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任嘯徐的目光發狠,一瞬之間像要洞穿皮肉。而那樣火焰一般的目光,在觸碰到他心愛之人的時候,又在一瞬間變得溫柔,脈脈含情如流水。


  不要跟我說什麽兄弟……就算是兄弟,照樣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出賣對方,損害對方的權益……


  他抱住了顧家臣,用力把他圈在懷裏,好像要把他擠進自己的身體。


  隻有你是不會改變的,是不是?你永遠不會出賣我,永遠不會拋棄我,永遠不舍得看我受傷……


  他撫摸著顧家臣蒼白的臉頰,在他被冷汗濡濕的額邊落下花瓣一樣輕柔的親吻。


  “沒事的,不是什麽大事。網絡都攔截了,這玩意兒流不出去的。”


  “萬一流出去了怎麽辦?”


  “不會!”任嘯徐斬釘截鐵地說。


  顧家臣被他這麽一吼,反而鎮定下來了。他深呼吸了幾下,回吻任嘯徐,道:“對不起……我,我太激動了。”


  “沒關係。正常的。畢竟你沒經曆過。”任嘯徐幫他把額角的頭發理了理。


  畢竟以前這些事情都是他事先攔截了。本來沒有怎麽放在心上……真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壞事趕著趟兒一起來了!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這麽激動的!我比你還大呢,我怎麽能這麽不經事……”顧家臣在他懷中喃喃自責,任嘯徐像安撫受傷的小動物那樣安撫他。順順毛,摸摸頭,撫撫背……然後他捧起了顧家臣的臉,做嚴肅狀:


  “我說了沒關係。”


  顧家臣覺得自己的心結了冰,任嘯徐的話像是一顆大石頭,砸在他結冰的心湖上,冰麵破裂,一瞬間地動山搖。


  “你說我是你的愛人嘛……你的人怎麽能這麽不經事?你的人怎麽能碰到這一點事就緊張……”


  “不著急,”任嘯徐擁著他,“慢慢來。總是需要時間的,又不是學著煮飯掃地,這些東西急不來。”


  學會當他的人有多難呢?


  首先,他得學會和他站在同一個高度。至少不能太低。


  其次,他們的目光需要看向同一個方向,不能有過多的偏移。


  再次,他們的決策需要統一,並且在實施的道路上毫不畏懼,勇往直前。


  他們需要絕對的交心,絕對的信任,絕對的彼此照拂。


  先得學會了這樣的思維。最後要學的,才是那一種強硬的手腕。


  那一些幹脆的,利落的,無情的,幾乎有些血淋淋的手段,並不是理論能夠支持的。那需要時間的淬煉,需要不斷的浴血奮戰,在其中學習經驗教訓。之後才能知道,毫不猶豫隻是因為猶豫的後果太嚴重,於是條件反射地不敢猶豫。手腕強硬,隻是因為軟弱會帶來更大的災難,於是,隻能強硬。


  如果你能夠保持自己的柔軟,那麽我當然希望你能夠保持著就那樣活下去,像是軟體動物一樣的生命。可是,如果外界的風霜太濃重,那麽你就要學會給自己帶上一層外殼,堅如磐石,就像貝殼那般。


  但是,請不要忘記,堅強的外表,隻是為了保護柔軟的內心。上善若水,柔,才是強硬的命運的真正宿敵。


  你怎麽能自責呢?任嘯徐禁不住想,該自責的應該是我,是我不夠好,不夠強大,不能保護你,才需要讓你自己學會保護自己……才需要讓你在你柔弱的內心,上覆蓋一層硬殼,才需要你在你單純的麵容上帶上一層僵硬的麵具。而你本不必那樣辛苦。如果我的懷抱足夠堅實,那麽你盡可以在我的懷裏天真,永遠也不需要理會這些是是非非。


  你何必要自責呢?這是我的錯啊……


  任嘯徐想扶顧家臣下車,他對他說沒關係,先上去看看,如果沒事,我們就回家。


  顧家臣搖搖頭說:“不必上去了,我們現在就回家吧。”


  任嘯徐想了想,還是對司機說:“回牡丹城。”


  這一路的氣氛是凝重的,因為任嘯徐陸續接到好幾個電話,看樣子情況並不樂觀。可是他一再強調這件事不會曝光,顧家臣縮在靠近車門的角落裏幾乎一言不發,隻在任嘯徐解釋的時候說,你說不會曝光,就不會吧。


  他有點累了,覺得折騰不起了。如果真的暴露了,他想,大不了,他就讓任嘯徐帶著他和他的家人一起到外國去好了,眼不見為淨。


  這……大概是最後的退路了吧。有些事情永遠沒有他所想象的那麽簡單,而有些事情,其實遠比他想象的簡單。


  大不了,一走了之吧。


  隻要他和他心愛的人在一起,和他的家人在一起。到哪裏,不是家呢?有些事情想通了其實就那樣。


  人這一輩子真正放不下的不也就是那麽幾件事麽?


