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良越
生活處處充滿意外,誰也不知下一秒會發生什麽。一次暑假,他難得提早回家,卻撞見老掉牙的橋段:
“妞兒,你手裏拿的是什麽東西?給我瞧瞧——上次稍沒留意便讓你給跑了,這回你可沒法子逃了吧?……哼哼,趕緊拿出一百塊錢!要是你拿不出來,就甭想從這裏走出去了!嘿嘿,你們瞧,妞兒的皮膚倒是挺細嫩的——”
“別碰我!我沒錢!不要臉!……”
街道拐彎的那處,清晰地傳來一個地痞流氓的戲謔聲,夾雜一個女孩子的驚怒聲,皆被淹沒在一片哈哈大笑之中。
“站住!你們這些家夥!當心我報警!”
“報啊!你報啊!我看你怎麽報!”
“還給我!快把手機還我!……那是我奶奶買給我的!我隻有它了!……”
接緊著,那頭的爭執聲更加嘈雜:那女孩子的尖叫聲接二連三地響起,似乎是她的手機被對方奪了去。
“救命啊!誰來幫幫我!”
“別鬼叫了!瞧見那些路人沒有?他們可沒有幫你的打算!”最開始的那戲謔聲嗤笑不已,“求他們還不如求我!隻要你答應去一處場所和我玩一玩兒,我保證不再找你麻煩……”他的話充滿了暗示與挑逗,隻急得那女孩子大喊:
“我不要手機了!你不要過來!放手啊!……”
那邊糾纏不休得緊,聽得他怒意高漲,不得不加快了腳步。
他轉頭一看,便見不遠處的拐角裏,果真就有四名頭染成紅紅黃黃的年輕人:對方的體格稍稍比他壯些,好像是附近高三的學生——瞧他們個個故意把前襟敞開,衣領拉歪,打有數個耳洞,一套牛仔衣和牛仔褲外加一雙黑得發亮的皮鞋……巴不得讓人知道他們正是品不端的小混混。
他們圍住一名帶眼鏡的女孩子。
女孩子身穿一件素色連衣裙,雙手抱著書本,身子顫抖不已。她露出害怕的神色,麵色漲得通紅,兩眼含淚,氣喘籲籲地掙紮兩個小混混伸過來的雙手。
那女孩子一邊反抗,一邊向周圍尋找幫助。
路過的人一見此景,視而不見,繞道而走。
“她根本就沒錢!”
他平生最恨這種不正之風的行徑,把頭一抬,哼了一聲,咚咚地走了過去。
“沒錢?”
聽到突如其來的喝聲,那四個小混混方才把視線轉向好管閑事的家夥。
一個小混混昂著頭,用俯視的眼神睥睨他,怪笑道:“沒錢就用拳頭來作抵押吧!一個拳頭一塊錢,你給我們打一百次,我們就放過她!”
他再次哼了一聲,冷聲道:“送你們三個字:沒門兒!”
他認得那群臉孔:經常攔路欺負不敢反抗的新高生!
他早看不慣他們那副德性!以前沒遇上他便罷,今日撞上便算他們倒黴!
他二話不說,揮舞拳頭就跟他們打了起來。
還別說,雖然他的個頭比他們稍小,力氣卻絲毫不比他們差!更兼他動作靈敏,大約是學過功夫,因此他對陣這四個高中生,竟也能把他們打得鼻青臉腫!
“你!你是誰?”一個小混混氣急敗壞。
他“呸”了一聲,把頭一甩,酷酷地說:“我是良越!”
“什麽?良越!”那四個小混混迅速地交換一下眼光,倒吸了一口涼氣。
那受勒索的女孩子傻站在一旁,整個人似也怔住了。
良越是誰?——混在這座城市裏的人都清楚他是良柱的兒子!
良柱是誰?——此城相當出名的音樂大師,尤其擅長彈鋼琴!
良柱開辦了一所音樂培訓學校,在此地頗有影響,算得上是赫赫有名的人物——聽聞他有一兒一女,長女良桔紅是這兒公認的小鋼琴家,多次獲得地區的大獎;而眼前自稱叫良越的次子,雖對音樂一竅不通,卻頗喜學武!
