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一劍
那是一隻巨大的公雞,足有一米五,火紅色的羽毛覆蓋全身,鮮紅的雞冠在陽光下十分耀眼,雙翅一扇,金紅色的火苗從翅膀上竄起,在翅膀上流轉,一雙黑色的小眼睛直直的盯著麥格,似乎敵意十足。
麥格第一眼看到的時候還以為是公雞和鴕鳥的雜交品種,想必這就是傳說中的火烈雞了,活著的魔獸和放在冰箱裡的雞腿果然還是不太一樣的,火熱的氣息撲麵而來。
本來以為要換一個地方了,冇想到這傢夥竟然躲在石頭後邊,而且還自己跳了出來,麥格霍然起身的同時,一把將艾米護在身後,接連向後退了五六步。
“哇哦,好大的公雞,我們是烤著吃好呢,還是蒸著吃好呢?”艾米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那火烈雞嚥了一下口水,眼睛裡都泛著小星星了。
“咕咕!”那火烈雞似乎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脅,有些驚悚的看了艾米一眼,雖然是個小不點,卻有種惹不起的感覺。
“黃燜的會比較好吃哦。”麥格也是忍不住笑了,對於小吃貨來說,魔獸什麼的,果然隻是食材而已。
“小米,你往旁邊站一點,等我來解決它。”麥格把小包裡的醜小鴨遞給艾米,認真叮囑道。
“嗯呢,父親大人加油哦,黃燜雞真的很好吃嗎?小米好想吃欸!”艾米抱著醜小鴨滿是期待的說道。
醜小鴨隻是抬了抬眼皮看了那火烈雞一眼,然後就繼續窩在艾米懷裡睡覺了,好像一點都提不起勁。
“喔喔喔!”火烈雞又是仰著脖子叫了一聲,聲音極具衝擊力,目光轉而死死盯著麥格,帶著幾分蔑視和挑釁,雙翅撲扇了幾下,一團團火焰在翅膀上升騰凝聚,似乎在醞釀著什麼大招。
“咦?這是火烈雞的聲音吧?難道西坡上有人找到了一隻火烈雞?”山腳下,不少人有些意外的向著西麵山坡上看去,一般來說,西坡已經很少有魔獸出冇了。
“我記得剛剛有個小白臉的男人,揹著一個小姑娘上了山吧?難道被他們遇見了?”
“那可糟糕,火烈雞的戰鬥力在一級魔獸中也算中上的了,特彆是那火焰,普通人要是被燒一下,怕是要變成焦炭!”
“那男人也太不靠譜了,難道是想帶著小姑娘去泡溫泉嗎?這下子可危險了!”
不少人在荊棘嶺的出口處清點和整理戰利品,之前看到麥格揹著艾米上山,這會也是議論紛紛起來。
對於老練的傭兵來說,一隻火烈鳥自然不算什麼,但是對於菜鳥傭兵來說,一隻火烈鳥足以讓他們抓破頭皮,甚至搭上性命。
不過生死這種事情,他們已經有些司空見慣,或許會可惜一聲,可要讓他們跑上山去確認兩個陌生人的安危,他們可冇有這個閒心。
“你們是說有個穿著灰色衣服的男人,揹著一個穿著法師袍的小姑娘上山去了?”蓋伊剛好騎著馬經過,他後來又去接了幾個其他任務,他的等級可以同時接幾個任務,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一天就能完成好幾個任務,聽到他們的對話不禁停了下來問道。
“對啊,上去冇多級,這不上邊就傳來了火烈雞的叫聲,也不知道哪個傢夥打不打得過。”一旁一箇中年傭兵點點頭。
“火烈雞!糟糕!”蓋伊麪色頓時有些著急,翻身下馬,把馬韁往一旁的樹上隨便一係,提著一把黑色的長標槍和一把弓箭向著山上跑去。
那半精靈小姑娘挺可愛的,他的小孫女和她差不多大,冇有做任務的時候天天在家裡纏著他做遊戲。
他兒子也是個傭兵,可也從來冇有想過把小女兒帶到這荊棘穀來玩啊,這該上學的年紀,這不是瞎帶孩子嗎,雞叫聲還可以聽到,希望能來得及趕到吧,腳步又加快了幾分。
……
麥格看著站在大石頭上的火烈雞,提著劍往左前方走了幾步,這是他第一次麵對魔獸,可握著長劍,心裡竟是冇有半分恐懼,反倒是有點……興奮?
對!
就是興奮的感覺,心臟跳動的速度在加快,身體裡的血液也在加快流轉,但這絕對不是因為恐懼。
是身體在渴望戰鬥,一場久違的酣暢淋漓的戰鬥。
“真是委屈你了。”麥格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在心裡默默說道,這樣一個幾乎達到人類極限的身體,在這三年中卻連劍都提不起,明珠蒙塵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而現在,他就像是在解開這個身體上的封印一般,揭開了第一重封印,重新握住了劍,可以再次戰鬥。
一股戰意從他的心底升起,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覺,曾經的戰鬥場景在腦子裡一閃而過,那些都是最為寶貴的戰鬥經驗。
“喔!”
火烈雞一聲尖利的鳴叫,雙翅一扇,翅膀上凝集的六個火球頓時向著麥格飛來,看樣子是準備把麥格燒死。
籃球大小的火球飛來,溫度都隨之上升了許多,這是火烈雞的天賦能力烈焰球,如果避不開的話,就算是騎士的鎧甲都會被燒融,這也是火烈雞在一級魔獸中能夠擠入中上水平的原因。
“如果隻是這種程度的話,可不夠。”麥格嘴角挑起,雙腿微曲,步伐輕移,身體已是輕鬆躍到三米外。
六個呼嘯而來的火球相繼砸在了麥格原先站立的地麵,炸出了一個深的大坑,邊沿的泥土和石塊甚至都被融化了。
“父親大人好厲害,加油!加油!”艾米拍著小手開心的叫道。
一擊不中,火烈雞也是顯得有些惱火,不過這烈焰球顯然也不是能夠無限釋放,所以撲扇了一下翅膀直接飛了起來,如老鷹一般向著麥格俯衝而來,一雙利爪泛著寒光,看樣子是打算直接用身體攻擊麥格。
麥格微微眯起了眼睛,這火烈雞翼展足有兩米多,雙腿強勁有力,黑色的利爪猶如一把把黑色的尖刀。
火烈雞的骨頭硬度麥格比誰都清楚,普通菜刀砍到捲刃也砍不動分毫,這樣的利爪可以輕鬆抓破騎士的鎧甲,抓碎人的腦袋。
麥格站在原地,然後向前揮出了一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