  朋友,活到二十幾歲也該明白真心的朋友真的不多了。家庭……那是一個隻要心齊,就難以破滅的存在。愛人……


  顧家臣抬頭看了看把他抱在懷裏的這個男人。


  他的臉,麵容冷峻,然而目光可以很溫柔,那是一種別樣的繾綣,天地間大概隻有他能看到那樣的目光。畢竟真心隻能獻給懂得的人,許多時候自以為是的付出,在別人眼裏根本不值一提。任嘯徐那樣的目光,在他人看來,大概隻是一種軟弱,是一種可以下刀的機會。


  他的手臂強而有力,有時候和他做的時候,他的手臂真狠啊,就那樣勒住他,叫人完全不能動彈,隻好乖乖地迎接那種撕裂一般的痛楚,和刺殺一般的撞擊。而那雙手也能彈出動聽的鋼琴曲,對顧家臣而言,那大概是世界上最動聽的鋼琴曲了吧!顧家臣雖然沒學過音樂,但是他非常喜歡音樂。他喜歡安靜的音樂,他喜歡李雲迪,不喜歡郎朗;他喜歡周傑倫,尤其是他的慢歌;他喜歡陳奕迅,喜歡林夕的詞,喜歡小剛老師的情歌,甚至還自己弄出一首彈唱曲……他喜歡很多的明星,就像大家喜歡的那樣。


  他知道林夕的詞非常好,李雲迪是中國鋼琴界的驕傲,彈奏的曲子自然是不凡,周傑倫是多少人的偶像,陳奕迅被稱為E神也有他的理由,小剛老師的許多歌讓他覺得心上中槍……可是,他永遠都覺得任嘯徐彈的曲子,最好聽。世界上最好聽。


  好的音樂能夠讓人感動,因為蘊含了豐富的感情。任嘯徐就是他全部的愛,擁有他那樣的愛,他彈什麽樣的曲子都是好聽的。123都好聽。


  任嘯徐的衣服淺色係居多。像今天這樣深色的衣服,他是不常穿的。他說人生已經很黑暗了,為什麽還要搞些黑色的衣服把自己弄得死氣沉沉?顧家臣覺得好像有道理,就像甜味能夠給人治愈,因為人生已經很辛苦。他有時候甚至會想,季澤同喜歡白色,是不是也是這個原因?

  任嘯徐每天醒來,還能看見身邊躺著心愛的人。可季澤同之前,他一直是孤枕獨眠的。穿淺色係的衣服,起碼醒來的時候,不會覺得生命太過蒼涼。還有顏色是溫暖的,一如我們被緊緊包裹的心靈,心髒的顏色總是紅的。


  任嘯徐的腿是筆直的。以前好像不是特別直,後來有專業的形體師幫他矯正。所以他的身形看上去才會像刀尖那樣筆直凜利。每個人先天都有缺陷,隻是有些人後天糾正得比較勤快罷了。畢竟金無足赤,而經過提煉,就可以成為足金。


  鋼鐵也是如此。


  如果不能是金的話,如果生來就隻是破銅爛鐵的話,那麽就讓高溫融化我,讓冷水淬煉我,讓反複的敲打提純我,讓工匠的手藝為我脫胎換骨……沒有一個人能夠純淨如初,但是,後天也可能比先天更純淨,就像鋼比鐵堅硬。


  我會堅強起來的。顧家臣想,努力穿過風雨,努力變得堅強,變成你堅實的後盾,變成你溫暖的港灣。如果生活給予你風霜,那麽就讓我的愛化作良藥,給你治療心中的傷……所以我會讓自己也堅強地活下去,在你的嗬護下茁壯地成長起來,直到有那麽一天,我能夠給你提供樹蔭,為你遮天蔽日。


  車開到半路的時候,任嘯徐又接到一個電話。他的臉黑得像包公,額邊的青筋都暴起來。顧家臣小心翼翼地抱住他,像以前那樣。


  大概是沈氏打來的電話……顧家臣想。能夠瞬間讓麵前這個男人暴跳如雷的,也隻能是他那個了不起的媽媽了。以前每次,顧家臣都會用手撫著任嘯徐的胸口,柔和的力度劃過皮膚和肌肉,能夠讓他冷靜下來。


  這一次好像感覺不太一樣了。到底是哪裏不一樣了呢?顧家臣也說不上來。他隻覺得以前,好像是任嘯徐有磁力,吸引著他為他做這些事,不自覺的,不經意的,毫無意識的。而這一次,他是覺得,自己應該做這樣的事。他的生氣應該由他來安慰,他的少見的一時柔弱,也應該由他來包容。


  除此之外再沒有人。再沒有人能夠給與他那樣的溫暖。隻有我,隻有顧家臣。


  那是一種從來沒有過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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