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言情女生>山茱萸> 第三十二章大見白相

第三十二章大見白相

  回到家!我閉著眼睛小心翼翼地打開那張紙條。此時此刻手沒有在發抖,也沒冒冷汗。我好佩服自己是哪裏來的勇氣!


  突然大廳裏傳來腳步聲,很陌生的感覺,我裝作很淡定,因為已經躲不開了。其實神經繃得老緊,沒辦法的辦法。學劍癡大哥那樣。酷一回吧!


  腳步聲突然停了?我還能想到什麽?腳又開始發抖了,我控製不了內心傳來的恐慌。那個聲音究竟是什麽?為何停住了?我的房門是開著的,離大廳也就幾米遠,可我沒有出去看,腳不聽使喚。紙條從我手裏滑下去,我怎麽抓也抓不住。我想去撿起來,可是發抖的雙手雙腳已經不像是在我的身上了。


  老人經常說:“鬼神無處不在,無處不有!”是這個意思嗎?我不敢去想象,換做任何人都是這樣。難道我就傻傻地在房間裏站著嗎?腳步聲又響了?而且聲音稍微小了點。要離開嗎?不殺我啦?真的可以仁慈嗎?還是沒有發現我?


  電視裏是這樣說的,隻要你屏住了呼吸,鬼就感覺不到你的存在。可我還在大口大口的透氣啊!腳步聲很小了……出院門了.……沒了……我還是愣在那裏,怕它又回來。那不是往閻王殿闖嗎?不行!再等等。就等五分鍾……真是度秒如年啊!我一直以為自己很膽大了,可還是老樣?我是懦夫嗎?


  還有兩分鍾,我不需要等下去吧!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膽小鬼,在兩分鍾內走出這個房間。做得到嗎?還是這個時候該意氣用事嗎?

  我忽然想起了朋友跟我講過最恐怖的一個鬼故事:全世界就隻剩下你一個人,你站在房間裏。忽然,門外傳來敲門聲.……

  是哪個人才那麽高深智慧,編出這麽嚇人的謊。


  不知不覺中,我已站在大廳。等我回過神來才知道。


  這就是不知不覺?就是傳說中的“不知者無畏”嗎?


  我記得老姐寫過這篇作文。還讀給我聽呢!


  背景是這樣的:數學家高斯18歲時解開了一個兩千多年曆史的數學懸案!多年後,高斯回憶說,如果導師告訴我那是一道兩千多年沒有解開的難題,我不可能就在一個晚上把它解出來。海倫凱勒說:我沒有見過這個世界,所以我可以描繪出更加美麗的世界。一位中國作家也說:不知者無畏。


  咦?那個.……腳步聲.……到底怎麽回事?我怎麽突然不怕啦!難道真的有不知者無畏這回事嗎?反正我就是不怕了。我是不是戰勝了內心的惡魔?

  給點掌聲吧!沒有觀眾是吧!那好,不用你們。


  就如小沈陽說的:一般我自己能做的事重來不求別人!多幽默啊!

  我想對天空大聲的地說:我!藍雨!不是懦夫,也不是膽小鬼!響亮吧!鼓舞士氣呀!

  三輪車呢?剛剛?是老媽回來了嗎?還是失蹤了?魚雁還在呀!我就在家裏,東西居然沒了耶!說得過去嗎?剛剛的腳步聲是老媽的吧!應該沒錯。她可能以為我不在家吧!就沒進我房間了。


  回到房裏,我一點也不畏懼地把紙條完整打開。密密麻麻寫著好幾頁,全都是行楷。挺好看的!和顏的可以相提並論。估計有點水平。


  單看這字,達到了行楷的特點:兼具楷書的實用與行書的觀賞價值。是集觀賞與實用價值與一體的書法形式。


  難不成是喜歡上我了嗎?不可能吧!我?很平凡的。什麽都沒有。嗬嗬!要真有人向我表白。我還不要呢!我有喜歡的人了。和我同班的。


  她長得好看、人又溫柔體貼、成績優秀、樂於助人、毛筆字,、行楷都是全校第一……不錯吧!我隻是暗戀她而已。莫見怪啊!也隻能暗戀了。我這麽差!哪敢喜歡人家啊?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差不多。


  不答題外話了。開始看吧!

