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指證
眾人來到二樓盡頭處的臥室。
臥室布置的很簡單,隻有一張床,一個五鬥櫥和一張小桌。
暗格所在的位置,就在床邊。
一個執法人員用金屬探測儀上下左右來回的掃描著,滴滴聲不斷。
“田隊,暗格後麵的保險箱大概有一米五高,八十公分左右寬深。”
掃描完畢,那執法人員稟告道。
田雲和其他執法人員露出喜色。
這麽大的保險箱,肯定是陳浩用來隱藏槍支的。
說不定還有其他意外收獲。
因為陳浩有槍的話,不太可能隻買一把。
“打開!”
田雲來了精神,對陳浩喝道。
陳浩看著暗格,拿著鑰匙鏈上前,挨個試了一遍,找到合適的鑰匙,打開暗格。
暗格裏麵,果然是一個保險箱。
不過是密碼鎖。
“密碼多少?”
田雲喝問道。
陳浩也不知道密碼,不過他用神識看著裏麵的東西,忽然心裏一動,輸入雪晴的生日。
哢的一聲,保險箱的門打開了。
眾人一起向裏麵看去。
隨即,田雲等執法人員便失望的啊了一聲。
保險箱裏,沒有槍支彈藥,隻有幾部筆記本。
筆記本的皮都是粉色或者紫色,封麵也是動漫女孩,還貼著一些星星閃閃的小貼紙,非常漂亮,一看就是女孩子用的。
陳浩把最上麵的筆記本拿出來,翻開第一頁,頓時露出溫馨的笑容。
果然,這是雪晴的少女日記。
日記上麵的字跡娟秀,又略顯稚嫩,看日期是十年之前,那時雪晴也就是十六、七歲年紀,正是少女最天真爛漫,心事也最多的時候。
陳浩知道,十八號別墅在過戶給他之前,是杜家準備給雪晴的,雪晴在這裏住過不少時間。
估計是雪晴當時寫了日記,又不想被人看見,就藏在這個保險箱裏。
杜雪晴從來沒和他提過這事,可能是成年以後,把寫日記的事給忘了。
忽然,田雲伸手把日記抓了過去:“這是什麽
?”
陳浩臉色一變,一把將日記奪了回來:“這是我老婆的日記,別用你的髒手爪子碰!”
雪晴已經去了修真世界,不知道什麽時候再能相見。
陳浩思念她的時候,也隻有睹物思人。
除了十八號別墅記錄了兩人在一起的日子外,雪晴的少女日記,哪怕那時她還不認識陳浩,也是陳浩意外獲得的有關雪晴的最珍貴的精神食糧,如何能讓別人染指。
“你……”
田雲想要發火,但是看見陳浩冰冷的眼神,沒來由的心裏一凜,竟然不敢說出口。
“繼續搜!”
他惱火著下令道。
眾執法人員空歡喜一場,隻得繼續搜索。
陳浩也沒興趣理會他們,把雪晴的日記放到天道功德塔裏麵,然後關上保險櫃,鎖上暗格。
他準備將來去修真世界時,也把日記帶給雪晴。
半小時後,眾執法人員滿臉失望和疲憊的停止搜查。
十八號別墅,他們從裏到外,每個角落都沒有放過,仔仔細細的搜查了一遍。
包括別墅的地下室、房頂
、前院、後院……就連院門外的花壇、竹林等地也沒放過。
結果毫無懸念。
沒有。
陳浩道:“田隊長,按照之前說的,沒有找到槍支,就證明我沒有傷害錢明他們,你必須撤銷本次出警,向我賠禮道歉,請你履行諾言吧。”
田雲眼睛紅了起來。
他特意帶著金屬探測儀過來,就是為了找到陳浩的槍支,然後隻要報上去,就是大功一件,對他的仕途有著巨大的幫助。
沒想到板上釘釘的事,竟然如同煮熟的鴨子飛走了一般。
這讓他如何能夠接受?
“你到底把槍藏在哪了?”
田雲厲聲道。
陳浩道:“我早就說過,我沒有槍。”
田雲怒道:“不可能,如果你沒有槍,錢明手下中的子彈是哪來的?”
陳浩攤手道:“我怎麽知道?也許是他們為了誣陷我,故意使的苦肉計。”
田雲愈發惱怒:“你放屁,誰會使用這樣的苦肉計?”
陳浩搖頭晃腦:“那可不好說,田隊長,你看過《殺手阿一》沒有?也許錢先生和他的兄弟就像電影裏麵的恒原一樣,有自虐的癖好呢,比如他們就喜歡燙瞎自己的雙眼,把自己的右腿打成粉碎性骨折,砍斷自己的手臂,用槍打斷腿,這樣不但身心能夠得到滿足,而且可以誣陷我,可謂是一舉兩得,哈哈哈……”
說到這裏,陳浩忍不住大笑起來。
錢明沒說話,眉間蒙著的紗布之下,咬牙切齒。
田雲憤怒的全身發抖。
陳浩這副態度,等於是明明白白的告訴他們:沒錯,錢明和他的手下重傷重殘,就是我打的。
但是沒有證據,你能奈我何?
太囂張了!
“對了,田隊,我還有幾個視頻要給你看。”
陳浩打開手機,麵向田雲。
手機上依次播放視頻畫麵。
第一個視頻是陳浩回到十八號別墅,展示自己的房產證後,錢明依然毫無理由的霸占,並且準備用香煙灼燒陳浩的額頭,叫囂著要扒皮的情景。
第二個視頻,則是錢明坐著輪椅,帶人拿著刀具棍棒,上門來報複的情景。
很快,視頻播放完畢。
陳浩道:“田隊長,這兩個視頻,還有剛才其他別墅業主展示的證據,足以證明錢明用暴力手段霸占明玉山莊的物業和我的房產,是典型的黑惡勢力分子,有種種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再加上誣告陷害我,可謂是罪惡滔天,現在錢明的犯罪事實清楚明白,證據確鑿明確,請你立刻逮捕他,向我賠禮道歉後,帶回去審訊,交給檢查部門提起公訴,將其繩之於法。”
這兩個視頻都是他用法術把當時的情景具現化出來的,此刻正好用來一起指證錢明
田雲沒說話,臉色黑成了鍋底。
他是錢明的保護傘,這次出警就是為錢明報仇,逮捕陳浩。沒想到來了之後,不但沒找到陳浩的犯罪證據,反而被陳浩拿出證據指證了錢明。
現在怎麽辦?
放過陳浩,逮捕錢明?
怎麽可能,這不是活活打自己的臉嗎?
但是不這樣做,他就等於是公開執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