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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間隙

  一覺睡醒,已是周六大清早,良越扒完早飯,急吼吼地出門散步,兀自去找露夜音玩兒。不出所料,自他踏進露家的後院,徑直地看見落彩依和露夜音膩在一處,倆女說說笑笑,似是聊不完,交情升溫得堪比坐直升飛機,好得讓良越瞠目結舌。


  “音——”良越尋找存在感似地打個招呼。


  “嗯?”露夜音回頭過,詫異地看著他,“什麽事?”


  良越悶悶地道:“……沒事。”他見露夜音又想和落彩依聊天,一點也沒歡迎他的意思,甚至連“你來了”這句話都沒說,不禁地低聲感慨,“你和落彩依處得真好啊!根本就不像剛剛認識!這才一個晚上吧?你和她怎麽那麽聊得來?”


  露夜音抿嘴笑道:“我跟你也很好啊。”


  良越搖頭道:“不一樣。”


  露夜音問道:“什麽不一樣?”


  良越吃味道:“每次都是我找你,你就沒找過我!我和你相處,你經常心不在焉!落彩依就完全不一樣!你看你,你和她談得多開心——”


  一旁的落彩依聽罷,頗感驚奇,想笑又不敢笑。露夜音眨了眨眼,極力地否認道:“你別多心,我和她的關係與你是一樣的。真的,都是一樣的。”


  “……一、一樣?”聽了露夜音的想法,良越是失望的。這真是一條不好的消息:他被露夜音發好人卡了?明明他希望露夜音待他是特別的——誰要一樣!

  偏偏露夜音誤認他不滿意,還信誓旦旦地強調道:“真的,一樣。”


  良越被露夜音回得沒了脾氣,隻好轉移話題道:“那好,呆會兒你們要做什麽?帶我一個!對了,你吃過了嗎?”


  露夜音一板一眼地回答:“吃過了。我和依約定以後每周雙休都讓她來我家作客,順便一起練習。一個月的時間,足夠我們做好慶典的準備——”


  “啊?”良越張嘴,“慶、慶典?”


  “十月那天,學樣肯定要舉辦一場慶祝活動,裏麵自是少不了音樂演奏!”落彩依怯怯地補充,“我不知道那天能不能表演得很出色,但是我想如果我肯努力,我的歌聲絕對能給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加油,我們能成功的。”露夜音微笑地鼓勵,“我認真彈琴,你跳舞唱歌,你定將一鳴驚人,大家會喜歡我們的演出——”


  良越對露夜音不置可否,對落彩依卻嗤之以鼻——看樣子,落彩依還沒聽過露夜音的歌聲……隻要聽過露夜音的唱歌,就無法忘記她的聲音!相比之下,落彩依的歌喉盡管要比一般同齡人要高超許多,但她依然無法和露夜音相提並論!真是奇怪,為什麽露夜音不在落彩依的麵前展示一下她的天賦呢?


  卻見露夜音看向他,突如其來地邀請道:“你呢?要不要加入?”


  ——什、什麽?良越嚅動了嘴唇,一陣泄氣:音樂?演奏嗎?他要表演什麽?吉他嗎?開什麽玩笑,他都快要忘記了那把該死的吉他——那把貴得離譜的吉他被他丟在男生寢室的角落裏一周多了,也不知那玩意兒有沒有被人撿去彈玩?


  “我當觀眾,行不行?”良越無精打采地提議。


  露夜音和落彩依相視一笑。落彩依倒沒說什麽,露夜音卻說:“你不是會功夫嗎?到時你可以秀展你的功夫啊。”


  良越汗顏,忽然覺得露夜音的腦袋還挺好使。


  ——展現武藝麽?良越摸著下巴,快速地思考,卻暫無興致,隻得含糊道:“以後再說!我比較好奇的是當前!你們選好歌曲了嗎?”


  “她比較合適‘北京的金山上’。”露夜音瞅了瞅落彩依,“我們決定先拿這首曲子做練習。”


  “這首歌我會唱是會唱,不過……是不是簡單了點?”落彩依發覺有些不妥。


  “那歌我也聽過,不是流行歌吧?”良越為自身終於懂了一丁點兒音樂常識而興奮地挑眉,“老歌嗎?”


  露夜音道:“它是一首藏族民風的歌曲,據說原曲是一支古老的酒歌,改編一首《山南古酒歌》,一般用於宗教的儀式。它短小明快,富有生命力,這首歌當年可是傳遍了大江南北呢。”她抬起頭,問落彩依:“你會不會用藏語唱呢?”


  落彩依一愣,繼而搖頭。


  “有趣!”良越新奇不已,“我隻聽過漢語版,倒沒有聽過藏語版,你們練習就用藏語唱一唱吧?說不定是一種獨特新穎的方式呢?”


  落彩依為難道:“可是我不會呀!”


  良越催促道:“是讓你們以後練習,又不是現在!好啦!你快唱歌吧!讓我好好地欣賞欣賞——你再不唱,我可要走啦?”


