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跟狗
第410章 許願
“你們是警察,所以是可以破案抓人的,對吧?”蔡棉的表情苦楚,常年的勞作,讓她眼角布滿了魚尾紋,並擴散到全臉,40歲不到的人,看起來就跟六七十歲一樣。
江遠“恩”的一聲,道:“是可以。”
他也沒說什麽限制條件等等。此前的資料就已經說明了,蔡棉的文化程度並不高,對於體制內的種種要求,大約也是不太懂的。
所以,江遠只是給了最直接的回答。
蔡棉的眼神果然一亮,低聲道:“那……你能幫我抓個人嗎?”
“什麽人?”江遠坐直了一些。
同來的牧志洋,唐佳和高玉燕,同樣是正襟危坐。別看蔡棉是身處底層的清潔工,但她這個職位,看到的人間醜惡,可是比普通白領看到的多太多了。
苗河縣的刑警大隊長許學武和錢明宇,亦是神情嚴肅了許多。雖然有點擔心蔡棉會揭錯蓋子,但另一方面,許學武又帶著能通過蔡棉,拉住江遠多做幾個大案子。
在各自糾結的心態下,就聽蔡棉輕聲道:“能麻煩你們……把我前夫抓起來嗎?”
60多平的出租房,安靜的像是停屍房。
好一會,唐佳上前道:“蔡姐,伱前夫的話,是有什麽犯罪行為嗎?就是說,他犯法了嗎?”
唐佳聲音軟綿綿的,還拉住了蔡棉的手。
蔡棉感受到了難得的溫柔,情緒一下子激動起來:“他……他不給我生活費,還打我。”
“生活費指的是贍養費吧?”唐佳問。
“對。小孩他也不管,學費都不掏。跟他要錢,他就打我。”蔡棉聲音大了起來。
“你有受傷嗎?他有打你哪裡嗎?”唐佳的聲音極有安撫力。
“他踢了我的腿,還推了我。”蔡棉捋起褲子,露出粗糙的腿部皮膚,但看不到受傷的地方。
唐佳蹲下來仔細看了,問:“是什麽時候打的你?”
“半年前。”蔡棉道。
已經準備好鑒傷的江遠,聞言停了下來。半年前的踢傷,肯定是看不出來了。
其實就算是看的出來,最多也就是輕微傷。而在不構成輕傷二級的前提下,受傷其實是得不到什麽賠償的。像是所謂的挨一巴掌,就想提車的故事,基本是不可行的。甚至挨十幾巴掌,被踹的一瘸一拐,只要沒有造成實質上的損傷,比如耳膜穿孔,或者腿上連續十厘米長的創口,或者累計15厘米的創口,這頓打就算是白挨了。
實際上,就算是湊到了輕傷二級的標準,能賠多少錢,也要看施害者的情況。對方要是無錢可賠,那不用說,白挨打,有的連醫藥費都拿不回來。就算對方有點小錢,但寧願坐牢,或者能夠承受被多判兩三個月,並不求著要那張諒解書,那基本也就能拿回一個醫藥費。
對蔡棉來說,她和前夫發生的衝突,報到派出所也只能調解,想要個治安拘留都不太可能。
當然,贍養費總是可以要過來一些的。
唐佳於是看看江遠,再道:“不如我和高姐一起去找找她的前夫,幫她要些贍養費回來?”
“可以,王傳星也去。”江遠說話間又看向旁邊的大隊長許學武。
許學武哈哈一笑,道:“這種事,派出所出面是最合適的,稍等我打個電話。”
幾人於是都輕松下來。蔡棉見江遠等人是真心幫忙,就又喊了兩個孩子出來,讓他們喊人。
蔡棉自己的女兒,比蔡燕的女兒大三歲,已經是要讀四年級了,是幼兒溝通術都失效的年紀。
蔡燕的女兒7歲,倒是尚在幼兒溝通術的輻射范圍內,但也基本極限了。
兩個孩子的長相都不錯,看著也算乖巧,只是看到幾名警察身著警服,兩個孩子都有點怕。
大的孩子鼓足勇氣,問:“你們是要抓我媽媽嗎?”
“沒有,我們是你媽媽的朋友,來幫她忙的。”唐佳微笑著回應。
“你們是要抓我爸爸嗎?”四年級的女生再次問。
唐佳不覺沉默,心道,我們確實要抓你爸,但那是你媽要求的。
女孩子心思細膩,一下子就有了不妙的感覺,立即看向蔡棉,問:“媽,你把爸送監獄裡去了,他不是更賺不到錢了。”
“他反正也是一天天的泡網吧裡,什麽時候出去賺錢了。過來看一趟你,就給你喝那那種甜飲料,動不動還打我,找我要錢……”蔡燕說著有點生氣,道:“我每天早上四點鍾起床去掃大街,下午還要去撿紙殼子,撿瓶子,給你們兩個吃,給你們兩個穿,供你們上學,你爸好手好腳的躺在那裡玩,憑什麽?”
