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夏一頓,“發生什麽事了?”
林琇看程夏擰眉的樣子趕緊笑笑,“不是壞事大嫂,是娘喊你們回去吃飯,今日是娘的壽辰。”
咦?程夏和楊大郎對視一眼,臉上都掛著和煦的笑容,“原來是這樣。這陣子家裏就沒什麽好事發生,也是該辦點喜慶的事高興高興,你等等。”程夏說完抱著小龍就進了屋,出來的時候手上拎著幾塊肉,小龍懷裏則抱著一袋子大米,此刻正興奮的看著林琇,“娘,大娘讓我拿著的,可重了呢。”
林琇摸了摸小龍毛茸茸的腦袋,笑了,“娘現在就開始準備了,說咱一家好好吃一頓,讓我們早點回去幫忙呢。”
“好,”程夏囑咐楊大郎將房間裏僅剩的一條鯉魚拿了,回去也好做個糖醋鯉魚吃。
不過是幾日沒來,再次回來,卻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楊獵頭和翠花也搬出去了,現在的楊家隻有陳氏、楊二郎、林琇和楊麗華在了。
陳氏正在廚房忙碌,一見程夏和楊大郎過來,趕緊擦幹淨手迎了出來,程夏剛想脫口而出‘祝你生日快樂’,好在自己腦子還靈光一些,趕緊止住隻說了句,“娘,今日您生辰,別忙了,我來吧。”
“好,”陳氏高興的說,視線從楊大郎身上一掃而過,然後將身上的圍裙解下來遞給程夏,“你小姑一早就等你過來,非說吃你做的飯,我做的還不吃呢。”
看陳氏好像瞬間老了幾歲的樣子,程夏心裏也不是滋味,將小龍交給陳氏,便和林琇一起進了廚房。
程夏看到灶台上放著的東西,眼睛都要瞪出來了,這是什麽,她沒眼花吧,竟然是玉米!
她明明記得,玉米是在明末才傳入中國開始種植的啊,現在雖說是明朝中後期,但距離明末時間還早啊。
玉米本來是印第安人培育的主要糧食作物,生產於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魯沿安第斯山麓一帶,後來哥倫布環遊世界到了古巴,發現了玉米,並在1494年將玉米帶回了西班牙種植,後來玉米才逐漸傳至世界的各地,成為最主要的糧食作物。
眼下是1487年,哥倫布都還沒環遊世界呢,玉米哪裏來的?
玉米在中國曆史上的第一次記載,出現在明朝嘉靖三十四年成書的《鞏縣誌》上,稱其為“玉麥”,後來嘉靖三十九年《平涼府誌》稱作“番麥”和“西天麥”。可是嘉靖的老爹、那個喜愛菊花的朱佑杬還沒娶老婆呢,這太不對勁了,時間對不上啊。
林琇看程夏盯著那幾個東西發呆,不解的開口問了句,“嫂子,你認識?”
“你不認識?”
這次換程夏好奇了。不認識怎麽摘回來的?
“我真不認識,這是娘從院子後頭摘的,也不知道怎麽就長了這東西,娘今日才看到,覺得也是好兆頭,就摘回來看看能不能吃。”林琇一五一十的解釋。
這樣啊?程夏頷首,崇安縣這塊地還真是個寶,一切不合時宜的東西都能種出來,番茄也好,菠蘿也好,現在還有玉米,真是個風水寶地,無怪乎能生出柳永這樣的人才出來。
既然有玉米,那怎麽能浪費呢,程夏也不去考慮那些不合常規的事情了,本身她的存在就是詭異,這樣一想,什麽也都能解釋的通了。
既然有玉米,那怎麽能浪費,香甜玉米粒、黃金玉米烙、玉米排骨湯、玉米蘑菇南瓜濃湯、香菇玉米肉片粥、番茄蝦玉米筍統統做起來。
林琇看程夏擼著袖子幹勁十足的樣子,不由得笑了,“嫂子,這東西叫啥啊?”
程夏使勁抿嘴防止自己將‘玉米’二字脫口而出,她忍了忍才說,“我也不知道,但是你看它顆粒金黃,一粒粒和珠玉似的,我們就給它取名叫玉米好了。”
蒼天啊大地啊,我信口胡謅的,真的隻是趕上了,哥倫布大哥你別怪我。程夏在心裏默念著。
林琇還沒說什麽,程夏就聽到一聲輕笑,抬頭就看到楊大郎飽含笑意的盯著她看,眉眼間還一片讚賞,“玉米,好聽。”
程夏被他看的臉紅,不自在的驅趕他,“你去陪娘說話,別在這礙眼。”
看楊大郎走了,林琇趕緊湊到程夏身邊,曖昧的挑眉笑笑,“嫂子,我怎麽覺得你跟大哥之間不太一樣了呢。”
“哪,哪有不一樣。”程夏一麵剝玉米粒一麵不自在的說。
林琇學著程夏的樣子將玉米一粒一粒的剝下來,歪著腦袋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就覺得你們倆跟以前不一樣了,大嫂你說,”林琇小心的碰了碰程夏的胳膊,“是不是要有小娃娃了?”
