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一個筋斗翻到花果山時,整個世界的烏煙瘴氣讓他心驚肉跳。
花果山不見一隻猴頭,原本生機勃勃的各種妖精,也都不見了蹤影。悟空心弦緊張,立時登高遠望,卻見隔海相對的坎源山,旌旗招展,熱鬧非凡。之前廢墟般的山脈,早已舊貌換新顏,尤其是一桿頂天立地的大旗上,飄蕩的「降魔」兩個大字,霸氣側漏,盡顯崢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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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勞累了一天的動物們坐在電視機前,像往常一樣一邊看電視一邊休息。他們打開電視,可換來換去,每個頻道都是廣告,再也看不到精彩的電視劇了。大家又來到電影院,電影院也沒新的影片看,放的都是大家看過好多遍的片子。大家只好無聊的踱來踱去。該睡覺了,小動物們嚷嚷著要爸爸媽媽講故事。可爸爸媽媽沒新故事可以講,只好把那些老掉牙的故事翻出來再講一遍。小傢伙們可不依,又哭又鬧,弄得大家都無法睡覺。第二天森林裡的動物們個個無精打采,誰也不能好好工作。
森林王國一片混亂。最最關注森林王國居民生活質量的大森林電視台的猴記者著急了,經過調查,才知道:原來,故事大王熊外婆停筆不寫故事了;著名導演長頸鹿阿姨不拍電影、電視劇了。猴記者是個打破砂鍋問到底的人,他在自己主持的大森林電視台《關注生活》欄目中對熊外婆、長頸鹿阿姨作了一次專訪。
猴記者:熊外婆,您好!我是聽著您的故事長大的。您的故事深受小朋友們的喜歡,是您的故事培養了小朋友們善良、堅毅的品格,您一直是小朋友們心目中的偶像。可是,您為什麼停筆不寫故事了呢?
熊外婆:猴記者呀,我知道,小朋友們都喜歡我的故事。以前,我寫的故事書一直都是暢銷書。因此,我的生活也過得很充實、很富足。可這兩年,我每次寫的故事書剛印好,還沒來得及拿出去賣,森林中已經到處都在賣我的故事書了,而我自己印的卻一本都沒有賣出去。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這是有人在盜版!如果再這樣,自己寫的書印好卻賣不出去,我就無法生活啦!看來,我只有改行做別的事了。
猴記者:熊外婆的書是被別人盜版了。那長頸鹿阿姨不拍電影、電視劇又是怎麼回事呢?
長頸鹿阿姨:嗨,別提啦!還不是跟熊外婆一樣,被人盜版。每次,我花幾百萬、幾千萬元錢拍出一部好電影或電視劇,還沒有公開放映,就有盜版vcd碟片流向市場了。人們花幾元錢買張盜版vcd碟片回家,想看就看,再也不願到電影院去看電影了。因此,我每次拍電影投入的資金都收不回成本。再繼續下去,你說我是不是要賠光老本?
