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教育
一行人在府上,開起了篝火晚會。
一群人在火把前吃起了狼肉,喝起了烈酒,每個人都很是開心,每個人都玩到很晚才回去,“全狼宴”結束後,甘寧他們收拾好後,就都回去休息了。
第二天,就有人前來報案。
來的是,一對父妻,還有另外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
甘寧就問道:“你們前來所謂何事啊?”
那個一對父妻的女人說道:“大人!民婦姓秦!你可要為我做主啊!她的兒子把我的兒子給殺害了!”
指著那一個孩子的母親說道。
而另一個女人說道:“民婦是顧家的人!大人!我的孩子隻有十四歲,還隻是一個未成年人啊!他還那麽小,又不懂事,又怎麽能讓他接收刑法呢?”
甘寧問道:“難道真有此事嗎?各位大人怎麽看呢?”
其中一位縣令說道:“既然殺害他人的隻是一個孩子,更何況他又是什麽都不懂,孩子也還是受法律保護的,我認為因該把他關進管教所,讓人把他好好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至於陪嚐嗎?那就讓這個顧家多一點賠償,讓他們去緩解一下家庭的喪子之痛!”
原來,這個縣令私下裏偷偷的收了那個顧家的金銀珠寶,這個顧家的女人就是四大家族顧家人的老婆。
甘寧說道:“我看不能處罰的這麽輕,更何況我們現在的人十六歲都已經帶兵打仗了,十四歲已經不小了,很多的道理他因該都懂,因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責任,更何況如果這件事情如何處罰的輕了,以後所有的未成年都去殺人,他們都會說我是未成年人,我殺人不犯法之內的話,這個世界不就亂了嗎?”
顧夫人說道:“他還是隻是一個孩子啊!孩子可是未來的希望啊!他還什麽都不懂,大人就饒了他吧!”
甘寧說道:“如果真的是什麽都不懂的話,那做為管教人就得付一定的責任,因為養不叫父之過,最起碼要承擔一半的責任!而且此次的懲罰要讓犯罪者深深的認識道自己的錯誤,要讓他嚐一償對應的痛苦,來人把他給我打三十大板,並把他關入大牢之中,讓他有悔改之意才行!什麽時候悔改了在放他出來,也要讓他嚐一償痛苦,至於父母也要關三年大牢,好好教育孩子,至於失去了孩子的家庭,因該得到相應的賠償,用來緩解喪子之痛!您看,我這樣判大家都滿意嗎?”
台下的百姓們想了想認為甘寧說的很有道理,有的鼓起了掌,有的議論紛紛,失去孩子的母親,本來還是不滿意的,想道:“自己的孩子都死了,必須要讓她的孩子來嚐命!但是聽到台下百姓都鼓了掌,也不知為何,就沒有那麽多的怨言了,但是還是不能明白為什麽大人會這樣做!”
這時,突然孫權又趕了過來,聽說了甘寧這樣宣判,就對甘寧說道:“甘寧你覺得你得罪的人還不夠多是嗎?聽說你不僅打了孩子還要把她們一家人都關了進去,說什麽不知悔改就不放她們出來!你說的是真的嗎?”
甘寧答道:“難道放他們出去繼續害人嗎?”
孫權說道:“你可知道,顧家也是士族之一嗎?沒有他們的支持你認為我們東吳是怎樣建立起來的!”
原來,顧家父親沒有來的原因,就是去找了孫權,孫權怕甘寧還相之前那樣,一刀殺了罪犯,就急匆匆的趕了過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