  那是一個很冷很冷的冬天。她還是那樣、兩個皮袋、一條竹杆、一個鉤子、一對破爛不堪的手套。


  彭大司令說: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她的手套你看了就知道,那可是天上的織女也無能為力啊!她嘴了就一句,再穿幾天吧。她說的幾天?那可能是你記憶中的幾年、幾十年,甚至是漫長的一生。很難想像吧!我也想不到。像她這樣?那手套生產工司還不全死定了?


  手套生產公司直言:可曉得而不可學焉!嗬嗬!


  就在她撿那個易拉罐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包裹,它還是頭一次見。大家都知道垃圾堆裏的東西都是亂七八糟,東一塊西一團的。僅有這個包裹完好無損,布料還很新。到底是什麽呢?不可能那麽粗心大意吧,把好的東西扔掉?打開看看吧!說不定真是這樣呢。


  手剛剛觸摸到包裹時,還有點溫度,怎麽回事?真場景又到回了四十年前的她。


  那時它還是一個嬰兒,被扔在了垃圾堆邊,也是一個包裹。暖暖的……她尋思著,裏麵的會不會嬰兒啊?於是趕緊打開一看.……果然不出所料。


  那孩子也就8個月大吧!鼻子懂得發紅、兩手在打顫……她立即停下了,我也是被收養的,我也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我們有著相同的悲慘命運。看到你眼角留下的眼淚,我怎麽狠心置之不理。


  你雖小!可也是上天降下的精靈啊!我抱你回去,以後我就是你媽媽,我會好好待你的。就如當初她那樣無微不至關懷我那樣。


  我也是撿垃圾的,窮的很,希望你不要嫌棄!她馬上抱嬰兒往回趕,不能再讓孩子受凍了。多麽可憐啊!


  她的床是那麽的簡單,幾塊磚頭鋪在四個角落,兩塊木板,沒有多少被子,都是用稻草鋪的.……在衣櫃裏,她拿出一張像樣的棉被給嬰兒蓋上,這輩子是她三年前撿回來洗幹淨的,一隻舍不得穿,還說要給她將來的女兒做嫁妝,可是她哪來的女兒啊!那個衣櫃,也是撿回來的,不過不怎麽破舊,貼了幾張青年報刊,還看得過去。


  怎麽說呢!她家裏的一大半東西都是撿回來的,包括陪伴她十幾年的那雙手套。


  她燒了一桶水,並很快提過來,把嬰兒放進澡盆裏,這個澡盆她小時候洗過的,特別有親切感。看到嬰兒在澡盆裏動來動去,像小魚兒一樣,她也就放心了。他對她笑眯眯的,她也笑了。她腦子一閃得給他取個名字,好聽的名字。就跟我姓吧!我也是跟我那個媽媽姓的,所以不會委屈的。


  就叫?常第一吧!第一?那可是桂冠、問鼎、榜首、奪魁、奪標、執牛耳、領銜、肇舉的意思哦!你姓常,你要常常第一,不要落後別人,你要對得起你的名字,不然誰都會取笑你的。


  今天你有名字了,你有家了,有人照顧了。從今以後,誰都不敢欺負你了!你要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地長大哦!


