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誰真正在乎死者
熱熱鬧鬧的會議結束了。顧在強隨著其他參會人員退出了會議室,他走都木一的麵前特意停留了一下,仔細觀察了一下他。隻見眼前的這位小夥子麵容憔悴,雙眼布滿紅血絲,處於身體極度透支的狀態。
他不動聲色地問了句:“小夥子,熬了個通宵啊?”
木一並不知道他就是顧玉嬌的父親,隻知道他是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有些不好意思地擠出一些笑容點了點頭。
顧在強又說了句:“小夥子啊,要注意身體啊。”就走了。
木一聽到這句很普通很平常的“關心話”,心裏蠻感動的。隻是他的“謝謝領導關心”都還沒有說出口,顧在強就已經走下樓去了。
其實,整個會議傳達的精神,就是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舉一反三,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因為,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但是,會議開了,領導的責任也就了了。至於下麵做得怎麽樣,那是下麵的事情了。
紅軍局長走到木一的麵前。“小木啊。辛苦你了。一會兒吃了中午再辛苦你一下,抓緊時間把會議記錄整理出來,寫個簡報,還有新聞稿。寫好了,交給小沈審。小沈審了,打電話給洪師傅,讓他來拿到殯儀館去給我看。我看了有修改的,就讓洪師傅帶回來。如果沒有修改的,就打電話給你們就可以印了。印好了和著‘大檢查’的文件一起下發。”
“‘大檢查’的文件哪個寫呢?”木一有些擔心領導又把這個文件交給自己寫,那自己實在是遭不住了。
“‘大檢查’的文件我已經安排小沈在寫了。”
木一拿著會議記錄本和簽到表回到辦公室。沈誌俊其實已經寫好了“大檢查”的文件。因為也不複雜,翻去複來都是那幾項檢查內容。無非換個提法而已。
見木一回來了。沈誌俊:“小木啊。照相機裏的照片我看了。實在是太恐怖了。剛才我都是硬著頭皮拍的照片。但是我始終覺得不好。”
木一心裏明白沈主任說的意思。就是昨天剛拍了死人,今天又拍開會的人員。確實是有那麽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應該是忌諱吧。
木一:“那沈主任你給數碼店打個電話,讓他們拿張新內存卡過來。我們在內存卡上貼上標記。一張卡就專門拿來拍事故照片。另外一張卡就專門拿來拍會議啊、拍平時的檢查工作這些嘛。”
“嗯。這個主意哈。我也是這麽想的。走下班了。回去吃了飯早點兒過來寫材料。這兩弟兄也是的。出什麽事故嘛。給大家找這麽多事情出來。討球厭得很。”
其實,也不能怪沈主任有這樣的想法。其實絕大部分參加緊急會議的人都是抱有這樣的想法的。好像都怪死者。他死了就是他的錯。
表麵上看,也好像是這樣的。如果他在打炮眼兒的時候,清理殘炮再認真點兒再仔細點兒,或者他不要貪圖節約那點點兒力氣,在原來的炮眼兒上繼續鑽炮眼兒,也許這個事故就不會發生了。如果不發生這個事故,那他倆弟兄就不用死得這樣慘了。如果不發生這個事故,那木一他們就不用熬通宵了……這個邏輯是一個錯誤又恐怖的邏輯,不能再繼續“如果”下去了。
死者是兩個人,也是兩弟兄。但是家屬隻有三個人,是哥哥的老婆和兒女。這三人一來到殯儀館,那是哭得一個呼天搶地。聽者無不為之動容。
是啊。無論兩口子生前關係怎麽樣。但是畢竟是夫妻一場。羅紅紅軍,也見過不少生離死別。他能夠理解眼前這位中年婦女的悲傷。那是一種真正地“失去”的悲傷。
而死者的兒女哭得就有些敷衍了。特別是那個兒子,裝模作樣地幹嚎了幾聲就嚎不下去了。甚至連一滴眼淚都沒有留。女兒倒是哭了一陣,但是也很快就止住了哭聲。看來他們父子也好,父女也好,感情並不深厚。這不得不說是一種悲哀。
哭過、鬧過之後,就回歸正題了。開始說“人命錢”了。
而龍雲中已經“躲”了起來。他這些年一直跟礦打交道,對事故已經是見慣不驚了。自己先前還在慶幸開礦還算平安,雖然小事故不斷,但大事故還沒有。連自己都覺得自己是礦“專家”了,甚至有些飄飄然。
誰又能想到自己還是攤上死亡事故了,而且這一死就死了兩個人。他心裏盤算著每人賠個十萬八萬算了。因為“人命錢”基本上是按照死者的負擔情況,比如撫養妻兒的開支,贍養老人的開支;再加上當地上一年度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測算出的一個年收入數目再乘以一定的年數,最多算二十年;最後再算上喪葬費。基本上就構成了“人命錢”。
但是有時“民間調解”,會參照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比例”,來測算安全生產事故死亡賠償金的總額。其實,這是沒有“科學依據”的,但是實際上就是這樣操作的。隻是就看死者家屬的能夠施加的“壓力”有多大,還有看老板的“經濟實力”有多大。
