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言情女生>新婚一百天:獵殺薄情首席> 第五十一章 :凶多吉少

第五十一章 :凶多吉少

  一直到晚上八點,柯敏的母親到警局,她都不肯說。


  而淡水方面,雖然有人見到柯敏開車到海邊,但是卻一點線索都沒有。


  那個時間段,海邊根本沒人。


  這次的案子,即使是謀殺,但是如果找不到屍首也很麻煩。


  警方不得不登報找證人,希望在那個時間段有人看到,或是救走了紫妍。


  「我是柯小姐的代理律師,現在要為柯小姐辦保釋。」


  律師一到警局便提出要辦保釋。


  「對不起,柯敏涉嫌與卓紫妍失蹤案有關,不予保釋。」


  龍隊長很明確的拒絕了。


  這不單單是簡單的綁架,或是傷人,極有可能是謀殺,在柯敏未交代的情況下,他們是絕對不會放人的。


  「你們別太過分了,我女兒說她沒有殺人。」


  柯敏美麗的母親走至龍隊面前,眼帶威脅似的道。


  「柯太太,並不是你說沒有便沒有,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起斥你女兒謀殺。」


  龍隊並不懼怕,反而鐵青著臉道。


  「我要與我女兒談談。」


  柯敏的母親向龍隊長道。


  「非常抱歉,今天已經過了探視時間,如果柯太太要看女兒,請明天一早過來。」


  龍隊長警覺道。


  這個女人一看就是個精明的女人,決不能讓她見到柯敏。


  讓柯敏接電話他已經後悔了。


  「張律師,我要投訴他們無視人權,強行扣押我女兒。」


  柯敏的母親,妖艷的臉上是憤怒。


  「可以,你隨時可以向我的上司投訴。」


  龍隊長冷笑。


  「柯太太,我們先找間酒店住下,明天一早再來探視柯小姐。」


  雖然律師現在有權見柯敏,但是他希望了解多一點情況,所以,他並沒有主動向柯敏的母親提起,反而提議他們先離開警局。


  柯敏的母親無奈,一出警局就給卓偉霆打電話。


  卓偉霆被警察強行送回去后,即將自己關在紫妍的卧房。


  看著室內紫妍的鞋與衣服,他哭了。


  都是他的錯,他不應該讓柯敏住到家裡,他不應該讓柯敏插手他與紫妍的事。


  「妍兒,答應我,你千萬不能有事。」


  拿著紫妍一早拔下的戒指,卓偉霆沙啞的聲音里儘是傷痛。


  其實他心裡知道紫妍恐怕真的凶多吉少了,可是他不願意相信。


  他寧願警方找不到紫妍的屍體,那樣他至少還有一絲期望。


  看著手上的戒指,想起那天回來到學校的情景,那個時候,她是多麼開心。


  為什麼會搞到今天這個樣子?

