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壯士斷腕?投名狀也!
這世上沒有人能看清楚自己的命運,李元不行、葉向高不行,就連高高在上的天啟帝也不行。大多數人隻能在命運的迷霧之中摸索著前進,充其量有一個大致的方向,剩下的命運使然,無法左右。
而袁崇煥此時就已經深陷命運的迷霧之中,無法看清方向, 麵臨著登臨官途以來最大的危機。
而這個危機並不是聖上的斥責,內閣的看法,甚至左光鬥、李元等人的態度。
對於袁崇煥來說,這個危機是自身,是自己對自己身份的認知發生了偏移和懷疑。
“你是誰的人?”
司裏監監丞王恩的一句話,讓遼東巡檢袁崇煥如墜冰窖。
自己是左光鬥的門人嗎?
並不是,自己是在韓爌手上起家, 才官至巡檢。
那麽自己屬於東林黨?
更不是,自己是以兵家謀略勝,在遼東守禦戰聲名鵲起,就算是進士出身,也無法和那些個東鄰大佬扯上關係。
歸根結底,自己是因為李元的提攜,入了遼東官場,並且已經深陷其中。
一開始就選錯了!
深夜,袁崇煥坐在自家書房,盯著書桌上鋪展開的白淨宣紙,久久未能提筆。
終於,袁崇煥深吸一口氣,拿起毛筆:
遼東巡檢袁崇煥謹上,下官自得鎮遼侯提攜後進,深感不安,海州衛私販商貨之事起, 其中利害牽扯繁多, 又有內宮之人,不可深究,此前後躊躇,瀕臨深淵之局麵,乃是下官未能提前料知而一手造成,為害甚多,又不能將遼東餘毒除盡,深感憂慮.……下官難辭其咎,為解如今局麵,罷官去職,交由朝廷處置,乃是最佳結果,此事不易牽連過多,謹防大好遼東局麵驟然破裂,使得左大人與東林之布局前功盡棄……下官袁崇煥謹上!
落筆,收墨!
袁崇煥雙眸低垂,看著桌子上的草稿,深深吸了一口氣,臉色因為激動而通紅。
世事如何,在此一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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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東鎮遼侯府,後花園。
李元正陪著幾個妻妾下象棋。
圍棋過於深奧,玉兒和二妹都難以理解,而象棋易學易懂,家裏人還都能參與。
而論象棋水平,李元在家中隻能排第二,第一非祖怡萱莫屬,打遍李家後院無敵手,李元在其手下十局隻能偷上三局就已經是幸運女神照拂了。
“舍馬逼近,悍卒過河!”李元伸出兩指,將紅色卒子推進一格,已經逼近龍門。
“老爺,你下棋手法過於凶悍,這番不管不顧,這是要吃大虧的,”祖怡萱看李元舍棄了走馬,掩口笑道。
“平常裏,為夫已經是前瞻後顧,日夜籌謀了,難道在下棋裏,還不能左右衝撞,殺個過癮嗎?”李元嘿嘿一笑,雖然手裏的棋子已經不多,但是不妨礙其愉悅的心情。
“老爺,京城來信了,”小桃跑到華亭之中,手裏捏著一封信。
“哎,和局和局!”李元感歎一聲,將手裏的棋子置於棋盤之上,瞬間打亂了棋盤部署。
“老爺又耍賴!”祖怡萱秀眉一皺,嬌哼一聲。
就連一旁的玉兒和二妹都無奈笑道。
“你們下吧,為夫我歇一會,”李元接過信件,坐到了一旁的躺椅上,一旁自有丫鬟伺候遞水果,零嘴。
二妹和祖怡萱對壘。
玉兒無事可做,起身打發了丫鬟,自己親自服侍李元,一邊給其揉肩,一邊問道:“元兒哥,京城出什麽事了?”
府中也隻有玉兒才這般親昵地稱呼李元,也隻有她才敢詢問李元在外的事情。
“壯士斷腕?投名狀也!”李元嘿嘿一笑,看起來對信中事情毫不在意。
祖怡萱抬頭看了李元一眼,美眸中有一絲擔心。
李元將信件放在桌子上,閉起眼睛,安靜的享受著玉兒的按摩,但是腦子裏已經開始思考接下來的事情了。
這封信是劉貴從京城寄出。
信上的內容也很簡單:袁崇煥給東林黨寫信,提出自己罷官去職,以解除這場注定沒有結果的對抗和困局,這隻有這樣,推出一個背鍋之人,才能將聖上的怒火平息,好讓東林全身而退。
劉貴在心中給了一個評語:壯士斷腕!
但是李元看了之後隻看到三個字:投名狀!
袁崇煥這是給東林諸位大佬一個選擇,以退為進,現在暫時的蟄伏,以謀求未來更大的機會!
要說壯士斷腕,讓葉向高選擇一百次都不可能為此黜落袁崇煥,因為這樣一來,東林在士林心中的地位和評價就會受到毀滅性的打擊,袁崇煥一個人或許不會掀起什麽風浪!
但是如袁崇煥一般的士子呢?還有數以萬計的比袁崇煥更渴求建功立業,位列三公的士子呢?
他們會怎麽看東林黨?
以這個原因,東林都不可能將袁崇煥雪藏起來,隻會明貶暗升,給予其聲望上更加匹配的待遇。
但是遼東他肯定呆不下去了,至於是回京還是去南京。
李元覺得,天啟皇帝可能並不想在北京城看到袁崇煥了。
與此同時,左光鬥也收到了內閣來信。
書房裏,看著桌子上的三封信件,左光鬥默然無語。
一封是來自葉向高,一封是來自劉一璟,另外一封是內閣簽署文書。
一公兩私,所為隻有一件事。
勸說左光鬥將此事結果認下,不要再節外生枝。
“袁崇煥罷免,海州衛商貨放行,隨行人員賠償撫恤!”左光鬥深吸一口氣,平複有些絞痛的心髒。
“難道.……這遼東大地不屬於大明治下?”左光鬥想不通,為何不管是誰到了遼東,都是步履維艱,難以任事。
袁應泰如此,楊漣如此,孟晚安如此,現在他左光鬥也是重蹈覆轍!
“鎮遼侯……你不會事事都思慮周全,狐狸尾巴總有露出來的一天!老夫等著!!”
大明天啟三年四月三十日,旨意至遼東。
袁崇煥貪功用事,不明實事,未得遼東都司手諭,私率軍馬,以官欺商,免去遼東巡檢之職,交由吏部考核官效。
放還商行貨物,從屬人員,由朝廷戶部賠償其損失即傷亡撫恤。
另左光鬥禦下不嚴,思量欠缺,罰俸三月。
至此,海州衛私販商貨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