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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邊鎮(上)

  時值夏末秋初,換作南方是天高水清,楓紅如火,而這邊陲無名小鎮卻早已雪虐風饕。


  這座小鎮沒甚麽特別的地方,不過是重刑犯的流放之地。


  末竹是其中之一。算起來,她被流放至此地已有整整二十三年,原本按照重明國的律法,她應當被淩遲處死,但不知是幸還是命,那年時逢先帝猝然駕崩,新王即位,國師斷言不宜有血光之災,否則必有大劫降至,國中一向奉他若神靈,新王聽言下令大赦天下。


  於是末竹從死罪改為了流放罪,同年一起受刑的一共有四十二人。


  在從滄水城至雪鎮的服刑之路上,末竹不止一次的想起自己的故國玄瑞。


  當時的玄瑞,真是南邊一隅小國,隻有三座城,分別為都城滄水、珍珠城南洲以及蠶城離芽。滄水比及其餘各國都城而言,並不算得上十分繁榮,不過滄水河是南北船隻運輸的往來要道,而南洲人人養蚌,盛產珍珠,離芽則已種蠶繅絲為主,加之國主於梁性格溫潤愛民,因此數年來,玄瑞百姓倒也算得上安居樂業。


  可熟料,我不犯人,人卻偏偏犯我。重明國主野心勃勃,覬覦滄水這座水上肥城多年,以重要船隻在河中沉毀為借口,大舉派出精銳部隊進犯玄瑞。重明是南方大國,兵強馬壯,將才謀士無數,此行攻打玄瑞小國,誌在必得。


  天昌二十一年早春,玄瑞大敗。兵入皇城,國主於梁含恨而終,死於大殿之外,所有於姓子嗣皆沒有幸免此難。城中自發三百壯士不堪國土被侵踏,負隅抵抗,最終被全部擊殺,他們的血水染紅了整條滄水河,過了七日才慢慢褪去。


  末竹的父親是那三百壯士中的一人。


  他走的時候,門外一樹梨花剛開,白清似雪,伸手輕輕抱了抱末竹母親,隻對她說:“且無論如何都要照顧好孩子。”末竹記得,父親說這話的時候,眼中藏著隱忍的怒意,像是要吃人似的,到後來她才明白,那是對重明的痛恨已經國破的悲慟。


  父親這一走,就再沒回來,橫屍滄水河畔,從此變成了記憶裏的人。


  滅去玄瑞之後,國主下令在三城之中大肆宣揚重明文化。大批重明原民被調派而來,與玄瑞遺民混居,甚至婚配。他們被迫開始學習重明文字,穿和重明人一樣的服飾,就連吃的東西,也要與之口味相同。但凡想要活下去,必須接受所有一切不公的安排。為防止再生異心,國主親自下令,再談論有關玄瑞之事或是以玄瑞語交談,杖責三十,關押兩年。


  城中從此人人自危,寧可緘默不語。


  但方言這東西,好似習慣,不自覺就會蹦出口來。末竹母親是在出去買菜的時候,錯說了一個字,被杖責三十。父親死後,母親心力交瘁,日夜難眠,身子本就孱弱,三十仗棍受下,當場就香消玉殞。重明向來律法苛刻,即使母親死了,關押兩年仍要執行。兵士將她的屍身火化,裝入骨灰壇子關押入牢,足兩年後親人才能去取出入土為安。


  十二歲的末竹跪在府衙前同看守的兵士磕頭,懇求他們讓她將母親的骨灰帶走。


  春雨如絲,她的心裏仿佛被紮進了一把鐵劍,疼得眼前陣陣發黑,幾欲作嘔。


  兵士冷冷立在雨中,甚至看都不看末竹一樣。


  直到天黑,來了一個頭目,上前就是重重一腳,喝道:“兩年後再來,快給大爺滾!”末竹疼得勉強才爬起來,春寒入骨,衣衫盡濕。


  那頭目見末竹如此狼狽,居然哈哈大笑起來,諷刺道:“喪家犬就是喪家犬,別以為是個女娃娃,大爺就不能拿你怎麽樣,再不滾有你好看的!”


