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我們從沒有不同
那些曾經以為熬不過的事,過了這麽久才發現,居然都已經過去了啊。
————不明出處係列
“我答應了安家,三年一過,就回B市,以安家幹兒子的身份入伍,借此穩固安家在軍部的地位。”
“條件是換安然自由?!”
左皓凡知道郭昊對安然不是一般的好,卻沒想到他會以這個作為交換條件,換安然自由。
看的出來,郭昊對於軍人這個職業也並不是多麽的熱衷,隻能算是不討厭,但如果可以,郭昊一定不會選擇入伍。
“郭昊,我不信你看不出來我喜歡你。”
“看出來了,那又怎樣?我明年就要入伍了,我要回B市的。
且不說我是否喜歡你,隻要我一入伍,就會開始不停的訓練,根本沒有時間再去處理任何和感情有關的事情。
等時間到了,為了鞏固地位,我也會找一個女人結婚,哪怕她不是什麽將領的女兒,但她必須是女人。
因為身為軍人,是不能有汙點的。”
左皓凡喜歡自己,又怎麽能感覺不到呢?
每每左皓凡看他的眼神,都像是安然看蒲晨一模一樣,炙熱,露骨。
可郭昊隻能選擇裝作不知道,他給不了左皓凡想要的,那麽從一開始,就不要給。
一旦開始,就無法好好的結束了。
這是郭昊一直都清楚的事情。
盡量避免單獨見麵,見麵時也從不給左皓凡任何可能被誤解的動作,不漏痕跡的疏遠,卻真正的傷人。
左皓凡也看的出來郭昊在躲他,有一段時間,左皓凡也曾試圖遠離郭昊。
而他也確實做到了。
不見,不聽,不想。
可隻是一次偶然的相遇,那好不容易淡漠的感情,因為那一丁點的小火星,就燃燒了起來,一發不可收拾。
那時候,左皓凡就知道,自己真的栽了。
他不說,是因為沒想好怎麽開口。
如今說了,卻又被拒絕的這麽徹底。
“郭昊,我是不是永遠都比不上安然?”
“是,沒有人比得上安然,誰都不能,他比我的命還重要。”
郭昊的這句話,徹底的斷了左皓凡的念頭。
郭昊知道,在左皓凡最低落的時候,不該這麽說。
可郭昊也知道,一旦這個時候給了左皓凡希望,那麽以後,想斷,就真的不容易了。
他不能毀了左皓凡,更不能毀了自己。
兩個人在一起,不單單是你情我願這麽簡單的事情,很多的外界因素,是不得不考慮進去的。
從一開始就知道沒有結局的事情,郭昊不會像安然那樣去拚一把,害人害己。
左皓凡和蒲晨不一樣,一旦愛上了,那就是愛上了,一旦在一起,就難以割舍了。
那才是真正的害人害己啊。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腦海中自動蹦出了郭昊所說的話。
他多希望那隻是醉酒後的一個夢,一覺醒來,什麽都沒有發生過。
可當他下樓時,看到睡在沙發上的郭昊時,就知道,什麽都是真的。
他告白了。
他被拒絕了。
這件事情對他的打擊,比被出櫃更大。
可想想昨晚郭昊說的每一句話,都沒有錯。
他們在一起了,然後呢??
他能忍受郭昊不在身邊嗎?他能忍受郭昊和女人在一起,甚至結婚嗎?
