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失而復得
卓益給我做了一桌子的菜,滿滿當當地擺著,我要去盛飯時,他已經轉身拿了兩個玻璃杯出來,打算倒酒喝。
「你喝,我不喝。」我看著他在那裡起瓶蓋,淡淡說了句,「我胃不好,現在幾乎滴酒不沾。」
卓益倒酒的手,頓住了,扭頭看向我。
我還記得,跟卓益關係最好的那段時間,我考上了大學,並且選擇了能拿一萬多塊獎學金的學校時,卓益打心底里的替我開心,要替我慶祝。
然而我們兩人商量了好久,要請哪些關係好的人一起搓一頓,到後來,他說他要付錢,我捨不得不肯,於是就我們兩,搬了一箱啤酒,買了一袋鴨脖子鴨翅膀,兩個人坐在老學校的操場上,對著喝了一晚。
當然,我醉了,他也差不多醉了,還是背著我,一起回了家。
換成是現在,即便我沒有懷孕,也不敢喝得像那個時候一樣。
我看見他臉色稍稍變了,緊跟著又低聲添了句,「就一口,不然晚上會胃痛。」
他默不作聲地,果然就給我杯子里倒了一點點,剛填滿杯底的量。
往事如刀,割得我心裡生疼,也把我和他,割得面目全非。
我把碗剛放到桌上,他就給我夾了塊雞翅,隨即收回筷子,自顧自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他襯衫袖子卷到了手肘處,前襟扣子解了兩顆,梳著和以往不同的大背頭,截然不同頹廢的模樣。
我看他這個樣子,說實話,吃不下飯,心裡堵得慌。但還是逼著自己,陪他喝了一口,硬著頭皮,往嘴裡塞了幾口東西。
碗里的一隻雞翅還沒有吃完,他已經灌了半瓶葡萄酒下肚。
雖然說,葡萄酒度數很低,但這麼個灌法,一兩瓶下肚也不行,他還得開車。
我正要勸,他手機忽然響了下。
他伸手拿起來,看了兩眼,扭頭望向我,「我還有點事兒,這就走了,你慢慢吃,別噎著了。」
「還有,我今天過來,就是為了跟你說這事兒,房子是精裝房,只要打通上下兩層,做個樓梯就行了,大約半個月之後就能入住,到時候我找人來接你。」
說完,放下了手裡杯子,一邊起身拿自己的衣服,一邊輕聲道,「走了。「
我擱下筷子,起身送他到門邊,低頭看著他換鞋的時候,回道,「我不去,我住在這挺好的。你也別發火,一個月之後你自然能明白原因。」
一個月之後,寶寶就滿十周了,我讓他摸摸我的肚子,他應該能明白。
是的,到了這個地步,我打算向卓益一個人坦誠,我已經懷了卓航的孩子,總有瞞不下去的時候,卓益的眼睛一直盯著我,早點向他坦誠,說不定他還能看在孩子的份上,能對卓航好一點兒。
再怎麼樣,卓航是孩子的爸爸。
我還記得,高三的時候,晚上他到學校接我,送我回去,走在回去的路上,他跟我說,「微微啊,你知道不,你們隔壁班的那個班花,懷孕了,就是成績墊底的那女的。」
我很吃驚,問他,「你怎麼知道?該不會是你的吧?」
「又胡說了!你什麼時候見我玩過女生啊?」卓益搖頭,「是我一朋友的,他昨天跟我說他女朋友懷上了,就是我覺得一個男人,不管怎麼著,得對他的女人負責吧?年紀還小不是讓女朋友打胎的借口,有擔當的男人,就得老婆孩子一起養著,女孩子打胎多傷身體啊!」
我希望,現在的他,還是跟以前一樣的觀念,能放過我和卓航,成全我們,也放過他自己。
我希望,他能像愛惜我一樣,愛惜我肚子里的孩子。這是很自私的想法,但是只有他捨不得,才能成全。
「為什麼要等一個月之後?」卓益穿好了鞋,皺著眉頭,低頭看著我。
「也不是什麼秘密,就是有些話我得一個月之後再跟你說。」我朝他笑了笑,打了個馬虎眼,伸手給他開門,「走吧,去忙你的吧。」
卓益臉上雖然還帶著疑惑,看了我兩眼,還是出去了。
我關上門,走到桌前,看著滿桌的菜,心裡難受得隱隱作痛。
就是普通的三角關係,那也得一個人先放手,我跟卓航之間,即便是有可能不能在一起,還是需要其他人先放手,因為我不想失去我的孩子,我得把自己和孩子,放在第一位。
?