  末竹倔強地咬牙問道:“我偏就不走了。你叫甚麽名字,以後這一腳我定要十倍還你。”


  頭目見這單薄丫頭眼中倏忽迸出瘮人的仇恨,當下心中咯噔一下,旋即上前甩過一記耳光,啪地一聲巨響,打得末竹眼冒金星,反手又是一記,足足扇了十四下。


  街上打著紙傘的行人匆匆,全都視而不見。


  末竹隻覺雙耳嗡嗡作響,聽頭目說話都似是隔得很遠,但她聽得明明白白。那人說:


  “大爺我就讓你記著我的名字,你可記好了,本大爺是重明護國營營長蕭翼!”最後一字上揚,化作巴掌,把末竹打倒在地,居高臨下蔑瞪她一眼,忽地狂笑三聲,揚長而去。


  那夜,末竹捂著紅腫的雙臉,渾渾噩噩地回到寂靜的家中。雨落窗欞,滴答冷清,國仇家恨一齊湧上了心頭。她很是想念母親,卻不敢再開口為她唱歌,隻能在心頭默默地想起那首滄水城的舊曲,終於忍不住埋進枕中低聲抽泣起來——


  “小桃初開滿滄水

  新燕兒銜著柳葉回,


  水波泠泠,蘆葦冥冥,

  看那兩岸山巒已泛青。


  花落如雨滿滄水,

  紙傘兒撐著盼儂歸,


  楊花颯颯,春雨沙沙,

  直把我的心兒都淋碎。”


  多年後的一天,末竹被鎖著沉重的枷鎖鐵鏈,舉步維艱地跟著隊伍走在前往冰雪荒鎮的路上時,沒由來地想起這首歌,也終可以放聲而唱,長歌當哭,其中似有玄瑞遺民,聽到這沉封許久的鄉曲,禁不住跟著一起和唱,從起初的聲音發顫,唱到忍不住淚水跌落。


  曾經的故裏,河中船來船去,水裏有人采珠,岸上有人喂蠶。


  桑葉青青,言笑晏晏。


  押解他們的精兵見有人大哭,用最汙穢的言辭謾罵開來,其中幾個拿出皮鞭似對待牲口一般抽打犯人,他們的皮鞭是上好的野牛皮做成,就算輕輕砸在身上都會是一道血痕。可末竹一點都不覺得疼,就好像心已經死了一般。


  在中途休息的時候,末竹才知那個與她一道唱歌的人,名叫王蒙,南洲人士,玄瑞未亡前,每隔三天都要來滄州的市集上販賣珍珠,常會聽年輕的女孩兒唱這首歌。兩人閑聊幾句,王蒙問:“你一姑娘家,犯了甚麽死罪?”他不提,末竹都快忘了自己是個姑娘,但並不作答,反問道:“你犯了甚麽罪?”王蒙得意答道:“我殺了三個重明兵。”


  “為甚麽知道是死罪還要殺他們?”末竹問道。


  王蒙答道:“重明恃強淩弱,毀我國土,逼死我賢王於梁。王蒙念及家有老小,苟且偷安,已是活得夠窩囊。沒想那三個下作胚竟敢闖到我家中來,想要霸占我妻子。我在外頭采珍珠,聽到喊叫衝趕回來,可憐我妻子已咬舌自盡。三個畜生不但毫無愧色,還羞辱我亡妻故作貞烈,我實在怒火攻心,拚死把他們三人都給殺了,切下他們的頭,扔到了大街上。”他說到這裏,突然哈哈大笑起來,扯得鐵鏈咣當咣當作響。


  末竹又問:“你笑甚麽?”


  王蒙都快笑出淚來,道:“我是想起那天的場景就解氣,你知不知道,他們的頭被丟在街上,連路過的野狗都不聞不吃,你說,好不好笑?”末竹聽罷,跟著長笑一聲道:“殺得好,這幫畜生,死一個少一個!”


  兩人用玄瑞舊語侃侃而談,那幾個精兵在旁邊喝酒吃肉,聽不懂半句,忍不住回頭大吼道:“笑甚麽笑!吵死了,給大爺們安靜一點!”


  王蒙笑了一陣,百感交集,簌簌又掉出淚來:“楊花颯颯,春雨沙沙……直把……我的心兒都淋碎……”他唱完喟道,“我妻子死得真是太冤了。”他太過傷感,以至於再沒過問末竹到底犯了甚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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