  腦中是紫妍最初的膽怯,之後的微笑,以及最近的冷漠,他真想一頭撞死。


  他的哭聲越來越大,眼淚鼻涕都在臉上,幸好此時房中並沒有外人。


  突然,他身上的電話響了。


  一聽到響聲,他即拿出電話,看都沒看就按下了通話鍵。


  「龍隊長,是不是有我太太的下落了?」


  「阿霆,是你的女人重要還是妹妹重要,你竟然報警?」


  柯敏與卓偉霆共同的母親蔡嬌蘭在電話里向卓偉霆冷道。


  「你來台灣了。」


  卓偉霆愣了下,臉色更顯凝重。


  「你立即出來見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我不準敏兒有事。」


  蔡嬌蘭霸道道。


  「她殺人了,你還要我幫她?」


  卓偉霆痛心疾首道。


  「我不管,你立即出來見我,我們現在在帝都酒店1508號房。」


  那邊說著就掛了電話。


  卓偉霆真的很不想去見。


  自從十年前離開她后,他就再也沒見過了,但是對她的印象依然深刻在腦中。


  她前後生了五個孩子,五個孩子都是不同的父親,卓偉霆是第二個,他還有一個哥哥,但是個混血兒。


  雖然不想見,但卓偉霆卻不得不見。


  將自己搶收了一下,換上了乾淨的西裝,開車到了帝都酒店。


  他知道這次與她一起肯定有男人,她的生命中就不能沒有男人。


  從她十九歲到現在,三十一年了,除了為五個男人生過孩子,還有多少男人,除了她自己,恐怕都沒人知道。


  「夫人,卓先生來了。」


  卓偉霆敲門來開的是律師,他並沒有立即讓卓偉霆進去,反而先向裡面道。


  「讓他進來。」


  聽這聲音,卓偉霆的臉一下就陰沉了。


  路上他已經想清楚了,如果妍兒沒事則罷,萬一有事,他是絕不會妥協的。


  「你找我來有事嗎?」


  卓偉霆進去看到那個看上去依然十分美艷年輕的女人,實在叫不出媽。


  她已經四十八了,可是看上去,卻像剛三十齣頭的女人。


  「你這是什麼態度,我是你媽,難道連聲媽都不能叫。」


  蔡嬌蘭走至卓偉霆面前,那張臉,瞪著兒子,顯得很驚訝,很意外。


  或許她沒想到十年不見,兒子已經長得如此高大,如此帥氣了吧。


  「媽……」


  卓偉霆極不情願的叫了聲。


  「明天早上,你跟我到警局,將敏兒保釋出來。」


  蔡嬌蘭走回房內,坐下的同時向卓偉霆命令道。


  「你講點道理行不行,你女兒殺人了,你要如何將她保釋出來?」


  卓偉霆有氣無力道。


  「敏兒說她沒有殺人。」


  「是啊,阿霆,敏兒不會殺人的,她是那麼乖巧,那麼聽話,我看警方一定是搞錯了。」


  蔡嬌蘭的丈夫,柯顯成也道。


  「她有沒有殺人自有警察去判,我可以答應你,只要我太太沒事,我可以不追究。」


  卓偉霆說出自己的底線。


  知道妍兒沒事,他什麼看在兄妹的份上,他不追究。


  一旦妍兒出事,即使是親妹妹,他也不會原諒她的,一切交由警方處理。


  「卓偉霆,我再問說一次,那個是你妹妹,就算她殺了人,我也要她出來。」


  蔡嬌蘭站起來,怒瞪著卓偉霆。


  「那是不可能的,她殺了人,就要服刑,就算她是我媽,也是一樣。」


  卓偉霆眼神堅定,語氣更是果斷。


  「叭!」


  一個耳光,狠狠的甩在卓偉霆臉上。


  他可以避開的但是他沒有。


  十年了,十年沒見,一見面,她就送他這麼重的禮。


  「如果你沒有別的事,我要回去了。」


  室內沉寂了三秒,卓偉霆沒有撫臉,只是無情的看著自己的母親。


  她這一巴掌,母子的情分到這就結束了。


  「你這忤逆子,早知道你這麼不孝當初根本就不應該生你。」


  蔡嬌蘭氣得直抖。


  「你生我只是為了賺錢而已,沒有我,你怎麼能從爸那裡拿走二個億。」


  卓偉霆冷哼一聲,十年前在他知道真相的時候,他有想過問她。


  這麼多年,他派人調查她,為的就是想說服自己,這個女人是因為愛他才生他,而不是為了錢。


  可是越是調查的多,越是失望。


  在這個女人眼裡,什麼都不重要,誰都可以背叛。


  卓偉霆離開了酒店,不管身後的叫罵,他對那女人已經死心了。


  除了妍兒,沒有人值得他為她們付出。


  可惜,這世上的女人,他虧欠的只有妍兒,傷害的也只有妍兒。


  雖然已經很晚了,但是他卻不想回去。


  回到家,看到的都是妍兒的影子,他想去找妍兒。


  雖然已經不早了,但是卓偉霆還是拔通了龍隊長的電話。


  「龍隊長,是我卓偉霆,不知你們可有我太太的消息?」


  「卓先生,非常抱歉,我們已經很努力了,海上也派出了搜救隊在尋找,一有消息我會立即通知你的。」


  龍隊長還在警局,對著這冥頑不靈的柯敏,他有點束手無策。


  他入行十多年,接手的案子沒有上千也有幾百,從來沒有見過像柯敏這種頑固的。


  從下午將她帶到審訊室,到現在,已經六個小時了,她除了不知道要見律師,什麼都不肯說。


  「龍隊長,你現在在哪?可以請你喝一杯嗎?」


  卓偉霆沉默了一會突然道。


  「這……好吧,你說個地點,我直接過去。」


  龍隊看了看手錶,已經凌晨一點,也猶豫了會,但是卻答應了。


  他希望能了解多一點關於卓紫妍的事,希望能了解多一點對案情有幫助的信息。


  夥計們已經很努力了,查找了關於卓紫妍的一切資料。


  那是個不幸的女孩,看著那張相片,同時也勾起了他六年前的記憶。


  從現在說起,差不多快七年了吧,他還記的那個冬天。


  那年冬天特別的冷,台北以往美元氣溫都在二十度左右,可是那年,卻到了十度以下。


  那也是一個晚上,他接到報案,報案的人是宋家的長女,宋子寒。


  他還記得,當時那個女孩顫抖的聲音,說她媽咪打死了她妹妹。


  當時那個被『打死』的女孩就是宋子男,他記得當時她是叫這個名字,也就是現在他的妻子。


  讓他沒想到的,這次接手的又是關於她被殺的案子,他真希望她福大命大。


  這是卓偉霆第二次到酒吧,第一次是與劉磊,喝得爛醉如泥被扛回家的。


  而這次是他主動來的,這個時候酒吧里人正多,他挑了個安靜的角落,等著龍大隊長的到來。


  龍隊差不多二十分鐘后才道,找好半天才找到卓偉霆。


  「對不起,我來晚了。」


  龍大隊長坐下後向卓偉霆道歉。


  「沒事,龍隊長,她還不肯招嗎?」


  卓偉霆滿是期待的看著龍隊長。


  一天看不到妍兒,他的心就像回不來。


  「她很固執,是我,我昨天晚上不應該讓她接蔡女士的電話。」


  龍隊長很後悔道。


  「龍隊長,依你專業的分析,她有可能將妍兒藏在什麼地方?」


  卓偉霆愣了下,咕咚喝完一杯后紅著眼問龍隊長。


  「卓先生,我希望你有心理準備,我們正在找目擊證人,以我的分析來看,卓太太極有可能被她殺害,之後棄屍海邊,從她犯案的時間看,她到淡水的時間差不多在十二點左右,而一點的時候有一次漲潮,所以……」


  「不可能的,妍兒不會死的,她不會死的,不會的……」


  卓偉霆搖首,拒絕聽到任何關於死亡的消息。


  「卓先生,你能冷靜點嗎?其實你應該比我們更清楚,那種情況下,以卓太太的情況看,根本不可能有生還的機會,除非當時有人在海邊看到案發的過程,除非……」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