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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太乖巧

  聞言,余柒柒這才滿意的點點頭,甚至還抬起手,拍了拍沈秉淵的肩膀。

  「這才對嘛!還是元元最乖了!」

  秦牧看看余柒柒,再看看沈秉淵,不大的腦袋裡,卻有著大大的問號。

  哥哥姐姐怎麼都奇奇怪怪的樣子?

  一會兒笑一會兒不笑的。

  余柒柒和沈秉淵卻不管秦牧心中是怎麼想的,也沒有繼續說這個話題。

  沈秉淵直接就說了今天的來意,「外面天氣特別好,陽光暖暖的,也沒有風,娘說,可以讓牧牧出去在院子里走走。」

  就算是病人,也不能總躺在炕上,悶在屋子裡。

  再說了,秦牧現在已經好的七七八八了,臉上的傷,完全好也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已經在屋子裡待了好些天的秦牧,在聽到沈秉淵的話之後,眼睛都放光了,「我真的可以出去玩兒了嗎?」

  秦牧這個年紀,本來就是愛跑愛跳的。

  這麼多天,他都乖乖巧巧的待在屋子裡,余柒柒還以為他是不喜歡動呢!

  現在看來,不是不喜歡,只是知道大家不會讓他出去,所以才沒有表現出來。

  這孩子,是怎麼養成這個性子的?

  就算知道很大可能,會不讓他出去。

  可難道不應該撒嬌賣萌爭取一下嗎?

  就這樣乖乖巧巧的,不哭也不鬧,更不提這件事兒。

  雖然乖巧很讓人喜歡,但是太乖巧了,也難免讓人有些心疼。

  各種紛雜的心思,其實也只是在一瞬間。

  余柒柒很快就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率先和沈秉淵一起下了炕,各自穿上了鞋子,這才一起對秦牧道,「牧牧來,我們幫你穿鞋子。」

  秦牧被救回來的時候,身上穿著的衣服鞋子,都沾染了血跡。

  當天晚上,衣服就已經給他換了,穿的是沈秉淵小時候的衣服。

  沈秉淵也才比秦牧大了兩三歲,小時候的衣服,秦玉華都放的好好的,現在剛好拿出來,給秦牧穿了。

  就是鞋子這東西,沒有辦法放。

  不過這幾天的功夫,秦玉華給秦牧做了一雙新鞋子,余康氏也給秦牧做了一雙新鞋子。

  有了這兩雙鞋子,暫時換著穿,是沒問題的。

  當然,不管是衣服還是鞋子,都是簡簡單單的。

  若說舒服保暖,那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就是料子不如秦牧之前穿著的名貴,也沒有那麼好看。

  秦牧對此沒有一點意見,總是笑眯眯的,還說衣服軟軟的,鞋子也暖暖的,特別的喜歡。

  余柒柒和沈秉淵幫著秦牧穿好了鞋子,兩人各自牽著秦牧的一隻手,就拉著秦牧一起出了門。

  東屋裡燒著炕,比堂屋要暖和的多。

  所以剛走進堂屋的時候,還是挺冷的。

  但這感覺也只是一瞬而已。

  等從堂屋裡出來,外面暖暖的陽光照在身上,人瞬間就暖和了起來。

  這種暖和,和在少了炕的屋裡待著,還是有點區別的。

  就像是沈秉淵說的一樣,今天外面沒有風,天晴的特別好。

  抬頭去看,萬里無雲,天藍藍的,看著就讓人覺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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