熊外婆:盜版不光是侵犯了我們的權利,影響了我們的收入,還嚴重地影響了我們森林王國的稅收呢!我們出書和賣影片都要交版稅,而盜版者卻分文不交。
猴記者:看來,盜版實在可惡。親愛的觀眾朋友們,我們作為森林王國的主人,為了保猴記者:看來,盜版實在可惡。親愛的觀眾朋友們,我們作為森林王國的主人,為了保護作者的著作權,為了豐富我們的精神生活,為了切實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請趕快行動起來,拒絕盜版,打擊盜版!這時,森林王國的居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沒有電影、電視劇看,孩子們沒有故事聽,跟自己買了盜版書和盜版vcd碟片有直接的關係。大家立刻把它們拿出來集中銷毀了。那印盜版書的狼和製作盜版vcd碟片的狐狸也被送上了大森林法庭,接受了應有的懲罰。
初二:文寶龍
謝謝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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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無論是數字音樂、電影、網路小說都隨著互聯網的進步而發光發熱。很多熱門的網路小說改編影視作品的熱映,網路小說的影響力也與日俱增,成為了互聯網上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過高,使得盜版網路小說猖獗,創作者及原創網站維權乏力。特別是在目前這個傳播性快與開放性的互聯網時代,使得網路小說在版權保護上的難度更加大。
近年來據相關部門數據統計,2015年盜版給網路文學帶來的損失達79.7億元,其中移動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達43.6億元。2016年損失為79.8億元,其中移動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達50.2億元。2017年中國網路文學整體盜版行業損失約超74億元。目前隨著網路小說改編影視作品的熱映,使得網路小說無論在流量還是價值的顯現都有質的轉變,商業變現模式也從單鏈條發展成了多鏈條。特別是近來比較火的《琅琊榜》《羋月傳》《花千骨》《擇天記》這些作品的原著也無一例外都在網上有著大量的盜版存在。
儘管抵制盜版侵權一直在被宣傳,也被列入了國家相關法律打擊的範圍,但仍然有人在暴利的誘惑下鋌而走險從事盜版的製作和銷售。盜版對於網路小說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會直接導致平台用戶留存率下降,點擊率降低,廣告收益減少,付費制或會員制收益及數量減少。而對於網路小說作家來說,會直接導致創作能力及收入分成降低。整個行業也會因盜版的存在導致規模萎縮,小說的質量也會因缺乏多樣性和創作性而不斷下降。
為什麼盜版對網路小說的危害性會這麼大,首先第一個,其他數字產品的商業模式相對來說比較成熟,例如視頻和音樂的商業。無論從業者也好,還是網路各大音樂平台及網路電視平台都能從合理的商業模式中獲取到不錯的商業利益。盜版的成本也比較高,所以很多人不太願意去做這一方面的盜版。而對比網路小說,雖然也有正規的商業模式,但是不足以避免那些大的流量入口,或者一些從業者通過盜版獲取更好的回報。其次就是文字的盜版門檻真的很低,閱讀的商業模式也非常簡單,在盜版侵權上很難去界定,這也導致了盜版網路小說對整個小說行業的危害,甚至是遏制住了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在這裡墨者安全呼籲大家抵制盜版侵權,尊重知識、尊重創造、尊重版權,保障消費權益。知識付費是時代的趨勢,不但可以激發創作者們的創作靈感,還可以給行業帶來更好的發展。
摘自網路。。原作者暫未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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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小說網站為何如此猖狂?
我相信有很多簽約作者都會在盜版網站上搜索到自己的小說,這種事情屢見不鮮,我和我的朋友們都遇到過這種情況。
我的小說在沒有上架的時候,就已經被盜版網站上流傳了,我也因此泄勁了。
網路上有很多小說都更新到幾十萬字,及半丸子棄坑了,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為盜版網站的猖獗,導致作者本身賺不到錢,每天碼字都很西褲,讀者不看正版也就算了,看著盜版小說,指著作者的鼻子罵!
我的朋友也被自己的書迷罵了,因為他把女主角寫死了,他在未成小神之前,算是一個小撲街,有一定的粉絲,但那些罵他的人,沒有一個是他的粉絲。
後來他忍不住,就去懟了別人,也套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別人看的是盜版,這下子把他氣的不輕,這種行為就像是吃霸王餐的客人,罵著廚子不會做飯。
現在想一想,為什麼盜版網站如此的猖獗!
長久入坑的人都知道,法律對於版權這一塊沒有太多的定義,無論是狹義上還是廣義上的,都不好定奪和判決,這也就導致許多投機取巧的人。
盜版小說的構建成本非常低,而且技術難度更低,不需要花很多時間,在一些網站上有這種製作視頻教學,同意的2的模塊是筆趣閣!
然而網站的素材來源,這是更簡單的了,現在是大數據時代,用一些小工具就能夠從網上抓取很多的小說,什麼當前最火,榜單前十,通過百度風雲榜上的小說,更新換代就有一百多本,現在只多不少。
獲利模式簡單,就需要有流量,安放一些廣告就可以了!
