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錢來的並不容易!(一)
林峰可不是不懂事的傻子,世上的的確確有許多好事,但是沒有理由,這麽輕易來十幾億的事情,就落在他的頭上了啊!所以,不管怎麽說,林峰都必須要問個清楚明白,他可不想到時候自己被人賣了,還一邊笑嗬嗬的替人家數錢!
聽見林峰這麽說,艾弗森臉上略有幾分尷尬之色閃過,不過最終他還是點了點頭,說道:“那好吧,我就和你說一下。”
林峰點了點頭,淡淡一笑說道:“我們洗耳恭聽。”說罷,點上了一支香煙,這可是正宗古巴產的,而且不是這艾弗森拿來招待林峰的,雖然他顯然也用得起,但是這家夥似乎不抽煙,也就沒有為客人準備。
艾弗森倒了一杯酒,一仰脖子就喝光了,猛出了一口氣,似乎有些感慨之色,開口說道:“我就從十年前,我來到這拉斯維加斯的時候,開始說起吧……”
林峰等人不由的大驚失色,這家夥,居然是十年前才來到這兒的!而且,看他的年歲,也就三十多,雖然這黑人嘛,有點兒難以去憑著相貌猜出實際年紀,但是大致上也差不多了。十年前,他也就二十來歲,最多和林峰現在差不多大小,而如今,他居然有如此的身家,怎麽說,這家夥的經曆,絕對可以譜寫一篇傳奇啊!
艾弗森也開了口,語氣悠遠,似乎陷入了追憶之中,他歎了口氣說道:“十一年前,我二十五歲,我來自明尼蘇達州。父親是一個酒鬼,他一生的三分之二的時間是在喝酒,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撒尿排出他喝的酒。而我的母親,很是賢惠,也正是因為她我才能活到二十五歲,但是不幸降臨了,在我二十五那年,我的母親也因為生病去世,而你們懂的,不可能指望我那酒鬼父親,我母親的葬禮舉辦的時候,他都借口上廁所而偷了一些為來訪客人準備的酒,在廁所裏醉的不省人事。”
他這話帶著幾分自嘲或者開玩笑的意味,聽不出他對他的那個父親有什麽怨恨的地方,一切就仿佛是拿別人的事情在開玩笑一般。這些,倒也不能說他就不恨他的父親,也許不恨,也許是恨到了極點,直接將他的父親當成了陌生人,可以不在乎感情的隨意調笑了。
有這樣的身世,也算是悲哀以極了。
但越是這樣,林峰等人越是驚奇。雖然剛才聽說他是十年前來到拉斯維加斯,林峰他們就非常的震驚了,要知道這麽區區十年,一個小家夥就能夠拚搏出這麽輝煌的事業?要知道,以他現在的身家,就算排進什麽世界富豪榜,也可以擠進去了。
不過林峰他們還是抱有一絲的僥幸心理,也許這家夥雖然來的時候一文不名,但是,他可能有一個極為了不起的父親。而大家都懂的,一個人一夜之間發財除了自己運氣好中彩票,那麽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自己的老爹忽然掛了,留下了一筆巨大的遺產。他們以為這艾弗森是後者,但是顯然他們又想錯了!
這個艾弗森,居然真的是白手起家!白手起家,十年時間,從一無所有到身價巨萬,一年隨隨便便的來個一百多億美金,這是什麽樣的經曆啊!
如果說剛開始林峰等人是好奇,但現在就是關心了,想來任何一個人,也很想知道,到底是因為什麽,讓這個艾弗森如此短的時間內,變成了這樣的一個巨富!
看見林峰等人的神色轉變,艾弗森撓了撓腦袋,自嘲的笑了笑說道:“看吧,我就知道,你們會好奇的……”
雖然說是這麽說,但是他還是繼續講了下去,大約半個小時後,林峰已經抽完了四支雪茄了。他的煙癮本來沒有這麽大的,但是,這家夥的經曆,簡直有些駭人聽聞,連帶著他都跟著緊張了起來,如果不是艾弗森活生生的在自己的麵前,且神色不像撒謊,林峰定然會認為這是一個無比荒唐的笑話!
但看來,這應該就是事實了……聽完了之後,屋裏居然一片寂靜,說是落針可聞都不嫌為過!
十一年前,遠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的艾弗森,在埋葬了自己的母親之後,一時便顯得有些無所事事了。他自然是有自己的工作的,有那樣一個混蛋父親,他在十五歲的時候,就開始為生計奔波,在一些店裏幫忙打著零工,亦或是在一些工廠裏麵幹活,雖然不富裕,但是好歹還是能夠活下來。
雖然因為那酒鬼父親,讓他們的家庭根本毫無幸福可言,但是母親尚在的那段日子,無疑是艾弗森最美好的回憶。可是母親去世之後,這一切就改變了,艾弗森整日沉默,他甚至在想,自己活著還有什麽意義?