如果死者家屬的能夠施加的“壓力”足夠大。那他們能夠索賠到的“人命錢”就越接近他們應該得到的數字。這隻是一個方麵。
另外一個方麵,就要看老板的經濟實力了。如果老板的經濟實力夠,他能夠拿得出錢。死者家屬想得來說就要容易拿到他們應該得到的數字。反之,就有很大的可能性拿不到。哪怕是法院判決了,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都是給執行不回來的。
這個龍雲中龍老板,表麵上看著是一個老板,但是其實他這些年非但沒有掙到錢,反倒是把老本都搭進去了。他現在不要說拿幾十萬出來,就是讓他拿十萬,他都拿不出來了。
好在他弟弟是汽車運輸公司的經理,家裏有些經濟實力。出了這樣的事情,他已經連夜連晚幫哥哥湊到了二十萬。但是這點兒錢,其實大家心裏都清楚肯定是說不攏的。
一邊是領導要求三天之內“入土為安”,一邊是死者家屬不拿到錢絕不“入土為安”,挾屍要價。死者家屬已經明確提出了要求——“一人賠三十萬,兩條人命賠六十萬。喪葬費不在內。”
這個要求,在此時的西龜“人命賠償史”上頗有些“史無前例”了。之前海棠縣鉛礦上有個事故,賠了二十五萬人命錢,但是那是人家老板財大氣粗。多給了五萬。頂格賠償就是二十萬。所以這要求肯定是談不攏的。
龍雲中的態度就是“把我逼死了,我也拿不出六十萬。實在不行就抵命嘛”。
死者家屬其實想的是要到六十萬,當媽的分十五萬,兒子分三十七萬五,女兒分七萬五。
“民間調解”其實也是有“暗探”的。他們的工作就是要盡量摸清楚死者家屬的“真實意圖”。當然也包括他們的家庭關係,感情狀況,恩怨糾葛等等,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盡量在“談判”中掌握“主動權”,達到“盡量少拿錢”的目的。
麵對摸上來的這個情況。大家都很好奇。他們三個的“分配邏輯”是什麽?
“暗探”就給大家“關起門來講”了。其實這一家人的感情很淡薄。老婆早幾年就海昌去幫館子去了,其實是跟著一個泥水匠跑了。兒子還沒有結婚,跟著人在德西一家露天采石場采礦。女兒已經嫁人了。嫁人之後還沒有生小孩,在縣城幫老板賣衣服。
在西龜重男輕女的思想很嚴重,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說法。意思就是家裏的“好事”她不能沾一絲一豪的光。然後他們也谘詢了“懂行”的人。意思是兩個人都算不到贍養老人的錢,因為老人已經沒在了。也算不到撫養娃兒的錢,因為娃兒也成年了。而且婆娘也在“打工”,並沒有喪失勞動能力,而需要撫養。所以能夠算到的錢就沒有那麽多。但是無論算到好多錢。理論上父親的人命錢,就母親可以分一半,兒子女兒兩人搭夥分一半;叔的人命錢,就兩姊妹一人一半。這樣一來,假設每人三十萬,要到六十萬。母親分十五萬,兒子和女兒各分二十二萬五。但是考慮到兒子還沒有結婚,家裏的房子又破破爛爛,加上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已是“外姓人”,母親也是“外姓人”。但是夫妻一場,也沒過過什麽好日子。所以父親的錢就母親分一半去。妹妹雖然嫁人了,兄妹一場,就分父親剩下的一半的一半。至於叔叔的,因為他也無兒無女無父無母,就全部由哥哥繼承了。
死者家屬內部已經就“賠償款”的分配,達成了一致意見,所以口徑一致——就是盡量多要。
而龍雲中也做出了最大努力,他願意一次性賠償五十萬,參照海棠事故的賠償標準把這個事情了了。
很多人都在罵龍雲中把“市場價”搞亂了。但是其實,龍雲中有自己的想法。自己不過是舍了錢,別人兩弟兄已經把命舍了。就當是大家上輩子是“冤孽”,這輩子來了了算了。
龍雲中自己也拿不出這麽多錢來,他能夠拿出來的隻是那點“喪葬費”。至於弟弟湊來的這二十萬,別人欠他的錢,還有發出去的礦款收回來,基本上可以抹平。另外三十萬,是已經有老板來“戰略投資”了。人家要他一半的“礦權”。他也答應了。大家一手交“協議”,一手交“現錢”。
其實龍雲中還是留了一手。他的礦裏麵有三條支巷,有一條還沒有接到礦,另外一條的礦表麵上看礦層很厚,其實是“雞窩礦”,還有一條就是出事故的這條,看上去雖然礦層並不厚,其實是跟著礦脈走的。新老板不懂行,選了這條“雞窩礦”的支巷,把出了事故的留給了龍雲中。沒出礦的條,兩人共有。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死者家屬和龍雲中雙方在安監局辦公室簽下了“事故死亡一次性補償協議”。看著死者家屬抱著幾捆錢,兩眼放光,有說有笑地走了。似乎他們的丈夫、父親、小叔子的死亡,還是一件“喜事”。木一的心裏竟生出一種說不出的感歎。
人生悲涼,莫過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