這種三簡單的方式,只源於網路上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和管理,其次就是源頭一直存在。
剛剛說到一個網站是筆趣閣,這個網站本身就是一個盜版網站,存在網路上好幾年了,其他網站封了一批,換了一批,只有筆趣閣屹立不倒,可見其後台有多硬!
如果,你對於筆趣閣這個網站感興趣,你可以通過網路查一查筆趣閣的註冊公司,當你查到這些你就知道他的靠山是誰,查到后,你會回到這裡給我評論一個6666。
為什麼會是666?
因為這家公司,我們都知道。
作者:劉唯一_e37a
鏈接:
https://www.jia
shu.com/p/6820fedbd70d
來源:簡書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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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個盜版小說網站有什麼後果?
判刑根據是否構成犯罪,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 認罪態度、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等因素確定。-——某資深律師。
判刑根據是否構成犯罪,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 認罪態度、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等因素確定。建議委託辯護人,會見當事人,並閱讀案卷,調取證據,查清案情,最後做出有利於當事人的罪輕辯護,以最大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某資深律師。
我做的是盜版小說網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請問後果是什麼?
以侵犯bai商標權的犯罪為du例:
包zhi括: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dao,在同一種zhua
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shu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侵犯知識產權罪、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以侵犯專利權的犯罪為例:
主要是指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
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利權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利權,
以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為例:
主要指以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或者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的犯罪。 ——
某資深律師。 ——
摘自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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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盜版危害分析與解決措施探尋
危害分析
一、對國家
盜版是黑色經濟,不算入GDP。
網文盜版使國家低估網文所產生的市場價值,從而降低對網文的重視和資源的投入。
比如說,目前沒有哪個網文網站是國企。又比如說,今年五月因為網文合同的不合理出現了55斷更節——法律欠缺。再比如,走出國門的網文在總數中佔比非常少。
二、對作者
1.影響收入。
網文作者的生活依賴訂閱收入,特別是中低層作者。具體可見有網文作者在晉江匿名論壇對收訂比的哀嚎,還有作者因此退出。
2.影響寫文心情,進而影響寫作質量。
有作者如此還能寫文,但是搜一搜盜版點擊量再看看正版訂閱量,確實毀心情毀激情。
3.影響小眾網文的出現。
本就被盜版拿去了大量訂閱的錢,新作者寫小眾沒錢生活,老作者寫小眾收入也少,於是小眾文日益減少,更為保險的套路文增加。
三、對讀者
1.影響學習和賺錢時間。
沒錢看網文,不是學生就是窮。付費訂閱,可以通過自己剩餘的錢知道自己的財務狀況允許自己看多少,看盜版,就難有節制,耗費過多時間,反而影響個人提升。
2.難看到偏好的小眾口味。
作者幾乎不寫小眾文,讀者可以選擇定製,但是大多數網文讀者沒這個錢定製。
3.盜版網站可能存在安全問題。
莫名其妙的病毒,不小心點開就關不掉的廣告頁面,奇奇怪怪的簡訊和電話,都有可能源於這裡。
解決措施探尋
已有的解決措施:限制評論
例1:晉江非付費讀者評論顯示滯后。
例2:起點部分作品不付費至一定數額不能評論。
我的思考
第一步:實名制(有網文網站正在進行)
至少知道誰可能存在大量看盜文的情況,知道年齡構成比例。
第二步:打擊盜版。(有網站在做)
把盜版網站撈的錢拿回來,補充賒賬制可能存在的短期缺錢,從而確保作者收入。
第三步:賒賬制(我個人想的)
結合實名制,如果有人拿不出錢,可以採取賒賬制。即,給出一定數額一定時間可以賒賬,逾期拖欠則列入黑名單,幾年內不能再在該網站看網文,幾年後要看文得按現行市價補掉幾年前欠的錢。