嘶……總算領教了這人的厲害之處!
幾個小混混的臉色頗為難看:今天算是栽了個跟頭!偏這虧還得自個兒吞下去,不能對他動手,否則就沒法在這塊地盤混下去……
一個小混混擠出一抹笑容,勉強道:“走,這次先放過她!”他惡狠狠地瞪了瞪那女孩子,心想:下次再找機會收拾她!
“好!”其餘小混混幾乎立即回答。
“慢著!”良越殺氣騰騰,“把手機還給她!”
那握有粉色手機的小混混鐵青了臉,忍著怒氣把手機拋給了那女孩子。
那女孩子伸出雙手,慌忙一接。她接住了手機,卻把書本掉落到了地上。
小混混們見到此景,趁機跑遠了。
看到那群小混混們落荒而逃,那女孩子總算鬆了一口氣。
那女孩子扶了扶眼鏡,把目光對準良越,驚訝地發現眼前的良越越看越時髦帥氣——和她差不多大,身高約有一米六的模樣,穿有一套白色的名牌休閑運動服,一雙白色的名牌球鞋。他富有朝氣,小麥膚色,一副結實的身板,一雙眸子生氣勃勃,正在含笑地注視著她。
“謝謝你。”那女孩子的臉蛋通紅,慢慢地來到良越的麵前,結結巴巴地感激他。
“不客氣。”良越燦爛一笑。他蹲下身,撿起了那本書,詫異地瞪著上麵他不大懂卻眼熟的音符,不由地道:“這是——音樂書?”他的笑容微微地僵住。
“是的。”那女孩子接過他遞來的音樂書,毫未覺出他的異樣反應,羞羞怯怯地低語,“我今天是想去‘聚光音樂培訓學校’報名的,那地方是這一帶特別有名氣的培訓學校……你剛才說你叫‘良越’?你是良越?那位鋼琴大師良柱的兒子?太好了!那你一定認識良桔紅了?你是她的弟弟嘛!——良桔紅好棒啊!彈琴很好聽呢!我一直想找機會認識她……聽說她為人大方爽快、樂於助人,她簡直是我的偶像,我的目標!……”
她嘰嘰喳喳,臉上透出淡淡的興奮,帶有向往的口吻道:“我本想學習貝多芬的《月光曲》,可我不太會彈!我想,如果我去培訓的話,說不定……”
“所以,你這本音樂書是貝多芬的‘月光曲’?”良越的語氣帶有一絲古怪。
“是的。”那女孩子愉快地點頭。
——月光曲!良越隻覺他的胃一陣抽搐:他可不認為那首曲子很好聽!當初,他聽過姐姐彈過數回後,隻有一種感覺:那首曲子用來催眠的效果倒是挺好!
良越瞅著陷入幻想的那女孩子,同情地心道:大方爽快?樂於助人?哈,八成又是被忽悠上套的!想像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你若跟她接觸,一定會後悔——她才不像你口中所說的呢!
“那你去吧!說不定她在那所學校裏練琴……”
“英雄救美”的事件告一段落,察覺女孩子的愛好是音樂,良越變得興致缺缺,他揮手與那女孩子告別,打斷那女孩子繼續詢問的舉動。
那女孩子卻道:“等一等……失禮了,你能告訴我,你要去哪兒嗎?”
“我去散步!”良越敷衍地回答,狐疑地瞄了一眼那女孩子。
豈料,那女孩子非但沒有離開,反而跟在了他的身後。她一邊小跑,一邊喘氣道:“今天多謝你了——我是落彩依!”
“不客氣!”良越點頭,調頭就走。
他可不想扯上喜歡音樂的女孩子,畢竟他一個大男孩……哦不,是大男人對音樂可不感冒!
他繼續地走著,暗地提高速度,直到看不見那女孩子的身影為止。
總算甩開了她。
良越邊是腹誹,邊是搖頭:音樂麽,不就是那樣子?一點也不有趣!可惜……那小美女卻喜歡音樂呢!
嗯,是有點可惜——因為,他沒看見身後那個名叫落彩依的女孩子見他不理自己後,眼中快速地劃過一縷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