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點燈

  筱兒知道李尋仙自從那次被王大伯狠狠地罵了一頓后,就不再理人家了,心生芥蒂,每次送信要經過老柳樹的那條路,少年都會刻意地繞幾條路,就是不從他家門前過,那連陣橋也好久沒有走過了。

  只因王晉城的那一句:「你這小兔崽子以後別讓老子逮到,否則見一次打一次!」

  於是筱兒便帶著少年走在四通八達的小巷裡,繞過了王大伯家,最終才來到大盛客棧的門前。

  至於為什麼李尋仙不解釋清楚,筱兒一直都想不明白,直到李尋仙說:「如果我解釋清楚了,那幾個玩火的孩子不就被王大伯盯上了嗎,鎮里人誰不知道,王大伯沒什麼本事,剛過門不久的媳婦也氣跑了,沒有留下子嗣,王大伯脾氣暴躁,恐怕就是衙門裡的欽差大人也要遜色三分!要是那幾個孩子被盯上,不就失去童年的快樂了嗎,我李尋仙體會過童年了,不差這些,還不如一直誤會下去,我來做這個壞蛋算了!」

  那時筱兒忿忿不平:「那你就做個大壞蛋好了,以後哪家姑娘會看上你?哼,那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霉了,本小姐才懶得管你!」

  ……

  月黑風高夜,寒風更顯凌厲,如同一把把刀子割在李尋仙的肌膚上,他穿的兩件布衣服都很單薄,布衣的材料也是也是最下等的粗麻,經過一系列的染色、編織……就成了鎮上最廉價的布匹,全部下來李尋仙也只花了十五文錢就買到手了,也耐穿,二三年了縫縫補補就成了如今這個樣子,而普通老百姓穿的,少則五六十文,多則上百文不等……

  而筱兒現在穿的碎花裙子,則是三百文錢,以現在的李尋仙要送一百封信才能買,而一百封信要是按照以前,除去吃飯和換火摺子的錢,至少要三個月才能湊足三百文,還得每天都有五封信以上來送才行,不然省吃儉用到頭來也剩不了多少。

  至於比普通老百姓稍微有錢的人就是小鎮上的商人,他們的衣服總的算下來都是按「貫」算的,一貫錢等於1000文,少則一兩貫,多則十多貫,是李尋仙怎麼都不敢想的存在,也不知道那麼多錢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什麼感覺,至於鞋,李尋仙更不知道,還記得小時候身邊的人都有鞋或靴子穿,而自己五六歲七八歲還赤腳在鄉野山間跑呢。

  至於比商人還有錢的,恐怕就是秦府里了,雖說秦槐也是商人,不過這些年顯山不漏水的,也不知道他做的是什麼買賣,而他的服飾,小小的一顆紐扣都得按「兩」算,一兩銀子等於兩貫錢等於2000文錢,一顆紐扣恐怕也有二三兩錢,整件衣服得數十兩甚至上百兩,更是李尋仙都想不到的,要是給李尋仙這麼多錢,那他恐怕牙都要笑掉了!

  筱兒拍了拍李尋仙的肩膀,少年雖說大少女兩歲多,卻沒有比她高多少,僅一個頭,所以也不用踮腳就拍到了。

  她咧嘴一笑,像是加油鼓勵道:「李尋仙,你去把燈籠點上,再把屋子裡的血掃乾淨,整理一下,我再帶你去吃好吃的!」

  李尋仙點了點頭,門沒有關,他徑直走了進去,大盛客棧他來過很多次,就算摸瞎也能走到點燈的地方,不過此時屋子裡很亂,還好李尋仙感冒了,鼻子不太靈敏,不然屋子裡的血腥味會讓他皺眉,這味道不同於普通的血,而是散發出濃重的屍體味,那是那個怪物的血!

  李尋仙磕磕絆絆,終於走到樓梯處,他順著梯子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上到了二樓,而懸挂在房間正中央上方的那一個大燈籠,則是需要一根點火棍伸到裡面將裡面的一根粗大的蠟燭點燃,少年在二樓的一處角落找到了豎立著的點火棍,長一丈,與嬰兒手臂一般粗細,其實就是一根竹子。

  從山上砍來,用最細的一頭往裡面塞一根剛好合適的蠟燭,至於更耐用的,則是將許多根蠟燭融化滴滿竹筒,在此之前先將棉線放進裡面的中間,等冷卻下來后就成了。

  而這玩意一般只有客棧、茶樓、青樓、大富大貴的人家才用,畢竟普通人家的房樑上都沒有一個大大的燈籠,能將夜晚的房間照得和白天一樣亮,客人進來也方便吃東西,對於平常人家,光是每半個月換一次上面的那個大燈籠就是一筆不菲的費用,所以完全沒必要。

  一支蠟燭足矣,覺得不夠亮的再加一支。

  李尋仙又從旁邊的一個小盒子里取出一個樣式精美的火摺子,扭開前端的蓋子后,香味也散發了出來,不比自家用的,這個火摺子至少要貴上三文錢,用的材料都是燃燒會發出香味的土質紙,點燃后再吹滅就有火星在一點一點地燃燒,能保存的時間也多上兩三天!