第四步:黑名單/失信名單。(我個人想到的)
發生拖欠的失信者回歸后,看的前三十萬付費字數,需要花更多的錢。比如晉江APP千字三分,失信者無論網站還是APP,前三十萬付費字數必須千字五分。比如起點千字五分,失信者前三十萬付費字數千字六分。
以上是一些探尋思考,具體有待豐富。 ——
摘自「請別惹事」知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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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貔蚯
鏈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
/298125201/a
swe
/531786119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作為一個寫手寫手們常會討論如果盜版死絕能增加多少收入。按照比較正常的10:1收訂比計算,翻兩三倍似乎輕輕鬆鬆。但我覺得未必,或許有可能會把相當一部分讀者逼得不看小說?有很多讀者的觀念還停留在「不要錢就看看,收錢就免了」上面。網文收費制度已經經歷十五六年了,然而連電影和音樂這種上百年的文化產物的盜版都還沒解決呢,何論網文?但這又怎麼樣呢?現象不絕縱使是市場需要,但同樣也是人們版權意識的淡薄導致的。我是靠賣文字吃飯的,所以我認為所有在盜版看我書的讀者,無論什麼理由~都是小偷,或者共犯。真心的。最常看見讀者說「我想支持正版但我真的沒錢」。呵呵,多麼冠冕堂皇?在我的認知里,這句話就跟你到商店裡拿了衣服穿上,沒付錢就走了,然後說一句我想付錢但我真的沒錢,是一模一樣的性質。區別在於看盜版不會受到懲罰,還美其名曰精明。「有免費的我幹嘛看正版?傻缺嗎?」至少,也是幫盜版者銷贓的共犯吧?因為免費閱讀了盜版者盜竊來的內容。而你的點擊和閱讀使盜版者有了存活的空間和意義。講真,在書評區盜版讀者這種類似留言,我看了只會呵呵噠。畢竟留言不花錢,而訂閱花錢。張張嘴誰不會?所以,這依然只會是我的牢騷而已。呵呵噠,選擇了什麼行業,就得接受行業現狀嘛。但我真誠的祝願所有盜版者以及盜版讀者~~~(省略一百個髒字,自己對號入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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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學一年被"盜"百億元 新作品1分鐘完成盜版
中國新聞央廣網 2016年04月27日
央廣網北京4月27日消息(記者何源)據經濟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艾瑞諮詢日前發布的《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近年來通過智能手機移動終端傳播盜版作品的侵權行為越來越多,危害也在增大。如果按照正版計價,僅2014年盜版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就超過了77億元。
去年我國網路文學方面的侵權案件有217件,占所有網路版權案件的14%。在百度上搜索書名,網站就會自動推薦該作品的貼吧,讀者無需付費就可順利閱讀。更有不少論壇、貼吧中,當紅網路小說的最新內容,幾乎都可以在首頁找到,還會通過「置頂」、紅色標題等方式突出標註。經過初步統計,百度小說人氣總排行榜前50名的文學作品,有31本正在網路更新。部分原本屬於收費的小說,在貼吧里一直都有免費更新。
目前網路文學盜版,已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灰色產業鏈。盜版者通過盜版軟體等技術手段,獲取正版內容,再通過搜索引擎、瀏覽器主頁推廣,吸引流量;同時,在其中嵌入廣告,賺取廣告收入。搜索引擎運營商、廣告聯盟與盜版者,將按比例分走受益。
業內人士透露,依靠這樣的專業盜版運營,正規發布渠道發布的新章節,1分鐘之內就可以完成盜版。《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統計,僅2014年,我國網路文學作者因盜版的直接損失就高達77.7億元。然而,由於著作權維權舉證難、成本高,侵權的判賠標準偏低,導致部分權利人因維權而「虧本」。
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認為,應規範搜索引擎的檢索功能,明確在網路版權糾紛中應承擔的侵權補充責任:「降低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門檻,否則的話很難立案。探索實施懲罰性的賠償制度。另外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機制,不能要求權利人完全所有的舉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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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建盜版小說網站牟利42萬 被判刑兩年半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90后男子余某某建盜版小說網站,擅自向互聯網用戶免費大量提供非法採集的小說,並通過用戶閱讀牟取廣告收入共計42萬餘元。一審因侵犯著作權罪獲刑3年並處罰金22萬元后,他提出上訴。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鑒於余某某有立功情節,二中院二審改判其2年6個月。
