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狼殺
話說天賜留在後山上,為父母守孝,當晚也未休息,在雙親墓前打座,一麵想起自己這離奇的身世,竟也唏噓感歎。
他看著手裏攥著的那塊玉璧,心想自己與那判臣之家宇文家族究竟有何種聯係呢?剛剛出生不久的自己,怎麽又到了狼窩之中?狼為什麽又會哺育自己呢?越想心內越是紛亂,毫無頭緒。
就在他思緒萬千時,突然發現遠處有一雙放著光的眼睛正在暗中窺視這邊,凝神一聽,知道是當年那隻頭狼回來了,心下大喜,即以狼嘯之聲,將其喚將過來。
那狼從林中閃身出來,來至天賜近前,竟然搖頭甩身,十分歡娛的樣子。
多年未見,天賜見到頭狼後甚為高興,不免又勾起往事,心中又喜又悲。
天賜心想到,爹說我是從狼窩中撿來的,難怪從小叫我狼仔,我競與狼有著不解淵源,也許這隻狼就知道我的身世吧。
突然他靈光一現,想到,我師姐天性喜鳥,常與鳥為伴,會鳥鳴,懂鳥語,難怪她能修成禦鳥術的最高境界,可化身為鳥。我從小與狼為伴,習狼性,知狼語,我何不將禦獸術之通靈術在狼身上試一試呢,何況,他多年照師尊法要運練元氣,如今已是可以隨意調動元神精氣了。
雖然師父曾說與獸通靈最難的是狼,但也許是我的一條捷徑呢,他想到。
想到此,心中大喜。當下五心朝天,盤腿坐好,雙手陰陽環抱,掐住子午訣。氣沉丹田,意守玄關,練氣化神,口中念念有詞,調動體內元神欲與那狼意會神通。
幾試不成,又先將那狼催眠後又試,如此反複揣練,七日之後,天賜正閉目運神修煉,突然感覺靈光一動,他睜眼一看,竟然看見自己恍若如定般端坐於前。
他放眼遠眺,目力所及,瑕疵必現,眼前仿佛是另一個世界,鼻息之中,各味雜陳,清晰可辨,拔足狂奔,腳下竟是輕盈無比。
他躍過山澗溝壑,穿過叢林草地,瞬間就來到山巔之上,他仰天長嘯,聲音劃破群山蒼天,在林中回響,久久不絕。
天賜此時,以狼眼看世界,心中五味雜陳,想不到自己竟能無師自通,練成此功!
天賜大功告成後,守孝期也已滿。當下拜別雙親之墓,起身回桐原縣城去了。
回到縣城當天,天賜又到縣衙告狀,縣令大人以當事之人已死,原案已查無對證,所謂投毒,也無法查實為由,拒絕立案,將天賜趕了出來。
天賜到也不怒,來到街上,找到一文房,向店主求了紙硯筆墨,當下開始憤筆疾書起來。
第二天,縣城門口和縣衙大門之外,凡是熱鬧之處,都張貼了一張告示,引得眾人駐足圍觀,議論紛紛。
此告示上這樣寫著
《村民張氏夫婦冤死案之判》
桐原青牧村張氏家張世傑、張秦氏夫婦,本為遵紀守法之良民,卻受本村財主汪氏欺哄惡詐,以偽作之房契,將張氏夫婦騙至村外安家,後又借修建生祠之機,害死張妻,以偽造文契之罪,陷害張氏。張氏之子查實證據,多次舉告,本縣縣令竟百般庇護,拒不坐實汪氏之罪,反而與汪氏勾結,暗中投毒,害死張氏。
今告官不準,民冤難伸,遂告山神,山神聖明,立判汪氏汪炳成,吳氏吳啟征二人罪無可赦,判為狼殺!
此判。
庶民張天賜
眾人看罷判書,都互相談論,紛紛猜測“狼殺”為何意?各種說法都有,一時間竟鬧得滿城風雨,人盡皆知。大家都期盼著看看究竟怎麽個狼殺之法。
縣長大人自然也聽人傳報了此事,大怒曰“此妖人求告無門,竟然大膽作怪,口吐癡言狂語!”即命衙役前去揭了告示,當眾撕毀。又令家丁、差役加緊看門護院,以免妖人作亂。
次日一早,當眾衙役們赴縣府當差時,發現縣老爺吳啟征的屍首竟然橫陳在縣衙大門之外,脖子已幾乎被咬斷,麵色猙獰恐怖,腹部被掏食一空,還剩幾截腸子掛在腰上。周邊盡遭鮮血浸染,狼爪足跡之印清晰可見。
時至午時,又傳來青牧村汪家汪炳成老爺也被咬殺於家門之前,慘死之狀與吳縣令如出一轍。
一時滿城上下,傳聞四起,人心惶惶,個個談“狼”色變。更有不少民眾拍手稱快,傳為天狼下凡,誅殺惡人,大快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