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八十三章 番外之第一桶金
沈禾點點頭,看了看牆上釘的菜譜,又將其他的菜譜挑著幾個寫了一遍。
第一行是繁體字,第二行是簡體字。
周圍的人們頓時叫了起來:“小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這可不好!”沈禾馬上拱手說道:“這位大叔明鑒。我也不是故意寫錯字,而是小二哥學問有限,實在是記不住那麽多比劃的字體,我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沒讀過書的人認字。要說讀
書,自然還是要規規矩矩按照原先的字體寫的!我這隻是無奈之舉,還請明鑒!”
那位大叔聽了沈禾的話,這才點點頭說道:“小姑娘還算懂事。小小年紀就寫出了自己的風骨,難得難得。不知道小姑娘是……”
那個大叔原本想問沈禾是哪家小姐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舊的衣服,頓時說不出來了。
沈禾馬上懂了對方的意思,頓時不好意思的說道:“我父親原本是個秀才,前幾年過世了,我的字都是父親教的。”
隻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給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圍的人們頓時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經是神童了。
可惜是個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沒有覺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種慶幸自己三歲的時候,被媽咪死活逼著練習書法,給自己找了那麽多字帖臨摹。
如果不是前世臨摹了那麽多作品,隻怕這輩子隻能做個睜眼瞎了!
果然,沒有一項才藝是多餘的。
那個掌櫃的打賭輸了,倒也光棍,直接點出了五十文錢就要遞給沈禾。沈禾擺擺手,說道:“隻是一點小事情,不值當認真。這位大叔說的對,做學問就是要紮紮實實,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偶爾為之還可以,真正用到實處的還是夫子教的學問
。”
那一群人見沈禾年紀小小,說出的話跟大人樣,頓時刮目相看了起來。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後沈禾終於提出了自己的問題:“諸位伯伯叔叔,你們看我這筆字還能過眼麽?”
“能能能,小小年紀就有風骨,太難得了。”剛剛批評沈禾的那個大叔馬上開口說道:“比起我們鎮上的學院裏的夫子也不遑多讓了。”
沈禾微笑著提出了自己的第二個問題:“那如果我想找份抄書的活計,能不能行呢?”
周圍的人們一怔,第一次見女孩子抄書的。
不過她這筆字還真是寫的不賴。
這個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開口說道:“我知道鎮上周員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經,不過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去寫。小姑娘這筆字蠻不錯的,倒是可以去試試。”
沈禾馬上衝著這個人作揖行禮:“多謝叔叔提點。”
那個人見沈禾這麽懂禮貌,馬上說道:“這樣吧,你過去周員外家,就說是我封二介紹過去的。”
這個時候掌櫃的開口了:“小姑娘,你多謝謝這位封二先生吧!他可是咱們鎮上書院裏的先生。”
沈禾大喜,再次作揖:“多謝夫子。”
得了消息,沈禾轉身就去周員外家毛遂自薦了。
一開始周員外家不讓進,報了封二先生的名號,才讓進去。
周員外的老母親信佛,一直都想找人好好的抄寫佛經。
可是這種內眷的事情,秀才童生們都不好意思接,擔心被人說有辱斯文賺女人錢。
不擔心影響身份的吧,字又寫的差。
所以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選。
沈禾也知道說再多廢話不如直接寫一手字,因此等老夫人來了之後,沈禾就直接揮毫潑墨,默寫了一段金剛經。
再次感謝化身惡魔花的親親老媽,逼著自己練字的時候沒少臨摹佛經,所以沈禾背誦默寫一段佛經,也是信手拈來。
那老夫人看沈禾寫完,頓時喜不自勝:“哎呀呀,小姑娘這一手字寫的真不錯!這一手簪花小楷,一點都不比秀才公差多少。”
沈禾內心早已經淚流成河:是啊是啊,我練了二十多年的書法啊!
周老夫人看了看沈禾身上的衣服,心裏就多少明白點了。
這是個苦命的孩子啊!
能練出一手好字的孩子,出身必定不會太低,現在落魄成這樣,也著實令人心酸。
周老夫人當即讓人給沈禾重新備了一身衣服,說道:“這字我認可了,我這裏有《金剛經》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你大概什麽時候能抄寫完?”
沈禾掂量了一下,說道:“如果隻在這裏寫的話,我去掉來回的時間,大概需要十天左右。如果帶回去寫的胡,隻需要六天。”
周老夫人頓時猶豫了一下,說道:“那你家裏……”
“回老夫人的話,我已經自立女戶,跟家裏沒關係了。”沈禾甜甜的笑著。
周老夫人覺得心裏更難受了。
這得難過成什麽樣子,才能把孩子逼得自立女戶?
“那好吧,你帶回去抄寫吧。”周老夫人說道:“越快越好,但是絕對不能出錯!”
沈禾用力的點頭。
“我先支付你五兩銀子做定金。抄寫完之後,再付你五兩銀子,你看怎麽樣?”周老夫人問道。
沈禾馬上站了起來,對周老夫人行禮:“多謝老夫人!”
離開周員外家門的時候,沈禾身上的那套衣服已經換下來了,手裏還拎著兩個包袱。
一個包袱放著筆墨紙硯和半新不舊的衣服,一個包袱放著老夫人給的些吃食。
沈禾往回走的時候,心底很開心。
這是她在這個世界上賺到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靠著自己的雙手,肯定還能賺到更多的錢。
沈禾再次感激上輩子親媽逼著自己學了那麽多才藝,這輩子終於都用上了。
往回走的時候,沈禾把今天發生的事情告訴了王二叔,差點把王二叔給唬的站不住了。
“啥?你會寫字?以前怎麽沒聽你說過?”王二叔問道。
沈禾回答:“我以前不出門,都是在家裏用棍子練習寫字的。三歲的時候,父親就已經教我背誦三字經千字文了,我不僅能背還能寫的。”
王二叔覺得自己簡直出現幻覺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救了個小神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