一審查明,余某某於2013年5月建立盜版小說網站39小說網,並雇傭余某從事網站技術工作。二人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在該網站上向互聯網用戶免費大量傳播從中文在線公司旗下網站17k小說網等網站非法採集的小說,並在該網站上刊登百度聯盟收費廣告,通過用戶閱讀該網站侵權小說時產生的廣告點擊量牟取廣告收入。
截至2014年12月,二人共獲得廣告收入42萬餘元。2014年12月12日,二人在湖北省仙桃市被抓獲,余某后被取保候審。
一審法院認為,二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共同侵犯他人著作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妨害了國家的著作權管理制度,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於余某某如實供述且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被檢舉人已被立案偵查並被移送審查起訴,雖尚未查證屬實不能認定為立功,可酌情從輕處罰。
余某受雇對網站進行技術維護,每月領取固定工資,並未參與廣告收入的分成,系從犯且如實供述,可依法減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據此,一審判處余某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2萬元;判處余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萬元。扣押在案的余某某銀行卡內凍結的6.9萬餘元併入罰金項執行。
判決后,余某某提出上訴。鑒於二審期間余某某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事實經查證屬實,依法應當認定為立功,二中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
責任編輯:jim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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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騰訊科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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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40萬部網路小說 筆趣閣被查封!檢方侵權鑒定成本費高達500萬
江蘇省徐州市檢察院在辦理6家小說網站侵犯著作權案中,通過公告送達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利用技術手段替代第三方鑒定查明技術事實、探索「著作權刑事民事糾紛一體化解決新機制」等一系列創新舉措,有效破解了權利人的維權難題,並創新提出著作權「代位追償權」,推動中國文著協提出修改著作權法的立法建議,推進知識產權保護。
這起由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最高檢四部門聯合掛牌督辦的筆趣閣、菠蘿小說網侵犯著作權案,經徐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有了結果:
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當庭判處:
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9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0萬元;
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8萬元。
2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盜版網站做得風生水起
引起被侵權人關注
楊某、宋某是同學,二人後來到同一公司發展。
因公司經營不景氣,楊某想搞點副業,聽說做盜版小說網站掙錢,就自學技術搭建盜版網站,雖然辛苦,但賺的錢比主業多,他便成立了工作室,拉上宋某、雇幾個親友,開始專職做網站。
二人利用自動化採集工具,將《鬼吹燈》《慶余年》《盜墓筆記》等眾多知名網路小說批量採集上傳到其經營的盜版網站上,供他人免費閱讀,短時間內吸引了大量流量,廣告聯盟主動上門投放廣告。
為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楊某又搭建了6個盜版網站,其經營的菠蘿小說網、筆趣閣在盜版市場做得風生水起,引起了被侵權人閱文集團的關注。
閱文集團旗下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玄霆公司」)擁有起點中文網等眾多知名網路文學網站,多年深受盜版困擾。
玄霆公司及其徐州分公司發現菠蘿小說網盜版后,及時收集證據,並於2018年7月向徐州市公安局雲龍分局報案。
同年11月,該分局對菠蘿小說網侵犯著作權案立案偵查,鎖定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楊某、宋某,並於2019年4月將二人抓獲歸案。
