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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發棉袍

  顧穀刀工好,這剁肉的活就落到了她的身上。


  這幾日她都顧不得照顧小何。


  每天都要剁上五百多斤的豬肉勇於製作香腸。


  好在最近她心情好,紅緋怎麽使喚她,她都沒回過嘴。


  可她有些弄不明白,這香腸到底是什麽東西。


  到底杜紅緋是怎麽想的,要把肉弄到豬小腸裏,還要一圈圈地掛起來。


  這看著就很不美觀,讓她還一陣反胃。


  這種奇葩的食物,估計也隻有杜紅緋能做得出來。


  實際上不少新人都很奇怪,為什麽要把肉掛起來風幹。


  這肉不是吃現成的味道最好。


  紅緋到底也沒跟他們解釋。


  隻是叫他們把肉掛到陰涼處。


  等著言子樺送幾個小鬼回來的時候。


  就見到滿院子的肉被串成一串,掛在陰涼處。


  現在大家都在院子裏清洗青菜,不是撇開洗,而是一整顆的洗幹淨,然後全掛在院子裏。


  有紅有綠,看上去極為紮眼。


  幾個孩子瞧著也新奇,可是他們現在最想見的還是紅緋。


  這不一下馬車,就衝到她的書房去了。


  “姐(紅緋姐)我們回來了!”聽到幾個小鬼的聲音,紅緋衝出屋。


  “你們幾個小家夥,玩夠了,舍得回來了!”這村裏的學堂都開學半個月了,要不是她送了一些米麵和十幾隻雞給夫子的夫人,還親自登門說明情況,弄不好夫子就不會再教他們了。


  他們這一去就二個多月。


  泰和府是很好玩,雜耍團也很有趣。


  可是廚子燒的飯是實在是太難吃了。


  他們幾個嘴巴都被紅緋給養叼了,子樺前前後後請了無數個廚子上門,就沒一個能讓幾個小鬼好好吃飯。


  這不就全瘦了。


  “姐姐,我等會兒想吃爆炒肥腸,燜肉和小炒肉。” 虎子剛才進來,就見到大家正在做香腸,饞得他口水都要滴下來了。


  “紅緋姐,我想吃八寶鴨,我想吃大盤雞……”這群孩子一見到紅緋後,圍著她,都在報自個喜歡吃的食物。


  見主子很無奈的表情,小夏撲地一下笑聲來。


  她先退下,去叫廚房先把雞鴨魚肉都清理出來。


  紅緋也一一滿足了大夥的要求,上了一大桌子好菜。


  “來,這是最後一道菜了,排骨湯,我們可以開動了。” 隨著這話落下,孩子都開始吃起來。


  第二天中午,子樺跟著杜紅緋來辭行,說是後天一早就要帶著弟弟回去了,他們也離開皇城快三個月了,今年過年早,還有兩個月不到就要過年了。


  現在趕回去,時間剛剛好。


  紅緋本來還想勸他們多留下幾日,可如今聽他說出這樣的理由,她不好意思開口讓他們繼續留著。


  幾個孩子自然舍不得他,可他們很清楚,之餘跟他們幾個不一樣,他爹是戰神,他是王爺的小兒子,必須要回去上學。


  等著人一走,孩子們去上學,瞬間清靜了不少。


  不想沒過幾日,筒子也來辭行,說是要去一趟番邦,穆老很舍不得他,大哭了一場。


  時間一晃,樹上的樹葉快掉光了。


  這天還真是越來越冷了。


  “小夏,你明兒去縣裏布莊,跟著老板定下四百套衣服,尺寸就跟上次的一樣,我們這全要棉袍。”紅緋算了一下店裏人的數量,和村裏來幫工的人,想著每人兩套應該夠換洗了。


  “等等,小夏,你還是先去找一下小李,讓他在十二月的最後一天,宰殺好五十頭豬先送過來。”


  小夏聽完後點點頭,馬上去辦。


  主子向來是個說到做到的人,還要這麽多的豬肉,還讓自己定棉袍,是想在月低發給大家吧。


  由於秋天的時候,紅緋他們收購了大量的紅薯,所以直到十二月份,這紅薯都還沒處理完,這紅薯幹由著他們小樓和沈玉河的商隊,轉賣到了臨國各處。


  現在也成為了泗水縣最出名的食物之一。


  下岸村在紅緋家做活的這些村裏人,全都賺到了不少銀子,蓋上了新屋子,買了牛馬之類的,從前泗水縣第一窮的村,終於摘掉了這頂帽子,成為泗水縣乃至是泰安府最出門的富豪村。


  布莊的人這些天一直趕工,終於趕在月低前幾日,給紅緋他們送來了衣服,不過按照紅緋之前的要求,全都用布給裹上,由著他的夥計給放到屋子裏,大家雖然好奇,可也沒深究。


  小李熬了好幾日,終於趕在十二月最後一日,給紅緋送來了五十頭宰殺好的豬。


  紅緋當場就來幫工的村裏人,分開了豬肉。


  大夥都沒想到紅緋這麽講信用,說給他們分豬肉。


  不想肉才到手,紅緋便叫幾個夥計去拿衣服。


  “大家現在排好隊,女的到我這邊來,男的去小夏那邊,我們要給大家 發棉袍了。” 這話一出,所有人皆是一愣,而後滿臉抑製不住地欣喜。


  這棉袍一看就是用上好的麵料製出的。


  少說也要六七十文錢。


  紅緋還真是舍得。


  “小夏姐,你我什麽給我兩套啊!我——”第一個領到衣服的山庚一眼詫異地看著小夏,似乎有些不可置信。


  小夏見他沒反應過來,隻能說:“本就一人兩套,山庚你領到衣服後好好檢查一下,有無破損,要是沒有,就去蘇爺爺那邊登記一下。”


  山庚是新人,自從被紅緋買下後,他覺得自己每天都在過神仙般的生活。不僅能吃飽飯,還能穿上新衣服,小時候家裏窮,他是家裏最小的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大哥穿破了給二哥,二哥穿破了個三哥。


  輪到他的時候,他前麵的六個哥哥已經把衣服給穿破了。


  別人家男丁很稀罕,可他們的娘十年生了七個男孩。


  也是家裏太窮,爹娘沒辦法了。


  就把他給賣了,給大哥娶上了媳婦。


  見山庚這小子小心地摸著新衣服。


  大夥都很激動,這被紅緋買來的下人,大多出自窮苦人家。


  窮苦人家六七年沒新衣服穿,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等著把所有棉袍都送完。


  紅緋說今兒不開工也算工錢,讓大夥回去好好跟家裏人吃一頓飯。明兒再來上工。


  大家一聽,都激動不已。


  就在他們走之後,許大叔帶著小樓的人回來了。


  還說把店托給一個熟人看這著,一兩日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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