蔡燕說著說著,又哭了起來,並對江遠等人解釋道:“以前我妹妹隔段時間,還給我寄點錢,買奶粉,買紙尿褲,給孩子買衣服,買輔食,哪哪都要用錢,現在我妹也不在了……我苦命的妹妹……”
當媽的開始哭,兩個孩子也都哭了起來。
母女三人抱頭痛哭的場景,立即讓屋內低氣壓起來。
許學武開始低著頭髮信息,就眼下這個狀態,派出所那邊也得謹慎一些。
江遠運用幼兒溝通術,轉頭看向一年級的小女孩,問:“蔡元,你有什麽願望?叔叔可以幫你想想辦法。”
“那……我想要我的桂花回來。”小女孩蔡元仰著頭,就來了這麽一句。
“桂花?”
“桂花是給孩子養的狗。”蔡燕歎口氣,道:“過年的時候亂糟糟的,門也開著,桂花就跑丟了,找了好幾天,也沒找到。”
“警察叔叔,求你了。”蔡燕的女兒蔡元,睜著大眼睛,看向江遠。
這時候,江遠面前,跳出了久違的系統界面:
任務:找狗。
任務內容:桂花是蔡元的寵物,也是她的朋友,現在,蔡元最大的願望就是找回桂花。滿足她。
任務獎勵:顱骨複原術(LV3)
江遠看著系統界面,有些沉默。
老實講,顱骨複原術是真的高級技術,不用LV3,就LV1的入門級,山南省內都不知道有沒有。
要想掌握顱骨複原術,不僅需要相應的解剖學的知識,對手法的要求也很高。要有雕塑的底子,有美術的技能,計算機水平和法醫水平也都不能差,典型的複合人才,且是通常不會滿意法醫的薪資水平的那種。
另一方面,顱骨複原術的威力,也是簡單直接粗暴。給出一個屍體的頭顱,就能拚出生前的模樣——想想法醫人類學,要用多少精力,才能確定一個人的身份。
現在,只要拿出腦袋來,就能直接略過種種回歸方程,種種排查調查,方便程度和省錢程度都提高了太多太多。
雖然說,遇到案犯藏起頭顱的情況,會無用武之地,但有一說一,這樣的罪犯是真不多。就805案裡的三個人,也就是變態LV4的田襄有這種意識,剩下兩個笨蛋LV2,自己是想不到也執行不下來的。
把死人的腦袋放到自家的冰箱裡,對承壓的要求可高了。
總而言之,顱骨複原術(LV3)是非常不錯的技能了。可另一方面,找狗這項任務,也不像是想象中的那麽容易。
別看某些派出所民警自嘲110找狗,很麻煩很浪費警力雲雲,但真的讓他們去找,又有幾個人能找得到。
正常情況下,是民警們巡邏或者出警的路上,遇到了明顯是走失的寵物狗帶回去,再找主人。
反過來,主人報警找狗的,沒有幾個派出所民警能出警並找到的。
當然,某些時候,因為種種原因,民警還是會調取監控來幫忙找一找的,但基本也就是極限狀況了,再想通過其他的偵查手段來找到狗的概率就很低了,積極性也不足。
而蔡棉所居的巷子附近,攝像頭的數量明顯不足,住戶的來源複雜,身份複雜,素質參差不齊。
在這種地方,找屍體都比找狗容易——別說屍體處理起來困難,且容易因為各種原因被報警。就發動警力這一項,屍體就完勝了。
其實,別說普通民警不願意找狗,就是江遠,動力也不是很足。
江遠甚至覺得,系統就是為了敦促自己有足夠的積極性,才發布的任務……
“好吧。幫你找狗。”江遠長身而起,並認真的道:“牧志洋,你在群裡問一下,看有沒有人有空,願意過來幫忙的。”
跟前幾名警察都驚呆了。
尤其是牧志洋,想到自己接下來的工作,可能包括“貼尋狗啟示”,“帶著狗照片問人”,“追蹤流浪狗群”,“跑狗市”,“查監控”,“找狗目擊證人”,“追狗”,“蹲狗”,“守狗”……牧志洋忍不住恐懼起來,比帶隊衝鋒還怕。
錢明宇看江遠都開始調人了,不像是玩玩就算的樣子,也不由小聲勸道:“江隊,雖然說找狗是一件小事,但狗都丟了大半個月了,不容易找到的……”
江遠聽進去了,並且覺得錢明宇講的有點道理,於是當場拿出筆記本電腦來,問:“錢隊,我記得你之前說,有個案子的指紋不好處理?”
“啊,對對對。”錢明宇顧不上別的了,連忙回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