早上我去上班,發現前台沒在。
上樓了之後,剛坐下,朱蔚然就走到我跟前道,「今天樓下接待的兩個都有事,沒來上班,你反正也是空著,在底下值班室值班吧。」
什麼叫我反正也是空著?雖然我手頭上的事確實不多,但是我也有主管吩咐下來的閑差事要做啊!
我皺緊了眉頭,盯著她,沉聲反問道,「這是主管說的嗎?」
「全公司就你最空,主管說了,誰空誰下去待著。你還能找出一個比你還閑的人嗎?」朱蔚然隨口甩了一句話,就回到自己位置上。
我們內部平時都是用英語對話,不用中文,就朱蔚然有時候跟我說幾句中文。她剛剛用的是英文,邊上靠的近的幾個同事,都朝我這邊看了兩眼。
我這等於是實習期,手上的活肯定沒他們多。
我也沒朱蔚然那麼厚的臉皮,讓別人去,我看了周圍人一圈,雖然心裡恨不得踹她幾腳,還是抓了本書,到一樓值班室里坐著。
大清早的其實也沒什麼事,本館還沒到開放日,偶爾有外國人找過來,詢問一些事情,所以倒還算是清閑。
我以為能就這麼清閑地待到下班時,忽然聽到門口傳來警車的聲音,就停在了門口。
我愣了下,放下書,走到門口看了眼,發現兩名警察押送著一個外國男人朝我們這邊走過來。
「怎麼了?警察同志?」我急忙上前,詢問原委。
原來,東城當地警方抓了個法國慣犯,因為盜竊次數過多,中國政府無權處罰這個小偷,要讓我們大使館親自派人遣送回國。
「我們這邊還有幾個監控,就當做是證據,你們一併帶回去,他還偷自己國家來的遊客的東西,我們這邊拍攝了一組照片,你們掛在一樓展示廳里,遊客要是過來找,你們就讓他們去東城警察局認領。」
警察一邊說著,一邊遞給我一組照片。
我打電話聯繫了上面辦公室的武官,讓他們下來處理,一邊順手翻了下照片,要貼在樓下展板上。
這小偷什麼都偷過,金項鏈,手機,現金錢包,應有盡有。
翻到最後幾張照片時,我看著一張照片,不由得愣住了。
那兩對耳釘,好像是我的。
就是,我在獨自南城的火車上,睡著之後被偷的那兩對。因為買的時候,店裡還有最後幾個當季限量版的盒子,跟普通的盒子有些許的差別。
而且那個盒子我曾經不小心摔過,角落被磕了一小塊,我都記得清楚。
兜兜轉轉,竟然又回到了我手上,該是我的,就是我的,跑不掉。
所以這就叫緣分嗎?
我看著那照片,驚訝到許久沒回過神,警察叫了我好幾聲,我才反應過來。
我看著武將要帶小偷上去問話,立刻扯住了他們,舉著這照片急急忙忙問小偷,「你這是不是在火車上偷的?在東城去南城的火車上?」
那個小偷疑惑地看了我一眼,點了點頭,「好像是的,我記不大清楚了。」
不是好像,就是我的。
警察帶著我去取回了我的東西,我站在警察局外面,又小心翼翼打開看了一眼,我沒想過還能找回它們,丟過一次的,更加顯得珍貴。
更何況是卓航親手挑了,送給我的東西。
我多希望,這是個好的預兆,弄丟了的東西尚且能失而復得,為什麼人不能找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