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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做個死結

  “郭博文的案件跟這起訴訟有什麽關係?”提到郭博文的案件,汪倩就有些心煩,更何況黃亞玲已經跟她點明了,如果再借此傳訊郭博文,將向檢察院申請她回避。這倒是小事,但真要說出自己拿了蔣俊辰的房子,那麻煩就真的大了。


  院長說:“起訴武漢TM公司欺詐的一個理由就是有人簽訂的資本杠杆合同是和郭博文簽的,但這些人卻沒有一個人見過郭博文。每個人的合同金額都是幾千萬,這麽大一筆金額,卻沒有見合同經手人的麵,正常嗎?現在那些原告提出,TM公司根本就沒有郭博文這個人,為什麽TM公司要這麽做?不就是欺詐嗎?法院知道我們調查過郭博文,所以發函要我們做一個說明。”


  “那我們要怎麽說?”汪倩說:“郭博文是武漢TM公司的關聯公司的法人,這一點,武漢TM公司是確認的,其經營行為是得到了武漢TM公司授權的。這樣回複可以嗎?”


  院長看了她一眼說:“從程序上說,是沒問題。但你想到了後續嗎?這樣回複,那原告方會如何反應?他們會要求法院針對郭博文是否清白做出結論。那麽法院又會來讓我們做出回答。你能回答嗎?”


  “那就回答案件正在調查中吧。”


  “這就是我要找你的原因。”院長說:“案子調查得怎麽樣了?有沒有進展?”


  “沒有!”汪倩說:“主要就是錢的下落。隻要找到了錢的下落,那麽一切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那為什麽找不到?”院長說:“這麽大一筆錢,怎麽藏的?銀行轉賬就沒有痕跡嗎?”


  “目前看,確實是這樣。”汪倩說:“我谘詢過銀行方麵,得到的答複說隻要撤銷銀行的戶頭,就無從查起。如果郭博文在銀行有熟人,這樣的操作就更簡單了。”


  “那就查不到他在銀行裏的熟人?”


  “很難!”汪倩說:“他不一定非要認識銀行裏的人,可以通過其他關係找到能辦這事的人。所以,這無異於大海撈針。”


  院長見汪倩叫難,有些不悅:“小汪,我跟你說,當前的形勢就是要查處金融野蠻人,就包括在這次股災當中蓄意做空的金融野蠻人。法院遞來的卷宗我也看了,被告方很清楚地說明有資本公司在事先得知政府要出資救市,然後聯手惡意做空,這是發國難財,知道嗎?雖然現在不好判斷這指控是真是假,但裏麵提到了郭博文。你想過沒有,如果郭博文通過什麽關係,得到了這個消息,那麽他做空的把握是不是更大了?”


  汪倩一愣,沒想到院長會有這樣的思路。這的確是一個脫困的法子。郭博文是蔣俊辰的小舅子,蔣俊辰在資本領域內神通廣大,知道政府要出資救市的消息不是什麽難事,如果郭博文從他那裏得知了這個消息,以他的能力,設局把那些土財主裝進套子裏,也不是不可能。


  思路是一個不錯的思路,但汪倩知道這隻是一個難以實現的想法,畢竟,郭博文說過他和蔣俊辰完全沒有來往,就是在剛剛成為親戚的時候,一起吃過一頓飯,那時,離股災還很遙遠,怎麽能提前半年布局呢?

  院長見汪倩不說話,就問:“你覺得沒這個可能性?”


  “任何可能性都存在。”汪倩說:“那這就要等法院判這起案子了。如果武漢TM公司承認知道政府要救市的消息,那才能調查這個線索。如果蔣俊辰說自己不知道呢?”


  “他隻能從蔣俊辰這裏得到嗎?”院長不滿地說:“你就沒去查他的朋友圈?”


  汪倩說:“他的人際關係很簡單,如果有暗藏的,那也查不到呀。”


  院長說:“小汪,你又在叫困難了。我們不能等法院把這個案子判下來,再去查郭博文。查處金融野蠻人本來就是我們檢察院的工作,你等法院給你判個罪犯來有什麽用?這不是把辦案程序搞反了嗎?我們當初大張旗鼓地查郭博文,最後卻不了了之,卡在哪裏了?你想過突破了嗎?”


  汪倩見院長還是把矛頭指向郭博文,心裏有了底:“院長,我覺得突破口不在武漢,也不可能在國內任何一個地方。”


  “什麽意思?要跑到國外去?”院長問。


  汪倩點點頭:“上百億的資金要藏匿起來,在國內不少很保險,隻能走國際金融機構的門路。而且錢都不能放在國內的國外銀行,而是要轉到一個完美國內的法律管轄不大的地方。”


  “你還是說跑到國外去了。”院長說:“難道要我們全世界到處去找?”


  “不用。”汪倩說:“香港、澳門不就是國際金融都市嗎?錢存在那裏,不受國內法律管轄,香港有基本法,但在金融方麵,遵循的是國際慣例,不會因為我們一紙公文就把我們要的信息交給我們,除非我們有明確的證據。”


  “香港、澳門?你怎麽想到那個地方去了?”


  汪倩說:“因為郭博文現在就在香港。”


  “什麽?”院長站了起來:“他偷跑到香港去了?”