程夏險些被自己的口水嗆死,她使勁咳了幾聲,“誰跟你說的?”
“小龍啊,”林琇說的一臉的坦然,“昨個小龍回來我們好奇的緊,問他怎麽舍得回來了,小龍說不能耽擱大伯和大娘生弟弟妹妹。”林琇想到小龍昨日那一本正經的樣子,就想笑,小家夥還煞有介事的跟她和陳氏說,以後不能去打擾大娘生弟弟妹妹,惹得陳氏笑的合不容嘴。
“誤會,都是誤會,”該死的杜仲,你最好別來,否則老娘一刀剁了你。
程夏手起刀落,哢擦一聲將玉米一切為二,嚇得剛走到楊家門口的杜仲小心的拍了拍自己的小心髒,隔了老遠看了看程夏,“我說程姑娘,你幹嘛呢?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殺人呢!”
說曹操,曹操就到,程夏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你來幹什麽?”
“嬸子讓我來吃飯,”杜仲得意的提了提手中的般若酒,“順便送禮。”
“昨天讓你吃飯,你跑哪去了?”程夏想到這個就一肚子火氣,該來的時候不來,不該來的時候老往這蹭。
“昨天啊,”杜仲尷尬的笑笑,煞有介事的歎口氣,“你也知道,你那個二舅母老是想把你什麽表妹介紹給我,一個勁的請我去你外祖家吃飯,昨天還蹲我家門口守著去了,我聽到消息趕緊回去了,你也知道你外祖家的人多凶殘,我怕我那小房子被他們擠塌了。”
胡說八道!程夏直接翻了個白眼,這杜仲嘴裏就沒一句真話,信口胡謅的本事倒是大的很。
杜仲拎著酒走近廚房幾分,踮著腳往案板上看,冷不丁程夏一刀又剁在玉米上,玉米粒飛濺到杜仲臉上,嚇得哥們一步跳出去三米遠,一溜煙跑進了正屋。
“我說老兄,你媳婦也太嚇人了,感覺我脖子要不保了。”杜仲心有餘悸的撫摸下自己的脖頸,然後將般若酒遞給陳氏,“奶娘,我知道您是喜歡喝酒的,所以上次回來特意帶的,就等今天給您拿來了。”
陳氏樂的合不攏嘴,她那粗糙的手不住的撫著鬢角的碎發,激動的手,“十幾年沒喝了,謝謝你了。”
“奶娘客氣了。”
陳氏將空間交給楊大郎和杜仲,自己去了裏間。
楊大郎站在門口看著廚房裏忙碌的程夏,悠悠的說,“我以為你不敢來了。”
“還說呢,”杜仲趕緊喝了口水壓壓驚,“昨天商洛突然出現沒把我嚇死,今天來之前我還特意去你家看了看,沒見到商洛,我才敢過來的,真碰著麵,我才真要死了。”
“他怎麽來了?”楊大郎問。
“不知道,”杜仲狐疑的搖頭,“去年商太傅去世,商洛就一直在浙江淳安待著,也不知道怎麽突然來了。”
楊大郎便沒有繼續問,隻專心的遠遠看著程夏處理玉米。
程夏將一根玉米切成四個大塊,因為陳氏特意買了一些排骨,所以程夏決定先做個玉米排骨湯。鍋中燒開水將排骨放入加點酒煮開,開後撈出用溫水清洗幹淨,放在一旁備用。
胡蘿卜切成滾刀塊,和切好的玉米放在一起。
鍋內放入足量的水,因為聽老爸說過,燉玉米排骨湯的時候,水要一次性加足,最好不要中間添水,如果實在不得已加水,那也要加開水,就是為了保證排骨湯的純正。
足量的水加入鍋中,然後放入煮開的排骨、薑片和蔥結,蓋上蓋子大火燒開,然後小火慢燉半個時辰,爾後才下入玉米和胡蘿卜繼續燉,再次燉開之後,在準備關火前的功夫,加入食用鹽,裝盤之後再撒點蔥花裝飾一下,就徹底完成了。
杜仲早就聞到了香味,一看程夏將排骨湯盛了出來,就迫不及待的跑過去端了回來。
程夏將鍋刷幹淨決定做香甜玉米粒。這道菜又叫黃金萬兩,不隻是因為玉米的外觀和黃金的色澤很像,更重要的是,玉米富含多種營養成分,美容、明目,多食用能讓人長壽,以前的時候,不管在家中還是外出吃飯,但凡飯店裏有,程夏必然點這道菜。
小孩子又會很喜歡吃,程夏決定給小龍做。
林琇已經將玉米粒處理妥當了,胡蘿卜也切丁了,將玉米粒和胡蘿卜丁都放入開水中焯一下,然後撈出備用。
鍋內放油,加入焯好的玉米粒和胡蘿卜丁,加鹽翻炒一下就可以。
杜仲又來端菜,程夏也不跟他一般計較了,剛想再做一道玉米蝦仁卷,就看到楊家門口站著一個人,程夏定睛一看,這不是黃墩村的小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