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卷末總結(下)
三、關於b站視頻和up主
“這本書的劇情,不就是把b站那幾個up的視頻用筆寫出來了嗎?那麽,這算不算侵權呢?”
這是之前一位書友提出來的問題。
他的態度比較好,恰巧這事兒在卷末總結的計劃之內,就正式說明一下
1b站視頻不是本書主體
如果僅僅用筆把up主的視頻寫出來,是絕不會有現在這本書的。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區分“視頻”和“網文”在表現形式上的差異。
很多視頻看著很有意思很有趣,但是落到筆端,能寫的隻有寥寥幾句。
比如一個手工視頻,up主不可能把長達幾小時甚至十幾小時的原片放給你看,所以身為觀眾,我也並不知道up主在製作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麽。
而這裏麵的細節和日常,都不是“把b站up主的視頻用筆寫出來”這麽簡單。
up主背後用了什麽設備、花費了多長時間、剪輯的思路、期間遇到的其他事……這些都不是僅憑看看他們的視頻就能知道的。
尤其是男女主之間的狗糧互動,真的和up主的視頻沒有什麽關係。
而狗糧部分的內容才是本書占比字數最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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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關侵權
侵權的問題,在剛開始寫書的時候其實沒怎麽考慮。
當時因為要開學了,這本書就是寫著練筆的,撲街久了,想著首訂能有200就可以慢悠悠寫下去,確實沒想過侵不侵權。
最近稍微了解了一下這方麵的知識,下麵說的不一定對,如果有懂這方麵法律知識的書友,可以在本章說裏提出來。
首先,對一個視頻造成侵權,最常見的是直接搬運視頻內容,發布到另一個視頻網站上並標明原創。
然後就是相同的題材,相同的文案和剪輯手法,通過替換視頻裏的人物和場景,還原出和原視頻基本相同隻是換了個殼的視頻。
而其中,單純講題材,很難被判定為侵權,比如之前在b站大火的“不要做挑戰”,模仿和跟風的人很多,但具體內容並不一樣,就很難說是侵權行為,最多隻能算是借鑒。
至於像本書這樣把視頻內容化用到文字當中的行為,想要判定為侵權,需要做的判斷還要更細致一些,絕不是下一個“用筆把up主的視頻寫出來”的判斷這麽簡單。
另外,其實書裏借用的內容,更多的反而是視頻裏的彈幕,以及評論區裏沙雕網友的評論。
關於彈幕和評論是否屬於該視頻本身的權益,這一點在法律上的判定,我並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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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體分析,一個一個來看
本書早期借用了“才疏學淺的才淺”的原視頻,其中,嵌銀手鐲隻是口頭提及,並未涉及視頻本身。
其次是飯卡改造視頻,製作過程省略,一部分評論借用了該視頻評論區的留言。
隨後是“闡釋者、閃爍之光、逐暗者”,借鑒的是才淺的“夜空之劍”視頻,因為製作的劍並不是同一把,且後麵兩把劍在文中僅為一筆帶過,所以這裏我用的是借鑒。
其中,第24章“闡釋者視頻彈幕合集”這一章內容,就我個人的主觀判斷而言,確實有侵權的嫌疑,因為當初寫的時候確實是看著“夜空之劍”的視頻和彈幕寫的。
之後是魔刀千刃,因為本身並不了解滴膠的原理,製作過程當中用到的名詞和步驟,均來自視頻評論區裏一位網友的科普。
拆卸小銀牌則是借鑒了up主“抽風”的一期視頻,同樣沒有細寫過程,隻是借用了視頻評論區的留言。
然後是布袋包包椅和雨傘椅,靈感來源於“手工耿”的拐杖椅。
死神係列的斬月、天鎖斬月、虛的麵具以及,是在up主“會冬眠的底兒”製作的天鎖斬月視頻基礎上魔改而來的。
還在製作的墨眉,則來自up主“緩城手殘城主”的墨眉視頻。
而迷你鋼琴則是原創視頻。
以上是男主陳聞的視頻來源說明。
接下來是女主薑秋以,基本都來自up主“緋緋”,不過曲子本身的版權並不屬於她本人,包括她的人物,版權也都不屬於她自己,所以這裏麵是否涉及侵權問題,我暫時還沒法理清。
但至少,從這些視頻本身延展開來的劇情,應該不在此列。
比如大家應該印象較深的,薑秋以穿黑衣人服,因為太大了要用繃帶這個,僅來自於作者自己的劇情創作,不可能是緋緋本人告訴我的事實。
而根據視頻延伸開來的原創劇情才是本書的精髓,而不是視頻本身。
至於兩人小號的視頻,大部分都是根據書中劇情推演出來的原創視頻,少部分是魔改了一些視頻,包括魔鬼舅媽、戀愛互動。
而老媽反應、七夕節視頻以及其他一些小視頻都屬於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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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結論
是否侵權的結論不是我能定的。
如果書友有人可以聯係到相關up主,也可以請他們自行判斷。
有些我不能確定的部分,我也不會說死,比如文字侵權視頻的具體定義和判斷標準,比如彈幕和評論區的版權歸屬等等。
但有些確實屬於我自己的創作功勞,也不希望就被一句輕飄飄的“用筆寫up主的視頻”就蓋過。
我把這些寫的這麽清楚,就是希望各位理解,是我的責任,我會承擔並道歉,不屬於我的部分,也請不要強加於我,並請大家尊重我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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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關於這個問題,請大家理性討論,如果出現人身攻擊的言論,我會酌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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