  露夜音和和落彩依捂嘴,嗬嗬地笑起。


  隨後,露夜音調解豎琴的琴弦,落彩依清了清嗓子。


  周圍一片寂靜,連鳥鳴聲也聽不見。良越目不轉睛地盯住露夜音,隻見露夜音環抱豎琴,那豎琴有她一半的高大,她坐在一個板凳上,開始撥動琴弦。


  她的彈奏一如既往地動聽,雙手好像靈活的頑猴,富有朝氣,靈氣逼人。她的雙手拔動琴弦時很迅速,十指齊齊一動,看上去不拘一格,雜亂非常,可是彈出的曲聲卻十分常精確動人,特別的舒服好聽。


  落彩依的臉上帶有一絲淡淡的自信,高聲地唱道:“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陽,多麽溫暖,多麽慈祥,把我們農奴的心兒照亮。我們邁步走在社會主義幸福的大道上。”


  她的歌聲相當得迷人。良越聽完落彩依的歌唱,不由地心想:雖然確實比不上露夜音,但也唱得相當不錯——嗯,落彩依的嗓音高昂、醇厚,對歌詞記得很熟,不用看也能唱得流暢,絲毫沒有停頓。


  良越忍不住地鼓掌,毫不吝嗇地讚美道:“彈得很好!唱得也好!”


  露夜音和落彩依皆是害羞地笑了一聲,卻是不好再彈、再唱下去。


  良越繼續道:“你們好好練習吧!到時候一定會讓所有人喜歡的!”


  “嗯。”露夜音輕輕地點頭。


  “當然!”落彩依神采飛揚。


  他們沉浸在不久後的美妙慶典,一個聲音卻不滿道:“唱得也不是太好嘛,還不如我家小姐唱的——”聲音不大,卻夠清晰,像是故意潑某人冷水似的。


  三個人嚇了一跳,尋聲望去,隻見遠處站有兩個人,正是李娃和若夫——說話的是李娃,她一副雞蛋裏挑骨頭的目光看著落彩依。


  落彩依驚慌地看了一眼露夜音,不大理解李娃的評價。


  李娃道:“你知不知道你身邊的小姐,其實也會唱歌,而且唱得比你還好!”


  落彩依結巴道:“什麽、什麽意思?”——故意找茬的嗎?

  若夫皺眉,拽了拽李娃。李娃不理,仍道:“我不過是說出實話而已!不信你讓小姐唱一唱看看,保證比你唱得好!”


  一片冷場。


  良越也不敢出聲。


  落彩依茫然地抬起頭,看向露夜音,小聲道:“音,你……你也會唱嗎?能唱給我聽嗎?”


  露夜音不語,低頭撥動琴弦良久,久到眾人都以為她不會開口,方才唱道:“尾拉金塞給拎那咧。塞拉尾尼瑪夏啦九。塞給啦嗦、塞給啦嗦、塞給尼瑪瑪拉熱。賽給尼瑪瑪熱累,毛主席給尾啦賽。”一曲唱完,在場的四人大為驚訝——露夜音竟用藏語唱歌?


  露夜音唱歌的時候,神情並不專注,像在敷衍。盡管像在敷衍,她的歌聲一如既往……良越眼裏滿是佩服:露夜音的歌喉簡直太好聽,若說落彩依是水中的遊魚,那露夜音便是天上的飛鳥,一個在地,一個在天,無法相比!


  毫不做作的嗓音——像蔚藍的天空,沒有一絲汙點;像清澈的水底,沒有一絲渾濁;像與自然融為一體,清晰而明顯……用“天籟之聲”四個字形容最合適不過。


  這一刻,對自己保持完美信心的落彩依也不得不承認露夜音唱得的確很好:她不光熟悉歌詞,還會用藏語唱出來——露夜音唱歌的時候眼眸會變得炯炯有神,與平日裏的她截然不同。


  眼眶有些濕潤,落彩依的心情開始低落:原來這便是差距!露夜音真的很優秀,她當真比不上!李娃說得很對,確實唱得比她好……


  勉強地擠出笑容,落彩依讚美道:“……果然好聽!”


  露夜音垂眸看地,一臉風輕雲淡。


  良越瞧了瞧落彩依,又望了望露夜音,清楚地明白兩個女孩的心底有了間隙。


  ……雖說這麽形容對方很不禮貌——良越拖著下巴感慨:俗話說,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然而一山有兩母,又會是怎樣的情景呢?


  ——交情再好的朋友,是否會因共同的追求而產生競爭之心呢?


  若夫拉走李娃,微微地責備道:“你也太打擊人了吧?好歹她是小姐的朋友。”


  李娃無辜地說:“我又不是故意的——何況小姐確實比她唱的好聽啊!”


  “你……你……唉!”若夫重重地歎了一口氣,麵色沉重地離開,留下滿頭問題的李娃在苦苦地思索到底出了什麽問題。


  李娃想了半天也得不出答應,偶然瞄了一眼時鍾,原地驚叫:“哎呀,都快中午了,趕緊做飯去——”


  秋風一吹,溫度有點冷瑟,剛才的歡笑伴隨李娃的離去而靜寂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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