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正道的光
大媽不說話了。
一來是她自己心裏清楚,自己根本就沒受什麽傷,純粹就是想訛點錢罷了。
就看這架勢,她想私了是不太可能了,後邊都撞法拉利了,交警肯定得過來處理,到時候,不管是人家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還是馬路上的監控,都能看到她到底有沒有被撞。
她再想訛錢是沒啥指望了。
弄不好,她剛才一衝動撞人家的法拉利,人家還真能反告她一筆。
那可就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二來,旁邊站著的鄭之豹,正一臉凶狠的看著她,看的她心裏直發毛。
鄭之豹身材魁梧,天然一副凶相,被他盯著,真就像是被一隻豹子盯著一樣,定力稍差點的人,還真有點心虛發慌。
“他開車不禮讓行人,就是他的不對,怎麽,他還敢賴我不成?”大媽沉默了一會兒,終於是嘟囔了一句。
氣勢已經跟剛才判若兩人。
“對對對,阿姨您說得對,他沒有禮讓行人,讓阿姨您受了驚嚇,這就是他的不對。這樣,這五百塊錢您拿著,就當是給您壓壓驚的,您大人不計小人過,就別跟他們過不去了。”陳偉笑嗬嗬的說道,從錢包裏摸出五張百元大鈔,遞給那大媽。
那大媽毫不客氣的一把撈了過去,連忙塞進自己口袋了,說了句“這還差不多。”
說話的功夫,交警已經過來了。
那大媽一看交警來了,二話不說,腳下生風,麻溜的就走了。
那叫一個幹脆利索。
陳偉看著大媽的背影,搖頭一笑。
他不是錢多的沒處扔,更不是花錢免災。
他隻是懶得跟那種女人浪費時間而已。
他寧願扔出去五百塊錢,也不願花五分鍾跟那種女人扯皮。
五百塊錢就能解決的事,又何必浪費五分鍾時間呢?
關鍵是,花五百塊錢替那位公交司機和法拉利司機解決了大媽這個小麻煩,陳偉心中的愧疚感也能略輕一些。
這會兒,交警正在那處理事故,那開法拉利的男子和那公交司機,都在接受交警詢問。
陳偉看了那邊一眼,正巧那法拉利女也轉頭看向他這邊。
兩人對視一眼。
陳偉微微一笑,點頭致意一下,那女的也報以感激的笑容。
之後,陳偉沒有再耽擱,轉身就回到車上。
張晨陽跟著過去,又跟著回來。
全程懵逼。
直到上了車之後,張晨陽才忍不住問了陳偉一句“小偉,你跟那倆開法拉利的認識?”
“不認識啊。”陳偉隨口回道。
“不認識你幹嘛幫他們?”張晨陽大惑不解。
在他的印象中,陳偉可不是那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熱心人,而是那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利己主義者。
陳偉要是哪天突發善心給人幫忙,那肯定是有目的的。
可這一次,陳偉過去之後,二話不說,就把那大媽給拉開,然後又塞給人家五百塊錢,把人打發走了。
之後,更是連個招呼也不打,轉身就走了。
這簡直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道德楷模啊!
今天這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嗎?
“正道的光,照耀在大地上。”陳偉說了句。
張晨陽直翻白眼,沒好氣的說道“我信你個鬼!還正道的光呢!正道的光就算照遍整個大地,也絕對照不到你身上!你肯定是有什麽目的。讓我想想,嗯,那倆人開法拉利,肯定挺有錢,你想給人留個好印象,想發展他們做你的客戶,對不對?”
陳偉懶得理會張晨陽,這會兒心裏正在想著,以後該怎麽找個機會補償一下那位公交司機。
他剛才已經記下了那公交車的車牌號,不難查出那司機的姓名,也能查出那司機最後因為這事受了多大的處分。
隻是怎麽補償,這事的好好琢磨琢磨。
張晨陽那邊繼續猜測陳偉的動機“我明白了,你是故意做好事,然後讓人把你拍下來,傳到網上去,這樣你就出名了,是不是?”
陳偉仍舊是沒有理會。
張晨陽自以為猜到了真相,興奮的說道“肯定是這樣的。不得不說,你小子真行啊,出了名之後,那些大老板大富商們都認識你了,又知道你見義勇為、仗義執言,肯定會對你有個好印象,再稍一推廣宣傳,那天潤的客戶肯定嘩嘩的啊!”
沐晴羽有些好奇的問陳偉做了什麽。
張晨陽便一五一十的跟沐晴羽說了一遍。
沐晴羽聽過之後,也有些詫異的看了眼陳偉。
在她看來,陳偉這舉動實在是有點反常。
說陳偉認識那對開法拉利的男女吧,連個招呼都不打,直接就回來了。
要說不認識吧,跑過去二話不說就花五百塊錢幫人解決麻煩,首善也做不出這樣的事吧?
至於張晨陽說的那個解釋,在沐晴羽看來,也說不通。
就算有人將視頻照片傳到網上去,甚至再添油加醋的宣傳一下,可是,這件事實在是有點莫名其妙,別說是精明如那些富豪老板了,就連普通網友看了,大概也不會覺得陳偉是在單純的做好事。
好事不是這麽做的。
所以,張晨陽說,陳偉是想用這種方式來引起富豪老板的注意,讓老板們都給天潤投錢,這個理由太過牽強了。
沐晴羽實在是想不通陳偉到底為何要這樣做。
但是沐晴羽幾乎可以肯定,陳偉這樣做,一定有他的目的。
果然是個心機深沉的人,這行事動機,一般人根本就摸不透。
沐晴羽也越發的感覺,陳偉不是她能駕馭的了的。
晚上跟沐誌文等人吃飯的時候,沐晴羽跟張晨陽兩人自然就把這事在飯桌上跟大家說了。
沐誌文等一眾老板,也都挺納悶陳偉這麽做到底是圖啥。
陳偉給他們解釋是看不慣那個大媽,又不想跟那大媽耽擱太長時間,耽誤了晚上吃飯,所以才給了她五百塊錢,把她打發走了。
可這個解釋,依舊無法讓大家釋疑。
因為看不慣某個人,所以就給她五百塊錢,將她打發走。
這是啥邏輯啊?
要這樣的話,那大家都挺樂意讓陳偉看不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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