答案是不能。
郭昊做的沒有錯,他也沒有錯。
愛就是愛了,無關對錯。
左皓凡不怨郭昊,更不怨安然。
愛情嘛,總有成功,有失敗。
隻是郭昊,是他愛情中,最失敗的一段了。
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這段記憶,他會好好的放進回憶裏,偶爾拿出來看看,還是會笑,卻不再難過。
總能等到那麽一天的,什麽都會過去的。
或許有那麽一天,當你回頭去看自己的回憶時,才發現,原來,那些曾經以為熬不過的事,過了這麽久才發現,居然都已經過去了啊。
會有那麽一天的。
左皓凡是同性戀的事情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公司並沒有澄清,隻是將幾家領頭的報社告上了法庭。
捏造的虛假新聞對左皓凡的名譽與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並且,照片的出處都經專業機構證實是拍攝於左皓凡出道之前,如果說藝人被狗仔拍到私下生活的樣子是職業需求的話,那麽在還是身為普通市民的左皓凡時被人跟蹤拍攝,足以構成了犯罪。
‘汪洋’公司的一係列動作,看似不大,甚至是到開庭日之前才被人爆出報社被告的事情,但誰都看的出來,‘汪洋’公司是要力保左皓凡了。
之後,輿論風頭急轉,圍繞著是否應該侵犯藝人出道前的私生活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左皓凡的事情似乎就這樣被蓋了過去。
可就在眾人快要忘記的時候,許久沒有活動的左皓凡通過‘汪洋’公司宣布了將在2月10日召開記者發布會,就左皓凡同性戀的事情給大眾一個說法。
“我是左皓凡,開頭當然還是要官方一下,謝謝各位記者朋友們在百忙之中抽空來這裏聽我廢話。
這次的主題想必大家都知道了,我曾經開過新歌發布會,參加過各種影視作品的發布會,卻從沒想到,有一天,我會因為自己是同性戀這件事情來召開這個發布會。
我從來不認為我身為一名同性戀有什麽不好的地方,對,我是同性戀,可能,你們會覺得惡心,覺得我有病。
但那又怎樣?我是同性戀這件事情,難道影響到你們的正常生活了嗎?還是因為我是同性戀這件事情,影響你們找對象了?
我想應該都沒有吧。
你們知道了我是同性戀這件事情,然後呢?
太陽依舊從東邊升起,你們的戀人依舊會挑你們的毛病,你們的成績不會一夜猛漲,你們的生活依舊在繼續著。
你們並不會因為我是同性戀的這件事情,而影響到你們的任何生活軌跡,隻不過在你們的記憶裏,多了這麽一個有名的同性戀,僅此而已。
會因為我是同性戀這件事情,而感到困擾的人,應該是那些同樣身為同性戀的他們吧,困擾著怎麽沒有早些遇到我這麽優秀的戀人。”
左皓凡盡量用輕鬆的語氣去訴說這件事情,但其實,他現在卻確實覺得挺輕鬆的。
“一開始,我確實不敢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這個事實。
當我意識到自己是同性戀的時候,我才十六歲,我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去了解這個群體,去接受這個事實。
後來,我就跟家裏坦白了,我覺得我的家人會理解我,會支持我,因為他們是我的家人啊。
但事與願違,我的家人並不理解,更別談支持了。
那時候他們的反應可比你們大多了,我差點就被送到精神病醫院。
因為他們和你們中的某些人一樣,無知到以為同性戀是一種病,一種精神疾病。
可能我的話會讓很多人覺得不舒服,但我希望,你們在去評判一個人的時候,可以稍微的去了解一下,這樣,至少在你們去評判某件事的時候,能有些底氣,而不會被人覺得你無知。
但凡你們有稍微的了解一下同性戀的話,也不會有那麽多人在我的評論裏寫出那麽多覺得我有病這樣的留言了。
在這個倡導著人人平等的世界裏,我們就該過著如同過街老鼠般的生活嗎?我們的愛,就不是愛嗎?
難道就因為我們是同性戀,就活該被你們辱罵,被你們看不起嗎?
我們也是人類,為什麽你們就會覺得,我們是異類呢?
為什麽在你們得知了我們的性向時,在我們勇敢的公開出櫃時,你們不能給我們一個溫暖的擁抱呢?很難嗎?
我們有什麽不同?我們甚至比很多人都要優秀的多,我們比很多人都要坦誠的多。
這個世界對我們來說已經很不公平了,多少國家不承認我們,我們沒有你們享受的那些法律保護,可能有一天,我有了一個戀人,他生病,身為他最親近的人,我卻連簽署一份治療同意書都沒有資格。
可能有一天,我最愛的人過世了,我連送他最後一程都做不到,因為我們和你們性向不同?
我們已經被很多的國家法律給歧視了,為什麽連同為普通人的你們都不能給我們一些理解,一些溫暖!
我們連最基本的愛一個人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在這個文明的時代,還可以容忍這些不公平,這麽荒謬的事情存在著?
我的公司很早就知道了我是同性戀這件事,之所以不公開,是因為怕我一開始就受到什麽傷害,是為了保護我。
現在被公開,我也沒覺得有什麽不好的,因為他們說的有一部分是事實。
那就是我是同性戀這件事情,確實是事實。
但他們之所以被起訴,你們知道是因為什麽嗎?
濫交?招妓?頻繁出入Gay吧?
這些事情,不是我做的,誰都別想強加到我的身上。
可能很多媒體人都覺得,看圖說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但好像你們都忘了,你們的指責,是給公眾一個真相,而不是惡意扭曲,誤導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