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我哥的女人
鄭宜那精致的臉龐上現出了明顯的尷尬的笑容,因為這時,秦振興我倆自動把她略過,可秦浩天卻也沒有一點要為她正名的意思。
最奇怪的是,難道鄭宜沒有認出我嗎?怎麽瞧見我倒是沒有其他的反應了?
以我對鄭宜的了解,這個時候,她絕對會摟著秦浩天的胳膊,耀武揚威的宣誓主權,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奚落我,可以令我難堪的機會。
難不成是真的沒有認出自己來?
可是鄭宜隻是尷尬地笑了笑,說:“振興啊,這是你的女朋友啊?怎麽不給嫂子介紹介紹呢?”
秦振興從鼻孔裏哼了一聲,似是不願意理會鄭宜,而他這反應明顯也在鄭宜意料之中,並沒有什麽意外的氣氛。
怎麽回事?難受HIA發生了什麽我不知道的事情嗎?自己走的這幾年空檔,到底都發生而來什麽?若是問秦振興,他定是不會那麽容易乖乖告訴我的,要是想說他早就說了,唉,這小子,心思也深沉了不少。
“小茹,這是我哥的女人。”鄭宜終究還是沒有從秦振興口中聽到那一聲“嫂子”,隻是以“我哥的女人”為代稱,這要是換了以前秦浩天的事事都要拿來跟我計較的鄭宜,或許會很開心,可今日,是他們的訂婚宴,已經訂了婚,卻得不到自己心愛的人弟弟的認同。
不過,雖然看著秦振興如此做派,我很解氣,可是他這麽給我介紹了,我卻要怎麽回應才好?
總不能上來就一句“大哥的女人你好”吧?
四個人,兩兩相對,偏生我今天穿的還是套紅裙子,正好和鄭宜撞了個正著,秦浩天和鄭宜又是今天的主角,這場麵對碰,一下就吸引了不好賓客的目光。
一時間,好不尷尬啊。
“我朋友還在那邊等我,我們先過去了。”秦振興很有禮貌地開口,可是做的這個事情吧,它不是什麽符合禮節的事情。
不過也多虧秦振興子在關鍵時刻伸以援手,雖然,這坑也是他挖了讓自己跳的。
和秦振興雙雙離開後,我才釋放出一直壓抑在心底的額悲哀,也不怕被他看見笑話。
原來,秦浩天卻是認都沒認出自己來,或者說,他是根本就不想和自己相認。
我和他之間,終究是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嗎?
可笑我之前還曾幻想那再次相遇事的種種窘境,還想著要躲著他,怕耽誤了出國的計劃,怕自己終是食言。
原來,這一切不過是黃粱夢一場,醒來後兩眼皆涼,不過是我自己在自作多情而已。
步伐漸漸紊亂,大腦也開始失去控製,眼前似有模糊的景象閃現。
我咽下一口氣,不過是叫眼淚糊了眼,柳欣,你不是已經下定決心要放棄了嗎?這樣不是更好嗎?兩不相誤。
可是為什麽,近在眼前的結果,我卻不願意相信了呢?
難道我終究還是沒有死心?
我腳步踉蹌著跟在秦振興身後,見他從桌上拿了兩瓶紅酒,揚揚手,對我說著:“不醉不歸怎麽樣?就當是為你們的過去送葬?”
我點點頭,秦浩天的最後一麵我也看見了,我卻遲遲沒有離開會場,就是因為心中留了好多疑問,想要問明白。
不醉不歸?或許是個好主意。
跟在秦振興身後左拐右拐,來到了一間會客室,這間酒店都是秦氏旗下的,秦振興這位秦家二少自然能來去自如。
坐下來,先不問緣由,因為秦振興已經灌了自己好幾口。
半晌,等他停下來,眼神也逐漸清明,我才問道:“鄭宜是怎麽回事?”
秦振興為我倒上一杯,一副我就知道你要問的樣子,“她失憶了。”說完這句話,我察覺到他的視線,秦振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你難道沒有懷疑過當年自己是被誰綁架的嗎?”秦振興反倒問我。
當年的綁架案,若不是拿起綁架,說不定現在會是另外一番風景了,雖然,我和秦浩天時有小摩擦小誤會,可是都會被一一化解,我們的感情仍然很好。
至少不會走到現在這般境地,佳人在側,對麵不識。
而我們的孩子也不用從小就經曆那麽多艱苦,身體不好,HIA險些自閉,更不用在一個單親家庭生活這麽久,她會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愛她的爸爸,愛她的媽媽,富足安樂的生活。
而我自己,或許也就不會流落到法國街頭,飽嚐那風餐露宿,雨裏奔波的苦。
雖然,自己這次也算因禍得福,墜崖被老師所救,又有機會到法國去繼續自己的夢想,還在這個領域得到了專業人士的認可。
隻是終究讓自己的家人朋友惦念不安,雪一,蘭婷婷,甄曉瑜,還有爸爸和舅舅,雖然爸爸的病是因為媽媽而起,但加重卻也有我失蹤的緣故。
想到懸崖邊秦浩天單腿屈膝的畫麵,我的心沒由來一抽,像是走過了電流,麻麻的,疼痛的。
至於這場綁架,之大現在我才有心思來認真思考一下其中的細節。
是為求財?不,綁匪並沒有以我為人質像秦浩天索要贖金。
是為尋仇?難道是秦浩天的仇家?生意上還是黑道上?畢竟,那綁匪曾提出隻要他跪下就放過我這一條件,秦浩天這麽驕傲的一個人,讓他下跪還不如讓他去死,擺明了是為了羞辱他。
可是……似乎還有另一種可能。
萬一,這綁架本身就是衝著我去的呢?讓秦浩天下跪也許隻是綁匪臨時起意,但並不能保證他們會信守諾言真的將我放過。
那麽,從這一點上來說,是有人想要我死。
我的仇家,想要我命的人。
是她!
我隻想到一個人,鄭宜。
因為秦浩天,鄭宜可以說是恨我入骨,恨不得將我扒皮抽筋,食肉飲血。
鄭宜身為鄭家的大小姐,似乎也有這個財力去雇傭這些個亡命之徒。
“鄭宜……”我咬牙切齒地說出這一個名字,雖然沒有證據,可是這會我越想越覺得正中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