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代孕媽媽(2)
閔卓這時才發現真正冷酷的女人是什麽樣的,他根本無法理解閔喬居然能夠如此釋然的與自己討論這個話題。
“什麽時候開始的……”
“結婚兩年後,從知道我不能生育就再沒有過……”閔喬再次打斷了閔卓,好像他會問什麽,她了如指掌似的。
“可是不能生育並不影響你們……咳咳”與自己的親姐姐討論這個話題多少還是有些尷尬的。
閔喬絕冷的臉,木然的看著桌麵,“一個不能生的女人,他還要浪費那精力做什麽?”並不悲傷也沒有氣憤。
閔卓愕然,轉了話題,“難道不能治嗎?現在的醫學這樣發達,一定會有辦法的,再說不是可以試管嬰兒嗎?”閔卓一連串的拋出問題,閔喬卻淡然一笑。
“我和他結婚幾年了?六年,什麽辦法都試過了,六年的時間我們一直沒有孩子,你難道就沒懷疑過嗎?”閔喬眼眸中閃爍著晶瑩的淚花,這讓閔卓十分愧疚,他聽得懂姐姐話中的意思,是啊,六年,他從未真正的關心過她的生活,她的婚姻,他們很小的時候就失去了媽媽,閔喬又那麽強烈的排斥著呂靜淑,呂靜淑即便是有懷疑也不敢問出來,而閔耀榮問過幾次,她這個做女兒的,又不願說,所以,誰也沒有發現六年就這樣被時間偷走了。
“對不起,老姐,我……”
“沒什麽對不起的,不要說這句最沒用的話。”閔喬仍然那樣尖利。
閔卓窘然,歎了口氣,“好吧,那我說說代孕協議,在我國的現行立法中,對於代孕契約的唯一規定,就是衛生部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而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法律必須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製定,行政法規必須由國務院製定,而衛生部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不影響代孕契約的效力。所以,若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自願訂立代孕契約,就應該認定代孕契約的效力。當嬰兒出生後,雙方自覺履行各自義務的,就應該認定嬰兒為不孕夫妻的婚生子女。”
閔卓停下來凝視著閔喬,鄭重的一字一頓說:“這個,聽得懂嗎?”
閔喬點點頭,默認似的,“幫我出合同吧。”淡淡的,無奈的口氣聽著讓人心疼。
“姐,你確定,你不能生?”閔卓不死心的問,“要不要去美國看看?”
“傻小子,你忘記了我曾經在美國住了半年?你以為我是去做什麽?”閔喬冷笑著說。
閔卓覺得此刻姐姐是在向他發出責備的信號,他越來越覺得慚愧,自己曾是那樣的冷漠,未真正的關心過家人,湧上喉間的那三個沒用的字,硬生生的又咽了回去。
“如果你們決定了,我就去幫你們出合同,不過,姐夫也要簽字認可才行。”
閔喬站了起來,“當然,到時候通知我們,我們會來簽字的。”說完轉身走了,好像這悲哀的婚姻根本對她沒有任何傷害似的。看著閔喬的背影,閔卓微愣片刻,喊了聲,“姐!”
閔喬回首,閔卓站起來親切的說:“要不要一起吃晚飯?”
“同情我?不需要。”閔喬隻拋下句話,便轉身走了。
當閔卓緩過神來的時候,他立即約了狄雲凡,狄雲凡很忙,不過聽閔卓說閔喬來找他,是為了代孕協議的事情,便推掉了繁忙的工作。
即使再不喜歡狄雲凡那張偽善的笑臉,但為了姐姐,他還是表示出真誠,目光灼然的看著狄雲凡。
“我聽姐姐說了你們的事,代孕的人找好了麽?因為要履行一些法律程序,所以我想知道全部。”閔卓稍微利用了一下手中的王牌。
狄雲凡仍然笑著,抿一口茶,說道:“閔卓,這件事恐怕你聽到後,一定是不高興吧?可是你知道,狄家不可以後繼無人的,所以隻有這一個選擇了,大家都是男人,我想你應該理解。”
閔卓輕蔑的一笑,“其實我知道像我們這種家庭要想有一份真正有愛情的婚姻機率很小,所以我並不意外你們的婚姻隻是表麵上看起來和睦,隻是……我猜,姐夫也不會隻有我姐一個女人吧?”他說著拿起茶杯垂目喝著,並沒有看狄雲凡。
狄雲凡稍作思量,男人之間雖然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可是當著自己的小舅子麵前讓他承認有其他的女人,總是有些不妥,他淡笑著不作回應,而這個不回應大概就是最好的答案。
閔卓心領神會,他明白,如果外麵的女人為狄雲凡生了孩子,那姐姐在狄家的地位肯定受動搖的,隻不過狄雲凡是很懂得他們這種家庭中的婚姻規則,他是不會拿離婚開玩笑,畢竟這不隻是一樁婚姻那麽簡單,首先狄兆德那一關就很難通過,這大概也是他們選擇找人代孕的原因吧。
“有的女人隻能做情人,這你應該懂的。”狄雲凡還是慢悠悠的說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