  我的兒啊!餓了吧!媽去弄點稀飯給你吃啊!穿好衣服先。白白嫩嫩的,過麽多麽可愛的小家夥啊!咋就沒人要呢?看到你在垃圾堆邊那樣。我就想哭啊!天底下怎麽會有這麽絕情的父母,都是懷胎十月。不是肉啊!那麽狠心,那種事也做得出來。就不怕遭雷劈嗎?真是的!老天應該狠狠地懲罰這類人.……

  我得煮粥去了,不然我兒就餓了……

  就這樣相依為命,家裏很窮,真的很窮,但他們很幸福!慢慢的,他也長大了,她也衰老了,可他們還是那樣。她是媽媽,他是她兒子.……

  直到上個月。一切都變了,一個家變得不是一個家了。


  初一那年,正直花季雨季,我們在沒有地平線的青春相遇。初一的元旦晚會上,他在學校舞台上唱起了我最喜歡的勵誌哥。《我的未來不是夢》我深深被他吸引,也被他的夢想所欽佩。遇到他是我見過的最美的風景!從那時起,我就深深的喜歡上了他,他的一字一言,一舉一動,我都看在眼裏。可我不敢向他訴說內心最真實的情感。因為我怕!畢竟這不是小事。


  我也知道,我相貌平平,成績一般,根本高攀不上他。他是什麽人啊!不管是學校的小考還是大考,或是縣裏市裏的奧賽,作文大賽他都是常常第一的,應該說總是第一。簡直就像某個行業一樣,被壟斷了。


  他身邊的人都叫他不敗的天才、上帝的寵兒……看到他認真的勁頭,我也跟著努力學習。為了更容易接近他吧!我多麽想在夢中能看遇見他,然後告訴他,我是多麽在乎他。


  可是?我錯了。我一直等不到。


  他就是那樣一個人獨來獨往。學習,還是學習……對於他的知識麵,那是相當廣闊的,初中的他看高中的哲學、高中的英語資料。不可思議!


  有一天去飯堂吃飯,吃著吃著就下雨了。我沒有帶雨傘,在走廊裏傻等。後來他出現在我麵前,並一起回了教室。那是我第一次和他邂逅,在雨中行走,我好喜歡那種感覺,因為有他。


  再後來的一次辯論會上,我和他爭鋒相對,他看了我幾眼,我至今難忘。慢慢的,我的學習也趕上去了,還時常向他請教問題。特別是數學啦!我的致命傷啊!還好有他,我的數學才慢慢地沒那麽陌生了。


  初一第一學期第三輪複習考試,他成績全校第一,而我第二。我發現,我離他越來越近了。因為這次考試,我也變得勇敢起來。


  周一的體育課,沒什麽太陽,我看見他在跑步,於是我也跟上去,他還說一起跑。我當然樂意啦!快下課的時候,我去買了一隻水給他……我上了一下洗手間,然後回到班裏,看到我的桌麵上放著一直飲料,我猜是他買的。同桌突然湊過來說:“你們.……什麽關係哦?”我又是驚又是喜!不知該怎麽回答她。隻說了一句:沒什麽呀!同班同學而已!


  第二天早上,我遞給他一張紙條,裏麵是一首歌的歌詞。


  我等了兩天,這兩過的很緩慢、很難受。


  第三天早上,他回複了我了,我握著他給的信封。很單薄!連個符號都沒有,但已足夠了。裏麵隻寫了五個字:我也喜歡你!就這樣,我和他在一起了。


  我常常唱齊秦的《我願意》給他聽。他也很喜歡聽!初三升中考我們考上最好的高中,高三我們考上了重本.……從初中到大學的十年時間裏,我一直和他在一起,從來沒有吵過架,一直都很和睦。


  他親生父母是誰?他從來就不知道,從小到大,他是被一個撿破爛的養大的,他管她叫阿姨。其實誰都曉得,他把她當娘看,隻是沒叫出來而已。他也知道,自己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在他眼裏,那個阿姨就是他唯一的親人。


  可就這麽一個親人,老天依舊那麽無情,把她帶走了。


  我們就要大學畢,前幾個月,我和他在學校進修。他媽在外頭撿垃圾,一個喝醉酒的漢子開著東風垃圾車直撞過來……

  他知道後,就崩潰了。


  就這樣的一個人,老天給他開了一個玩笑。我三番五次安慰他、勸他,、可他就是振作不起來,於是我跟他賭氣,就選擇故意離開他。哪知道?他真以為我離開了他。他變了!