  少年對著火摺子輕輕吹了吹,明亮的火光頓時綻放了出來,將少年的臉給照亮,看起來很溫和,然後他用火摺子將點火棍引燃,再用蓋子將火摺子蓋熄,放回原位,少年順著圍欄來到中間,他踮起腳將前端燃燒著的點火棍伸了出去,從大燈籠的低部,一個口子里,李尋仙雙手拿棍,穩穩噹噹,沒有顫抖或搖晃。

  「嘩!」

  大燈籠里那根很粗的蠟燭被點燃,光芒也漸漸地釋放在整間客棧,屋外的筱兒冷得瑟瑟發抖,卻還是不敢進去。

  除非李尋仙說打掃好了他們才能進。

  筱兒對筱武笑道:「看吧,我就說李尋仙膽子大,不怕黑!」

  而李尋仙看清了周圍,先是微微一愣,差點將燈籠外邊的布給燒了,醒悟過來后,連忙收回點火棍,吹熄了它,才站在那裡怔怔地看向下方。

  一片亂象,雖說此事已經上報給衙門裡了,不過今天那些人卻一個都沒有來管,而筱兒的左鄰右舍也沒有一個人幫她,事情發生大家都義憤填膺,說歸說,做歸做。

  李尋仙對這些也沒有過多的詫異,畢竟他對小鎮上哪一個人是什麼脾氣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倒是很好奇筱兒家到底進了什麼怪物。

  牆上撕裂的出的抓痕依然顯眼。

  少年也沒有過多的思考,拿著火摺子下了樓,又將另外的三個燈籠點亮,都是大燈籠的光照不到的地方,分別是樓梯下面的雜物間,類似於陽台的二樓過道的下方,那裡有一扇門,裡面就是廚房,還有一處就是櫃檯上,方便筱兒收錢時算賬,上面的算盤也被打翻在地了。

  李尋仙邊整理地上的東西,憑著記憶將還能用的東西放到原來的位置,不能用的東西就一併放到一處。

  少年走到門邊一看,筱兒和筱武站在房檐下,二人回過頭來看了李尋仙一眼,少年想說什麼,但看了看背後地上的血跡,果然很駭人,起初自己都被嚇了一跳,心裡一冷。

  他說道:「馬上就好了,把地板和牆擦乾淨就可以了!」

  筱兒點了點頭,面若冰霜。

  李尋仙走了回去,敞開還沙啞著的聲音說道:「你說請我吃好吃的可不要反悔啊,莫不然這個時候我應該上床睡覺的,這樣一來夢就變短了。」

  筱兒當時就敞開豪言:「我曉得了,你先幫我把屋子收拾好,你不是惦記著子巳街上的叫花雞嗎?本姑娘就帶你去吃!吃個夠!」

  李尋仙一聽,叫花雞?

  那可是過年都吃不起的東西啊,至少得一百五十文錢才能買,李尋仙和筱兒每個月一次的活動也會有一項:去熱鬧非凡的子巳街逛一逛,聞一聞各種美食的香味。

  對於一年到頭都是粗茶淡飯蘿蔔鹹菜的李尋仙來說,也算是飽飽眼福,解解嗅饞,就是不曾嘗過味道!

  少年當即就有了幹勁!

  屋檐下,筱武抬起頭望著滿目星光的姐姐,開口道:「你不是說只有三文錢嗎,我們哪有買叫花雞的錢,父母每個月的十五都寄錢和信回來,這個月什麼也沒有啊!」

  筱兒璀璨一笑,對著屋子裡喊道:「李尋仙,驛站那邊有我的信嗎?」

  少年想起了什麼,從地上直起身子,手上拿著的抹布滿手是血,怪物的血果然耐干,這麼久了還和新的一樣。

  少年說道:「沒有!不過你也別著急,那是這幾天大雪封山,山外的馬車不敢進來!」

  筱兒回過神來,有些失落。

  轉而邪魅一笑:「放心吧,姐姐自有辦法!」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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