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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失竊

  縉雲縣本就有祭祀迷龍的習俗跟習慣。


  但最近的十幾年不知為何停止了對迷龍的祭祀,不過迷龍的泥塑以及廟宇都還保留了一部分在縉雲縣內。


  也就說迷龍,並不是隨意找上縉雲縣的。


  也許是不滿縉雲縣對自己停止了祭祀。


  又或者是因為那些祭祀地點的原因,能夠連接到縉雲縣,索性就直接對縉雲縣下手了。


  不管是那一種,那些泥塑以及祭祀地點,應該都跟迷龍有著一些聯係。


  如果那些人玩崩了,寧采臣也發現自己逃不到的時候。


  就隻能通過祭祀,嚐試著直接跟迷龍溝通了。


  為此寧采臣還特意詳細的,跟大娘打探了迷龍祭祀的流程。


  、、、、


  第二天。


  雖然依舊存在各種爭吵與爭議。


  但為了活命,這些人還是陸續的拿出了銀子。


  幾十位商賈聚在一起,在加上一些家境還算殷實的人,放了放血終究還是湊出了一萬兩。


  不過因為數額巨大的原因,縣老爺甚至還調動了大半的庫銀才湊夠了一萬兩。


  當各種事宜與爭執都處理完了,天色也已經黑了,在加上一些儀式需要的物品不夠。


  祭祀迷龍上交供奉的事情,也隻能被放到明天了。


  第三天。


  縣衙的戰鼓在次被敲響了。


  不同於第一次的浩大,這一次的戰鼓聲之中帶了幾分急促的意味。


  等到大部分人都趕過去的時候,縣太爺也隨之說出了一個噩耗。


  萬兩白銀,不見了。


  在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


  剛剛還亂做一團,爭吵個不停的人們忽然安靜了下來。


  就連那本能的咳嗽,也被強行的抑製住了。


  那可是萬兩白銀。


  全縣人,傷筋動骨,還動了大半庫銀才湊足的錢。


  現在消失了,根本就沒有辦法在湊出第二份。


  有一部分的人,甚至將視線轉向了縣太爺。


  那怕是內心早有定數,但還是希望是自己聽錯了。


  然而縣太爺的臉擠成一團,對著那些人長歎了一口氣。


  這一聲長歎,讓很多人的心,也隨之一並的沉到了穀底。


  沒有人說話,沒有人爭吵。


  大部分的人,都如同是行屍走肉一般,拖著自己的身體,本能的前進著。


  這就是鬼神之下的人。


  麵對著鬼神之亂,沒有辦法反抗,沒有辦法逃走。


  掙紮,卻又求而不得。


  苦矣。


  “真是很討厭呢。”


  寧采臣看著那些仿若是行屍走肉的人,憤怒在心底蔓延開來。


  “你啊,對於自己的事情不在意。”


  “但在別人遇到事情的時候,你卻會為他們生氣。”


  “真是一個傻瓜呢。”


  “不過,是一個溫柔的傻瓜,我喜歡。”


  記憶中的話語隨之在寧采臣的腦海中浮現而出。


  寧采臣回憶著那聲音,卻發現自己無論如何,都想不起那聲音的主人是誰。


  “單身太久了,記憶出現錯亂了麽。”


  寧采臣微微自嘲了一下,用於緩解那喘不過氣的壓抑。


  回到小客棧之中,寧采臣發現大娘也沒有了往日的活力。


  頭發鬆散的坐在椅子上,神情恍惚。


  “大娘,大娘。”


  寧采臣接連叫了兩聲,大娘這才回過神來。


  “書生,你回來了。”


  “我們這些老家夥也就算了,你這樣的年輕人,還是讀書人,真是可惜了。”


  “我說什麽呢,累了吧,我去給你弄完湯。”


  大娘看著麵前的寧采臣,似乎是想起了自己的孩子,眼睛一紅一副要哭出來的樣子。


  看著大娘的樣子,寧采臣內心中那股莫名的怒火也變得更加旺盛了。


  ‘不管那個人是誰,他惹毛了我了。’


  寧采臣如此的想著,內心也隨之做出了決斷。


  直接跟迷龍聯係這條路,本來是作為最後手段而準備的。


  現在這種情況,雖然疫病會繼續,但作為沒有染上疫病的寧采臣,隻要找個機會離開就好。


  雖然依舊有可能被迷龍盯上,但總比直麵迷龍要好得多。


  但是現在,看著大娘的情況,看著縉雲縣的情況。


  即便是理智告訴寧采臣,就此離開是最好的辦法,但寧采臣終究還是做不到坐視不理。


  “大娘,我今晚有些事情要外出。”


  “晚飯,就不用給我留了。”


  寧采臣喝完熱湯,開口對著大娘說道。


  、、、、


  黃昏。


  夕陽以落,明月未升。


  寧采臣用一個黑布簾子擋住自己的麵部,手中提著一個黑色的燈籠。


  在這一片黑漆漆的世界之中,緊靠著黑色燈籠裏蠟燭的光點前進。


  並且在前進的同時,寧采臣的身體還表現的十分僵硬,走起來的時候,仿若是行屍過境。


  但仔細的觀察一陣,又能感覺到其中的節奏,似乎是一種特殊的舞步。


  好在此時因為鬼神之病的原因,整個縉雲縣根本就無人外出。


  寧采臣就這樣順著路,靠著一點光芒,走出了縉雲縣,最終停在了一處微型廟宇之前。


  微型廟宇,總共不過半人高。


  內部除了一個迷龍的雕塑之外,就隻有一個香爐存在了。


  雖然十分的簡陋,但是寧采臣卻已經從大娘的口中得知,眼前這個微型廟宇,就是迷龍在縉雲縣的第一座廟宇。


  隨後寧采臣蹲下了身子,掏出火折子開始燒東西。


  所燒的並非是紙錢紙人,也不是什麽點心祭品。


  而是銅錢,兩吊銅錢。


  寧采臣燒了一陣,眼見沒什麽作用。


  猶豫了一下,開始往火中加錢。


  迷龍是陰間的賭神,賭神這種神靈,多少都跟金錢沾些邊,甚至有些地方,賭神跟財神本就是一個。


  迷龍應該就是其中之一,隻不過因為是陰間的神,所以賭的那一部分傳播更廣。


  如果不是這樣的化,寧采臣實在是想不到,縉雲縣這樣一個縣城,為什麽要供奉一尊賭神。


  迷龍的災病,也許是縉雲欠下的因果也說不定。


  這所謂的一萬兩,也許就是迷龍給縉雲縣帶來的財運。


  但後人卻忘記了祭拜,甚至就連迷龍的存在,都快被遺忘的差不多了。


  迷龍這才通過這種方式,要回一萬兩,償還因果。


  畢竟迷龍就算是賭神,也是一個正經的神,用災病這種方式索要供奉,怎麽看都有些不對。


  除非迷龍並不是要錢,而是需要縉雲縣還錢。


  又過了一陣,寧采臣依舊沒能感覺到迷龍的存在。


  寧采臣一把扯下自己臉上的簾子,將黑燈籠也扔到了火裏。


  “果然什麽祭祀,什麽舞蹈都是不靠譜的。”


  “什麽因果啊,對付這種賭神,還是要用最直接的辦法才是。”


  寧采臣說著,掏出了自己的腰包。


  看了看腰包中的錢財,猶豫了一下,一狠心,將兩片金葉子扔進了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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