  在宿舍:他愛喝酒、愛抽煙、愛賭博、通宵達旦在.……

  在課堂:他遲到、早退、睡覺玩手機……

  我想我是錯了,作為他的女朋友,我卻在他最需要的時候棄他而去,即使他再怎麽錯,我想我也是不應該這樣的。


  可是?我希望他能理解我的苦衷,我不想看到他一在沉淪,他要像個男人,他要承受的住,他要堅強地站起來!他那麽有文才,應該要醒過來的,直麵麵對挫折的,而不是荒廢自己。


  我根本就沒有離開他的意思,即使他窮,我也會守候在他的身邊。十年了、十年的感情絕對不會脆弱。我愛她,愛的很透徹。就如蝴蝶一直纏著花兒,魚兒離不開水一樣。我對他始終不變。


  我們曾在那個下雨的春天,許下過約定。這輩子,除了彼此,誰都不愛!看到如今的他,我也很無奈。我和他說過:“等我和他結婚了,就一起照顧阿姨!”可這一天,似乎不存在了。


  他曾經是一個努力奮鬥的人,他曾經是一個誌向遠大的人;在學校他就是一個規規矩矩的好學生,在家裏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好孩子;沒有哪一個老師不讚揚他的優秀,沒有哪一個父母不稱頌他的乖巧;比他高一屆的師兄師姐為他驕傲,比他低一屆的學弟學妹為他自豪;他沒有拿破輪的野心,也沒有亞力山大的雄心,他隻有一顆平常心,他不管遇到什麽事都不會冒冒失失,慌慌張張;他對待每一件事都仔仔細細,認認真真;他或許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完美的。可是,如果有人說他是第二,恐怕就沒有人說自己是第一了。多麽出色的一個人,老天真的要玩弄他嗎?老天對他太不公平了,從小就得不到親情的他,為何還要此番惡作劇?


  難道真的要如孟子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中的那樣: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這就是磨練一個人嗎?太荒謬了!這是目的還是手段?這一點都不符合邏輯與常理。對於一個人,是要有一點點東西支撐的。起碼親情要在。


  另外!謝謝你!小朋友。昨天下午我看到了,你在幫他。你小小的年紀,那麽有愛心、那麽善良,將來一定是個大人物!我也看到了他站起來了,是那麽的堅定,一個無敵殺手、一個滿腹才華的他就要回來了。這個世界,又會變得美好。


  隻是不明白她為何要告訴我這些?我也沒做什麽,是不是她心裏有很多事想訴說。隻是沒找到那個人。她也挺苦的,好好的一個人、好好的一對情侶,如今卻遭受滑鐵盧。是上帝的嚴峻考驗嗎?我是不懂了,我是那麽的感慨呀。王實甫在元雜劇《西廂記》裏發出的真誠呼喚:“歎人間真男女難為知己,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那這又是為何?

  我把紙條放在一邊,心緒久久難以平靜。


  我終於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了。嗬嗬!她挺厲害的,在那麽簡短地時間裏寫下幾頁的文字,而且還工工整整。換做是我,必須要半天、必須要。可能還不夠呢!這就是差距吧!人家是厲害,我不得不服輸啊!那她所說的他,豈不是可以逆天?難以形容了,這就是付出的效應,我領會到了。


  如果有一天,我能在遇到他,我會告訴他,您是多麽的偉岸!即使是天上的雲、海邊的水也不及您的萬分之一。您可以改變世界了。還有就是您心愛的她一直都在。快帶她回家吧!不要再外麵給風吹,家裏溫暖。


  當然!我不希望有那麽一天,我更想看到的是今天、明天也好。您們又在一起,和當初那樣手牽手走過這平淡的流年,邁向婚姻的殿堂。


  祝福您們!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