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馬邑的榮光
從狼居胥山到馬邑差不多兩千裏,蘇任那個天王名號雖然有名無實,但是在匈奴還是很有市場的。這一路上無驚無險,所過之處隻要將王旗打出來,無論是牧民還是路過的匈奴兵馬,全都急忙閃開。沒人知道這隊人馬到底是誰,但大幕上那個凶狠的狼頭是匈奴人的標誌,沒有人趕在匈奴的地麵上冒充大王。
沒有馬車,蘇任隻能騎馬。漠北之所以叫漠北,那是因為這裏不僅僅隻有豐美的草原,還有戈壁灘還有小片的沙漠。漠北的戈壁灘和以前蘇任在羅布泊見到的戈壁灘不同。這裏的戈壁灘沒有胡楊林,也沒有亂石嶙峋的石頭山。一簇簇荒草叢下,常年流動的沙子就是戈壁灘的全部。
風很大,走著走著忽然鋪天蓋地之下頭頂上的天瞬間就變成灰色。大風中夾雜這沙塵和枯草漫天飛舞,即便你再怎麽注意鼻孔和嘴巴裏都會被這些沙塵填滿,這就是沙塵暴,這也才叫沙塵暴。在後世城市中每年春秋季出現的沙塵暴和這裏相比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蘇任做的防風口罩很有市場,雖然不能杜絕所有的沙塵,至少可以讓嘴巴和鼻孔裏少鑽一些。隻可惜沒有眼睛,要不然就能在沙塵中繼續前行。不知道匈奴人怎麽在這樣的天氣中生存,蘇任的白馬是受不了。看著白馬口鼻處厚厚的塵土,蘇任撕下自己的衣服將白馬的口鼻捂住。
沒有什麽避風港,就算是勉強搭起帳篷,也會在你鬆手的那一刻被大風卷走,這時候就看出了荒草的好處。找一處荒草厚實的地方,連人帶馬窩進去,靜靜的躲在裏麵等著沙塵暴過去。
霍金不是第一次碰見這樣的事情,應該在去狼居胥山的時候跟著於單走過,所以在沙塵暴出現的第一時間就選擇了最為穩妥的法子。當蘇任反應過來的時候才發現,他們這群人中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有這種本事。
在這樣的天氣下吃飯喝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無論是弄得多幹淨,隻要放進嘴裏總有一股子塵土的味道。生活在這種地方的人,一輩子沒吃過十幾斤沙子才是怪事。
好在沙塵暴來的快去的也快。大漠不比城市,沒有那麽多建築物阻擋,四周連高一些的山都沒有。大風一起呼啦啦從這邊一直吹到那邊,中間沒有任何阻擋,自然也不會久久盤旋在你的腦袋上。
當所有人灰頭土臉的從草叢中鑽出來,再看身後,他們剛剛經過的地方變了樣。留下的足記不見了,就連剛剛還作為標記的幾簇荒草也改變了自己的形狀,甚至連天地間的顏色都發生了變化。蘇任從來沒有迷過路。無論多麽陌生的地方,隻要有地圖他就能準確的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但是現在他懷疑他們走的方向是否正確。
霍金沒有要單於給他們的向導,所以一切都得憑自己的本事。當霍金喊出上路兩個字的時候,蘇任很想問問他是靠什麽確定方向的正確性,但礙於麵子,話已經到了嘴邊又咽了回去。
除了戈壁最危險的就是沙漠。沙漠雖然不大,也是一眼看不到頭。根據霍金說這裏的沙漠一般一天都能走出去,期間還有幾處淡水湖泊組成的沙洲,所以並沒有什麽可怕的。但蘇任知道,沙漠的可怕不在於能不能走出去,而在於能不能找到那些沙洲。
在大自然麵前,人的能力再大也不能與之抗衡。整個隊伍除了蘇任之外,每個人都對霍金信心滿滿,就連贏廣濟和墨雨都沒有表示任何異議。或許真如霍金說的那樣,他是個天生的野外生存專家,隻要是他走過的路這輩子都不會忘記,果然在天黑之前他們抵達了沙洲。
若按照蘇任的想法,打死他都不會進入這裏,哪怕沿著沙漠邊沿繞一圈,最多也就是多走幾天,比死在沙漠裏要劃算的多。
沙洲不大,一塊足球場大小的湖泊成了整個沙漠中最繁華的地方。牧民們的牛羊群,趕路的兵卒,甚至還有匈奴商人全都在這裏集中。小小的沙洲周圍兩裏範圍內到處是各種各樣的帳篷。有些聰明的匈奴人將這裏當成了發財的地方,無論是湖泊周圍的綠色水草還是湖中的水都是他們掙錢的工具。
一壺水清水需要一塊銀子,一片供牛羊吃的青草需要一塊金子。匈奴人對這些服務沒有任何異議,他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服務費。就算是羊群啃食的草地也會仔細檢查,將那些被翻出來的草根重新埋進濕潤的沙子裏。因為沒有了這些綠色湖泊就會慢慢幹涸,湖泊幹涸沙洲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贏廣濟出去轉了一圈,回來的時候,手裏麵多了幾隻精美的銀器,在蘇任麵前顯擺了兩下:“怎麽樣?漂亮吧?這可是此地的特產,去的時候沒帶錢,回來的時候就買了幾個,準備拿回去做自己禦用的東西!”
