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許夕的小心思
想通這一點後我心裏平靜了很多。
許夕很熱切的問我所知道的關於林默的喜好。
我有些語塞,挖空了記憶去回想那些零散的相處中,林默表現出來的喜好。
“嗯……不喜歡太甜的東西。”
我能感覺到許夕臉上的笑容都僵了兩秒。
“這和大多數男生的喜好有什麽不同!”
我隻能無奈的表示自己確實不知道林默對於女生的喜好。
許夕無奈的扶額,再次叮囑我一定要回家之後幫她探路。
接下來不管是吃飯,還是大家一起去電玩城。許夕都會有意無意的參與進男生那邊的話題。
每次都是以一句“林默哥”,作為開場。
許夕對稱呼不甚在意,餘子楊調笑她便就喊她子楊哥哥。
我能感覺到餘子楊對許夕的好感,和第一次見到我時那種好奇不同,這是確確實實的好感,而且帶了想要刷自己在許夕眼裏好感度的意味。
我生來怯弱。就算是待在繼父那裏的時光,妹妹過著我夢寐以求的生活,我也隻是自怨自艾,對妹妹依舊關愛大於任何其他。
但是此時此刻,我真正切切感覺到了一種名為嫉妒的情緒。
我痛恨自己最多算作清秀的相貌,痛恨自己那自卑膽怯的性格。
可是我就是做不到像許夕那樣。我生來就屬於陰暗的角落,上帝看不到的地方,也沒有許夕那張上帝親吻過的臉蛋。
我心有不甘,甚至有些遷怒於許夕。
在許夕再次準備挽我胳膊的時候,我躲開了。
許夕愣了兩秒。我馬上意識到自己這種情緒是不對的,我不該把怒意往許夕身上發泄。
於是我主動挽起了許夕。
“我……比較喜歡挽別人。”
我找了個借口搪塞過去。
“你早說呀,胳膊永遠給你留著。”
許夕言笑晏晏,繼續跟我講她正在追的電視劇的劇情。
許夕很喜歡說話,我和許夕在一起的時候多半都是她說我聽。她熱衷於告訴我她喜歡的事物,並希望得到我這位聽眾的肯定。
其實那些電視劇我都沒有看過,但我也會在她拿出手機給我看劇照和主角的照片時,稱讚上兩句。
“我覺得我真的很喜歡林默。跟你說,當時你哥接過你電話的時候,我就在想你哥哥聲音真好聽。沒想到真人會這麽好看。”
“你隻是喜歡林默的長相。”
我下意識的糾正,許夕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晴雪你好可愛,喜歡長相不就夠了嗎,我們這個年齡不看臉談戀愛,還能看什麽?哦,還能看成績。但是我是那種不在意成績的人。”
我順著許夕的思路思考,發現自己沒有辦法反駁許夕。許夕代表著普通女生的思維,而我這樣在陰暗裏呆了太久的人,努力思考也隻能坐到理解而已。
許夕理解不了我對光的渴求。
但許夕其實是一位還算不錯的朋友,她在努力想要引起林默注意同時依然不會忘了照顧我。和她在一起不會讓我感覺無聊。
許夕會在男生玩投籃的時候帶著我去玩夾娃娃,即便最後我們一個娃娃都沒有夾起來。餘子楊表現欲強盛想要幫我們,最後也以失敗告終。
道別的時候,許夕甜甜的衝我和林默笑了笑。
“晴雪再見,林默哥再見。”
林默微笑著和許夕告別。
許是林默的表情太過溫柔,讓我覺得許夕的那聲“林默哥”分外刺耳。
接下來近乎本能的,我做了一個自己都沒有預料的舉動。
我拉了拉林默的衣角,側過頭對林默笑了。
“哥哥,我們回家吧。”
後來我才知道,那是還殘存在我血脈裏的一點,叫做“爭”的東西。
我不願意和別人分享隻屬於我的哥哥。
隻有我,上天,還有林老師知道,我這個名正言順的妹妹身份是怎麽來的。
我賣掉自己換來的哥哥,憑什麽要和別人分享。
隻是一句口頭上的“哥”也不行,那是我才能擁有的權利。
“好,回家。”
林默握住了我扯著他衣角的手,握的很輕,領著我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我有了一種勝利般的喜悅,可是我明明就沒有參與什麽競爭。
我的內心明明在趾高氣揚,在不可一世。
但表麵上我依舊是那個受過傷害,膽小怯弱的妹妹。
我不會因為心底喜悅就笑容張揚,我隻會微微彎著嘴角。
用我盡可能甜美的聲音再次喊了林默一聲——
“哥哥。”
林默不解的望著我,眼裏盛滿了溫柔的光。
我還是決定要完成許夕給我的任務,畢竟已經答應了許夕。而且我認為自己沒有權利妨礙林默的戀情。
我很粗略的問了問林默覺得許夕怎麽樣。
林默皺了皺眉。
“你們這些小女生每天腦子裏在想什麽?學習最重要,談什麽戀愛。”
於是關於許夕“我們這個年齡談戀愛喜歡長相就足夠”的言論,我找到了反駁的方向。
我們這個年齡就不應該談戀愛。
我的心情更加的輕鬆愉悅,我發現自己在麵對林默的時候,心情一好便會放開一點膽子。
於是我試探著問了第二個問題。
“那……林默哥,你喜歡什麽樣的女孩子?”
林默沒好氣的揉亂了我的頭發。
“小丫頭別每天琢磨這些,作業寫完了嗎?”
“林默哥告訴我嘛。”
我委屈的看著林默。掩蓋下內心的忐忑,我不知道這樣的撒嬌對林默來說,是會厭惡還是喜歡,或者是不以為意。
林默歎了口氣。
“喜歡聽話的,乖的。寫作業去吧,別有事沒事琢磨這些,心思放在學習上懂嗎?”
我淺笑著點點頭,回了自己的房間。
我在內心偷偷記上,偶爾的撒嬌會有不錯的效果。
我隻寫了一會作業便去準備晚飯了,林老師不在的這一個星期,我準備包攬下做飯的任務。
林默之前以不想浪費我的時間為由想打斷我的計劃。
我態度難得的強硬。外麵吃不衛生,而且我確實不覺得麻煩。
我一再強調在沒有到這裏之前,都是我負責做飯的。
林默最後也隻能隨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