  “不是偷跑,是正大光明去的。他早就辦了港澳通行證,我們查過,他不止一次去過香港。雖然對他這樣的有錢人,去香港不是什麽難事。但如果考慮到資金藏匿,那就值得懷疑了。”


  院長聽了她的話,沉思起來。


  “這兩天我一直讓公安係統盯著他的蹤跡。”汪倩說:“我們無法知道他在香港什麽地方,在幹什麽,但又一個動向值得注意。”


  “什麽動向?”院長盯著她問。


  “前兩天公安的同誌告訴我,郭博文從香港回到深圳,又到了珠海,從珠海進入了澳門。”


  “是嗎?發現了什麽沒有?”院長有些急切地問。


  “沒有!”汪倩說:“據我判斷,他到澳門應該不是為了處理什麽什麽事情,而是一種滯留戰術。”


  “滯留戰術?什麽意思?有什麽企圖嗎?”院長問道。


  “肯定有企圖。”汪倩說:“他持有的是很普通的港澳通行證,是旅遊證明。這種證件在香港是有停留時間規定的。他在香港已經待了半個多月了,估計有什麽事情還沒有辦完,所以需要延長停留時間。於是,他就從香港回到內地,然後轉到澳門,。從澳門進入香港,這樣,在香港停留的時間又會順延。我想,這應該是他在香港處理他的金融事務,也可能就是在想辦法讓資金更安全、穩妥一些。”


  院長點點頭:“有道理,不然為什麽采取這種方法出關、入關?當時在他出關的時候,就應該扣住他。”


  “沒法律依據。”汪倩說:“我們在他身上已經失手一次了,他自己也很小心,讓自己所有的行動都符合法律規範,所以,我們拿他毫無辦法。”


  “不能叫苦。”院長說:“他就是藏到天涯海角也要搞清楚他的秘密。那你就去香港,在那裏和他交鋒?”


  “去香港?”汪倩一愣,在國內有專政機關做後盾,都拿郭博文沒轍,去香港,那是西方法製之地,一舉一動都有法律規範保護,雖然郭博文不是香港居民,但作為一個合法的旅遊者,香港政府還是要提供保護的。自己到香港拿他怎麽辦?把他關黑屋子審訊?在國內郭博文不敢反抗自己,在香港他會把自己放在眼裏?


  “對,去香港。”院長說:“這案子不能拖。你想,真要讓法院把這件訴訟案件判了,不管武漢TM公司和蔣俊辰有錯沒錯,都會對郭博文的案件有個說法,到時我們怎麽辦?我們檢察機關的職責是找到罪犯,交給法院宣判。可到最後卻是法院告訴我們哪個是罪犯,我們應該去抓哪一個?你說,我這院長還能幹下去嗎?我才52歲,你讓我退居二線?”


  汪倩陪著笑說:“哪能呢?你年富力強,能力強,正是領導我們幹事業的時候,怎麽能說退就退了呢。”


  “能不能幹下去,就要看你的能力和努力了。”院長說:“你準備一下,去香港找郭博文,看他到底在幹什麽。必要時,抓他回來。”


  “怎麽抓?”汪倩說:“我們在香港沒有司法權。”


  “這還用你說!”院長說:“我是搞法律的,這個還不知道嗎?我沒讓你大張旗鼓地抓他。知道我們現在發布的紅色通緝令嗎?就是針對逃亡到海外的犯罪分子的。你到了香港,想方設法要弄清楚他把錢藏到香港哪家銀行了。找到了證據,就可以公開跟他談政策了。隻要坦白,我們就能對他就那些寬大處理。現在被抓回來的那麽多紅通要犯,都是直接抓回來的嗎?不都是經過談判,說服他們主動回來的嗎?這算投案自首。郭博文是個聰明人,這一點我察覺到了。所以,隻要你弄清了錢的下落,他會服輸的。”


  “這樣呀。”汪倩說:“那行,我這就去香港。”


  “這就對頭。我需要的就是你這樣的精神狀態。小汪,記住,這是我們要抓到金融野蠻人的第一案,這一炮要是打響了,我們今年的工作成績就有了。”


  是呀,領導就是關心業績,哪裏會在乎小兵怎麽想。不過,汪倩覺得派自己去香港找郭博文資金藏匿的窩點,正合適。一來自己躲開了在武漢的麻煩事。畢竟,那邊的官司打起來,隻要牽扯到郭博文,肯定會來檢察院找自己,說不定還要上庭作為證人陳述。那時自己怎麽辦?要是直言郭博文是罪犯,蔣俊辰那邊的官司輸了不說,郭博文的律師就不會放過自己,會把自己接受蔣俊辰房產的事兜出來,那自己在檢察機關還怎麽呆?司法這碗飯還怎麽吃?要是說郭博文無罪,不但自己下不去,自己這邊辦的捉拿金融野蠻人就要把蔣俊辰抓進去。


  這真是左右為難!站哪邊都不是自己所願。唯一的的策略就是跳出去。但隻要自己一放手,接手的人肯定要對付的就是蔣俊辰。這不是自己願意看到的。而現在,自己還是案件的負責人,卻到香港去辦理有關事務,如果能找到郭博文的犯罪證據,那就再好不過了。哪怕找不到,自己還是案件負責人,但躲開了我武漢的漩渦,又不讓別人接手案件,豈不是兩全其美?

  汪倩想到這裏,覺得這是最好的選擇。於是就對院長說:“我覺得院領導的這個決策很正確。字武漢,郭博文料定我們找不到資金藏匿的地點,所以,他可以跟我們打太極,把禍水往TM公司和蔣俊辰身上引;而武漢公司和蔣俊辰又有無罪的證據,但卻因為公司經營策略問題,有小過無大罪,但又妨礙了對郭博文罪行認定。現在要打開這個死結,隻有找到郭博文藏匿的資金下落,這樣,他就無法為直接辯白了。我願意去香港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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