蘇任鄙夷的看著贏廣濟:“你知道什麽叫上行下效嗎?據我所知,高原上的產銀可不多!”
在沙洲休息一夜的費用是很貴的,哪怕你住的離湖泊很遠的地方,第二天早上都會有拿著鞭子的稅吏來收錢。這樣的收錢方式完全按照稅吏的心情辦事,心情好了少收幾個,心情不好就會很多。所以這裏的稅吏比單於說話還敢用。至於這些稅吏是誰的人,沒人知道,自從匈奴人發現了這個沙洲,稅吏就一直存在,而且一代代的延續到現在,沒有人提出過自己的意見。
蘇任擺出天王的頭銜並沒有多大用處,反而稅吏收的比別人還多,說話也更粗暴,就是為了維持沙洲,保護這塊沙漠中唯一的淨土,不交都不行。
沒辦法,隻能掏錢走人。一切尚算順利,沒有再遇見沙塵暴,也沒有遇見流沙之類的陷阱,沿著霍金帶的路,當天中午便走出了沙洲。重新看見草原的時候,所有人都歡呼起來,就好像他們打了一次漂亮的勝仗一樣。
據說這段路是前往狼居胥最難走的一段路,過了這裏剩下的路程沒有任何難度,哪怕你沒有找準方向,也能走出草原。沒了危險,年輕人好動的性格就展現了出來,一路走一路打獵,無論是碰見兔子、野雞或者是覓食的大雁全都是他們的目標。每天晚上篝火旁邊豎起一根根穿著形形動物屍體的棍子,不大一會就會讓香氣彌散在空氣中。
能與動物溝通的阿三總是不喜歡霍金他們的做法,每當看見被殺的動物,阿三會虔誠的跪在正在宰殺動物人的旁邊誦經。贏廣濟說阿三念的是超度經,可蘇任聽上去太過悲切,更像是哭喪。
兩千裏不短,就算有馬也不是短時間就能走到的。這一次長途旅行讓蘇任的騎術精進不少,走出沙漠的時候他也可以站在馬背上撒尿,偶爾還能趴在馬脖子上睡一覺。兩股中間的疼痛早已經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厚厚的老繭。
正抱著白馬脖子睡覺的蘇任被黃十三弄醒:“先生,快到了,小金子問要不要在這裏休息一晚,明日咱們神清氣爽的進馬邑?”
蘇任摸了摸粗糙的臉龐,兩腮的胡須有一寸長,毛茸茸的格外不舒服。但是他又不敢當著眾人的麵修剪,最主要的是沒人幫他,他可不敢自己動手,要是沒把胡子刮幹淨卻讓自己破了相,那可就得不償失了。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任何人都不會對自己這般殘忍,要是被旁人看見罵他數典忘祖他都得忍著。
抬頭看了看,並沒有發現馬邑城的影子,天色也暗了下來,蘇任點點頭:“好,讓小金子紮營,咱們今日就在這裏休息。”
終於要到了,那一夜蘇任睡的很實在。就算有人把他從榻上扔下來,估計他都不會有任何感覺。警惕了大半個月,眼看著就要到家,誰都會放鬆下來。後半夜蘇任起身上茅廁的時候,發現蠻牛正靠在自己的帳篷邊上睡的正香。蘇任笑了笑,將自己的披風蓋在蠻牛身上。
蠻牛都睡著了,那些哨崗自然也好不到那裏去,於是蘇任回到帳篷,穿上自己的衣服繞著營地走了一圈。沒發現異常,便坐在篝火旁當起了守衛。夜很靜,天上的星星格外明亮,各種昆蟲的鳴叫就和催眠曲一樣將所有人送進了夢鄉。這樣的日子不多,所以蘇任格外珍惜。
馬蹄聲忽然從遠處傳來,在寂靜的夜中聽的格外清楚。蘇任精神一陣,連忙將手裏的短劍抽出來,霍金、贏廣濟、墨雨全都從自己的帳篷中奔了出來,看見蘇任站在火堆旁先是愣了一下,立刻聚攏到蘇任身邊。
“怎麽回事?”贏廣濟問了一聲,阿三立刻趴在地上,靜靜的聽著地麵上的動靜。
一臉凝重的阿三對贏廣濟嘰裏呱啦的說了幾句,贏廣濟道:“來人大約五十,人人騎馬,正朝咱們這邊過來!”
霍金立刻大吼,讓所有護衛整隊應敵。第一個出現的人確是他們派去和馬邑聯絡的護衛,那家夥一邊縱馬一邊喊:“先生,先生!韓先生和桑先生親自來迎接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