做為兒子,他知道母親為了自己操勞了多少,含辛茹苦,本來他踏入社會,還有一份拚搏之意,想要創出一番天地,為自己的母親帶來美好而幸福的生活——至於那混蛋父親?艾弗森可沒有想過他,就算自己發達了,喝醉該上哪撒尿去哪,他才不會去管他。
但是,這多年的辛勞,還是累垮了母親,撒手人寰,這一下,讓艾弗森完全沒有了人生目標。
加上失去母親的悲痛,他居然走上了一條他從未想象過的道路!他也開始喝酒了,借酒澆愁,希望能讓自己不再這麽痛苦!說來好笑,這酒就仿佛毒品海洛因一樣,沾上了想戒掉似乎也不那麽容易。
於是乎,出現了兩個酒鬼,時常他們這對從未說過話的父子,居然還坐在一起喝上幾杯。這種情形,持續了一年的時間,而此時,艾弗森的一點兒存款也用完了!他變得真正的窮困潦倒,和他以前討厭的父親一樣了!
但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發現了一點反常的地方。他的父親,那個老酒鬼,從未去做過什麽工作,而且艾弗森也知道,自己的母親絕對沒有餘錢來給他買酒喝,這麽多年,他是怎麽過來的?而且他這個有工作的人,存了幾年的錢,一年的時間吃喝也用完了,那麽他是哪裏來的錢買酒的,居然還有?
想到這些,艾弗森自然就問了,而出乎他的意料,他的父親告訴了他,告訴他他其實很有錢,當然,這是指的曾經,他的錢喝了這麽多年的酒之後,早已所剩無幾了。艾弗森懶得去問他,為何這些年不拿出來補貼家用,母親都已經去世了,還說這些有何用?酒鬼父親就是一個自私的混蛋,艾弗森連話都懶得和他多說,隻是問了他哪裏來的那些錢。
他的酒鬼父親,在灌下去一瓶威士忌之後,吐著酒氣含糊不清的告訴他,是在拉斯維加斯!在那個地方,他進去在一台小小賭桌旁邊,玩了一夜,而那一夜,他的運氣不錯,贏到了夠他喝下半輩子酒的錢。此人倒也是個不貪的人,第二天就離開了拉斯維加斯,開始了他後半生的‘幸福’生活!
艾弗森聽了,心中自然是大為所動,盡管他窮的一無所有,可是,有一句古話說的好,最窮無非討飯,不死終會出頭!而想要出頭,有很多方法,但是對於一個沒有一分本錢的人來說,拉斯維加斯,無疑是不二的選擇!
賣掉了房子,艾弗森才不會去管那個沒心沒肺的酒鬼日後的生活,他為了自己喝酒喝的爽,連老婆孩子都不顧,這樣的人,艾弗森提不起絲毫的心情去關心。
拿到手的,大約五六萬美元,這看起來也不算少了,但是艾弗森知道,這麽點兒錢,在拉斯維加斯,恐怕不夠一局賭的。但是,他還有什麽好擔心的呢?
第二天,明尼蘇達少了一個酒鬼,而拉斯維加斯,多了一個賭客!
但是,艾弗森的賭技可以說根本沒有,而且他的運氣,似乎完全無法和父親相比,一夜,他又回到了起點,身無分文。
艾弗森,完全是沒有任何的辦法了,他或許可以去找一個工作幹著,但是那與他的想法想去甚遠,再則一個剛剛輸完了自己所有錢的人,所受到的打擊是非常之大的,承受力稍微差點的,恐怕第一件事就是找個高點的樓保證享受一下飛行之後瞬間掛掉。
但是艾弗森,卻不是那樣的人,他想,老子既然都隻有死路一條了,何不放手一搏呢?
就在一天晚上,艾弗森瞄上了一個人,一個似乎是酒鬼的家夥,經常流連賭場,還有各種青樓妓院,然而他似乎有用不完的錢,反正艾弗森沒有見到他賭博贏過或者做過什麽正經的工作。雖然那家夥人高馬大的,但是艾弗森,同樣也不差,少年就開始工作幹力氣活,而且黑人的體型也頗為壯大,艾弗森不怕他,打上了他的主意。
當艾弗森攔在那人麵前的時候,那人笑了,有些愕然的咕噥道:“還有人想搶劫地下拳擊手?”
艾弗森也沒有去想太多,搶了這家夥,自己肯定可以好好的活上幾年!於是乎,二話不說就動手,然而令艾弗森驚愕的是,那人的身手居然非常強悍,艾弗森一度被逼入絕境。然而那人也的的確確被酒色掏空了身子,雖然艾弗森也是半斤八兩的,但是那人似乎身上還有暗傷,最後還是被艾弗森幹掉了。
那是他殺掉的第一個人,從他的身上,搜出了三千五百美金,這些錢不算什麽,但是艾弗森完全可以保證自己活個一年!
但是艾弗森也發現了,這個人的身上,居然有許多的傷,甚至有一些地方,骨頭都斷的錯位了,但是卻沒有及時醫治,導致後來居然就這麽錯位的長好了,顯得極其可怖!
這人,到底是幹什麽的?艾弗森盯著麵前的屍體,心中疑惑不已,但是這些關他什麽事情,眼下得到了錢,無疑是大好事,趕緊溜走再說!然而就在這時,黑夜之中,忽然有人開口說道:“嘿,你想不想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麽?要錢有錢,要女人有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