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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