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偷襲
夜靜十分,幽暗的月光散落在屋頂上的一位少年上,少年靜靜地看著夜空。
塵曦盤坐修煉起來,識海中懸浮著四把小劍靜靜的待在那裏,這就是塵曦這些年來獲得的武魂了,並沒有花費鬥羅幣購買,四把劍武魂都是突破等級後係統給予的。
當中最熟悉的就是他突破大魂師獲得的焚火赤焰劍了,剩餘三把依次是冰嵐天霜劍,巨靈劍,破魂劍,九彩琉璃劍。
冰嵐天霜劍是一把擁有極致之冰力量的劍武魂,也是塵曦突破魂尊時係統給予的,不過暫時沒有附加魂環,一直在識海中待著。
巨靈劍是一把巨大無比的劍,光本體就有五米長,一米寬,沒有那個正常人可以舉起來,隻有塵曦這樣的使用者才可以,巨靈劍唯一的特點就是重,大。魂環附加的力量是增大巨靈劍的體積形態輸入魂力越多,巨靈劍越大。沒有任何花裏胡哨隻有強這一點。
九彩琉璃劍是塵曦突破魂宗獲得的,它沒有任何攻擊能力,隻有恢複魂力這一功能,擁有無限魂力的一柄劍,算做是塵曦的後勤保障了,雖然沒有任何攻擊能力但它的作用可是至關重要的,想想和敵人對戰時,雙方魂力都耗盡了,但擁有七彩琉璃劍的一方突然魂力滿了,瞬間恢複巔峰,這在對戰中就是個外掛啊!
目前附加魂環的隻有焚火赤焰劍和破魂劍了,其他還沒機會,不過目前來說也是他的底牌之一了。
寧靜修煉的塵曦靠著三倍聚靈符的魂力快速吸收下,瘋狂的修煉著。
突然異變橫生,塵曦感到了一股殺氣針對自己,因為武魂的原因,塵曦對殺氣感應非常敏感,一瞬間就離開自己的位置,落到了地上。
同時係統也響道:“擊敗暗殺者,獎勵五千鬥羅幣。”
在塵曦剛起身的地方,出現了一個黑影,看身形應該是個男子。
塵曦冷眼道:“你是誰?為什麽要殺我?”
塵曦也在暗想,自己的身份應該並沒有暴露,這些年他都是低調修煉,對他不利的人是從哪裏來的。
黑衣人道:“取你命的人。”
話落,他的武魂瞬間附體,看樣子好像是一隻螳螂的武魂。速度極快,瞬間就追到了塵曦麵前,雙手變成利刃的他向塵曦斬來。
塵曦七殺劍瞬間釋放,一劍擋住暗道:“竟然也是位魂王,而且是敏攻係魂師!”
沒有猶豫,塵曦果斷反擊,想要快速打敗對手隻能用最強的實力壓倒性的手段。
“第四魂技,絞殺劍陣!”無數七殺劍形成了一片領域在有規律的攻擊著眼前的人。
絞殺劍陣是一個群攻係魂技用來困敵非常有效,施展時七殺劍自動攻擊劍陣裏的人,直到魂力耗盡為止,且帶有七殺劍意。配合七殺劍法中的七情七傷威力更加強大。而且第四魂環就是萬年級別的,不是他一個普通魂王可以對付的。
劍影叢生間黑衣人奮力抵抗,但也無濟於事,雖說兩人魂力等級相近,但武魂等級可不是一個水準的,頂級武魂七殺劍外加傳承下來的七殺劍法和萬年第四魂環不是他可以抵擋的。
劍陣中無數由七殺劍幻化的各類刀槍劍戟不斷消磨著黑衣人,除了第四魂技中的七殺劍的實質性傷害還外加了七情七傷的精神劍意攻擊,這一招不是塵曦得最強攻擊手段,但卻是最殘酷的攻擊,七情七傷會不斷磨練人的意誌經曆七中不同的情緒攻擊,稍不留神結果就會武魂破損,魂力耗盡而死。當然這招對實力比自己強大的人來說不算什麽難事,但魂力低於自己的就有些困難了。
令塵曦沒有想到的是,這黑衣人竟然還有團夥,另一名黑衣人提著一柄錘子看到夥伴被圍困,也露出身影來。
驚呼道:“你竟然有兩個武魂?”
塵曦臉色一沉,雖然也蒙著麵聽聲音和那把紅色錘子,但塵曦還是猜出了這人的身份。
冷聲道:“你是王戰?”
黑衣人也沒有否認,但此刻卻被塵曦雙生武魂的情況嚇到了。
塵曦暗自盤算道:“自己雙生武魂的身份除了七寶琉璃宗內的那幾位沒有人知道,包括寧榮榮,但此刻身份卻已經暴露,為了不讓武魂殿發現他幹擾到他後麵的計劃,所以眼前二人必須死。但同樣好奇為什麽王戰會殺自己,自己和他並沒有什麽怨恨啊?”
疑惑問道:“我和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麽要聯合人一起殺我呢?”
王戰此刻也被仇恨衝昏了頭腦,惡狠狠道:“都是因為你,讓我輸掉了第五場鬥魂。靈蝶家族沒有收納我,害的我白白苦戰了四場鬥魂比賽。”
塵曦更加疑惑了,問道:“她們家族收沒收你和我有什麽關係?”
王戰冷笑道:“你也快死的人了,我就告訴你,因為我看上了靈蝶家族的少族長,但他們的條件是我獲得鬥魂五連勝,但是被你給打斷了。不過也沒關係,我現在殺了你也可以娶少族長了。”
“你雖然打敗了我,但是我這次來找了幫手,二打一你應該不行了吧。”
塵曦無語得搖了搖頭,這孩子怎麽看起來這麽傻呢?沒看到你的夥伴已經快不行了?
忍不住提醒道:“我覺得你應該看你一下你的幫手怎麽樣了?”
王戰轉頭一看,他的幫手已經昏死在了劍陣中生死未卜。
“什麽?怎麽可能?一個魂技就打敗了同級對手?”王戰不敢相信到。
但塵曦知道,那名黑衣人因為是獸武魂的緣故,身體上並沒有傷到致死,除非是魂聖級別的治療魂師不然想要完全治好是不可能的,而精神方麵已經變成一個白癡了,武魂破碎,這輩子恐怕也完蛋了,這也是塵曦沒有補刀的原因。
塵曦捏著下巴思考道:“至於你?該什麽處置呢?”
“直接滅殺,沒有餘地!”天空中出現了一個人影,煽動著翅膀俯衝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