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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二章 專家鑒定

  方文菲一愕。


  高平峰曾多次來公司討說法?


  她怎麽不知道這件事?

  秦翰林低聲道:“估計是公司覺得這老頭是碰瓷的,所以直接就攆走了,沒必要通知你。”


  方文菲點點頭。


  律官道:“被告代理人,對於原告的補充,你有什麽要說的嗎?”


  秦翰林站起來道:“審判長,我隻說兩點。”


  “第一,原告說的方文菲女士的盜竊過程,完全是臆測,沒有任何證據。”


  “第二,原告說多次找明玉公司要說法,但是既然《長生》是原告創作的,為什麽原告不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去做版權登記呢?這樣就可以避免著作權糾紛了。”


  “剛才原告代理人說原告曾創作過多首歌曲,是資深從業人員,不會連這一點都不知道吧。”


  “我補充完了。”


  律官問道:“原告,為什麽沒有在創作完成後,第一時間登記版權?”


  孟立群道:“審判長,原告是老年人,退休已經有十幾年,和社會聯係基本脫節,而音樂版權登記是近年來才完善的法律規定,所以原告並不知道有音樂版權登記這一說。但是不能因為原告不知道,沒有登記,就可以把別人的心血竊為己有。”


  律官道:“法律隻講證據,被告有《長生》的版權登記,法律隻承認被告是著作人,除非你有可靠的證據,證明你是《長生》的創作者。”


  孟立群道:“審判長,我們有證據,原告高平峰先生構思《長生》長達數十年,有詳細的原創手稿記錄,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他說著,從桌下拿出一遝寫滿了樂譜和繚亂字跡的發黃發舊的稿紙,交給律官。


  秦翰林見狀說道:“審判長,我們也有證據要提交。”


  律官道:“拿上來吧。”


  秦翰林從包裏拿出兩份蓋著公章的文件,遞給律官說道:“審判長,第一份文件是歌曲版權登記官方出具的證明,證明《長生》的著作權屬於我的當事人方文菲女士。”


  “第二份文件是中平音樂學院出具的一份專業說明,說明創作記錄並不能作為原創證據,因為懂音樂的人可以根據歌曲反推出樂譜,然後通過逆向分析,再加上一些自己理解的音樂細節,就可以做出類似原創的創作記錄。”


  “中平音樂學院是非常專業的音樂機構,因此這份專業說明具有準確性和權威性,請審判長參考。”


  方文菲眼睛一亮,忍不住心裏暗讚:“幹的漂亮!”


  她本來還想提醒秦翰林創作記錄可以偽造,又擔心秦翰林不懂音樂,沒想到秦翰林早就準備好了。


  有了這兩份證據,這想碰瓷的老家夥輸定了。


  律官仔細看了一遍雙方律師遞上來的證據,又和助理商量了一下,然後向高平峰和孟立群道:“原告方,被告方提交的證據具有法律性和權威專業性,所以你們提交的創作手稿並不能證明原告就一定是《長生》的作者。”


  孟立群不慌不忙道:“審判長,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創作手稿是《長生》的原創證據。”


  律官道:“什麽辦法?”


  孟立群道:“我查過了,被告人方文菲女士第一次演唱《長生》的時間是南江大學校慶晚會,也就是去年十一月十六日,版權登記時間為去年十一月十七日。”


  “在此之前,《長生》沒有在任何地方被任何人演唱,也沒有任何創作記錄。”


  “所以,隻要鑒定我的當事人的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早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不就可以證明創作手稿是真的了嗎?”


  律官想了想,點頭道:“可以,但是證明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需要專業人員的鑒定,現在律庭內部沒有相關的專業人員,隻能請到之後擇期再審。”


  孟立群微微一笑:“審判長,我和我的當事人已經料到被告方會質疑我們提交的證據,所以提前邀請了一位鑒定專家,現在正在庭外等候,可以請他進來嗎?”


  方文菲和秦翰林臉色一變。


  沒想到原告方連鑒定專家都邀請了。


  這是有備而來啊。


  秦翰林立即站起來抗議道:“審判長,我反對被告方做法,鑒定證據,需要律庭認可的有資格的專業人員方可,不能由被告方隨意請來的專家擔任。”


  律官點頭道:“不錯,被告方,鑒定證據的專業人員,不能由你們私自尋找,必須律院認可才行。”


  孟立群似乎胸有成竹:“審判長,我們邀請的專家是中平大學考古係的林鵬教授。”


  “林鵬教授是市文物協會副會長,國家二級文物鑒定師,不但擅長書畫文稿類文物的鑒定,而且還是市司法鑒定所的筆跡鑒定專家。”


  “這樣的專業人員,律院應該認可資格吧?”


  律官聞言,神色一動,和助理商量了幾句後,說道:“本來你們單獨邀請的專業人員律院是不認可的,但是我知道林鵬教授,已經為很多案件提供權威鑒定,確實有資格,你請他過來吧。”


  秦翰林臉色陰沉,沒有說話,緩緩坐下來。


  律官這麽說了,他沒辦法再反對。


  “謝謝審判長。”


  孟立群說道,快步離開律庭。


  片刻後,他帶著一個五十多歲,氣度沉穩的中年男子來到律庭。


  “審判長,各位領導,這位就是林鵬教授。”


  孟立群向眾人介紹中年男子。


  “審判長,各位領導好。


  林鵬打過招呼,然後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工作證、文物鑒定師、筆跡鑒定專家等證件,遞給律官。


  律官一一看過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後,把高平峰的創作手稿遞過去,說道:“林教授,麻煩你鑒定一下這本創作手稿的書寫時間。”


  “好的。”


  林鵬接過文稿,一頁一頁的仔細查看起來。


  約莫二十分鍾後,林鵬看完,說道:“審判長,經過我的鑒定,這份手稿至少已經存在四十年時間,沒有做舊痕跡,前麵墨跡深黑,深入紙內,書寫時間和手稿時間相同,後來墨跡不斷翻新,應該是幾十年來不斷書寫所致,根據墨跡判斷,最後的書寫時間應該在四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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