公安機關查明:
2018年以來,楊某、宋某通過菠蘿小說網、筆趣閣等盜版網站,非法採集傳播玄霆公司享有獨家信息網路傳播權的網路小說作品7500餘部,非法牟利110餘萬元。
2019年7月,楊某、宋某涉嫌侵犯著作權案被移送雲龍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因該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專屬市級院管轄,8月,雲龍區檢察院將該案報送徐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全國網文界「張貼」尋「人」啟事
徐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張志遠承辦該案。
他審查后發現,該案缺乏點擊量證據,實際被侵權小說總數、涉案總金額均事實不清,可能還存在其他權利人,遂提出對盜版網站進行抽樣鑒定,查明盜版網站的經營模式、廣告收入、侵權部數、點擊數,以及是否構成共同犯罪等10餘條意見,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取證。
偵查人員表示:「要證實文字作品被侵權,必須要由權利人提供正版文字作品與盜版網站上的文字作品進行比對,且權利人要提供對該文字作品擁有著作權的權利證明文件。我們抽樣沒問題,可我們抽出來后,去哪裡找權利人提供正版文字作品與盜版網站上的文字作品進行比對?」
報案人閱文集團稱:「如果抽到我們的作品,我們能夠提供正版,但如果抽到其他權利人作品,由於作品僅有筆名,人數眾多且分散在全國各地,根本無從查找作品權利人。」
就在補充偵查陷入僵局時,2019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最高檢制定《開展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試點方案》,從2019年12月開始,在江蘇等6省(市)開展試點。
徐州市檢察院向閱文集團送達《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這是我們收到的首份《權利義務告知書》,非常榮幸。謝謝你們保障我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閱文集團代表禁不住稱讚。
研究該方案后,張志遠發現其中規定「對於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存在困難或障礙的,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告知」。
2020年1月7日,徐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李煒向閱文集團代表當面遞交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該案的其他被侵權人,由於無法聯繫上,只能公告送達。
據此,徐州市檢察院找到了「紅袖添香」「網文欣閱」等5家單位權利人,查明全案實際被侵權小說40餘萬部,點擊量21億餘次,涉案金額177萬餘元,僅閱文集團就有12萬餘部,點擊量7億餘次。
探索一系列創新舉措
有效破解維權難題
根據法律規定,複製、發行侵權複製品在2500冊以上,屬情節特別嚴重。
據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介紹,第三方鑒定一個網站侵權2500部作品,大概需要花費3萬元、耗時一個月,像本案被侵權的40餘萬部文字作品全部鑒定的話,鑒定費將高達500餘萬元。
「這些技術手段,一般的技術人員都能掌握,能不能推動客觀、中立、可重複的技術手段替代第三方鑒定?」
於是,張志遠引導偵查機關,將其通過遠程勘驗提取固定的盜版網站的全部源代碼和資料庫,採取源站恢復的技術手段,利用資料庫分析工具,查明盜版網站採集通道為起點、晉江、縱橫等正版網站,這和楊某、宋某關於盜版作品全部來源於互聯網自動採集上傳的供述能相互印證。
偵查人員從資料庫中提取了侵權小說的書名、作者名,通過去重后求和獲得相應的侵權部數和點擊數,檢察機關據此提起公訴的事實,后被法院全部採納。
這一認定邏輯,和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59條不謀而合。
張志遠指出,辦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通常權利人僅對產品的真偽出具鑒定意見,不參與認罪認罰的量刑協商,且要在刑事案件結束后,到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才有可能拿到賠償;
而這時侵權人的賠償,也無法在刑事案件中獲得從寬處理。
顯然,這對案件雙方都不利,也不利於節約司法資源。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7月8日,該案公告告知期滿后,徐州市檢察院探索讓權利方參與認罪認罰量刑協商。
權利人主張按照行業慣例即每部作品一年授權收益2000元標準,要求楊某、宋某賠償近千萬元;
侵權方則提出按照違法所得退賠,協商陷入僵局。
「盜版的收益某種意義上就是正版的損失,但正版網站取得收益也是要付出成本的,所以不能按照授權收益額賠償;同時,由於侵權人是惡意侵權,也不能僅僅退出違法所得。因此,為切實規範賠償諒解行為,探索與懲罰性賠償相適應的合理賠償機制,能否參照違法所得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處罰金標準,酌情確定賠償數額。」承辦檢察官提出了一個方案。
經過20餘天、數十次的協商,7月28日,在徐州市檢察院主持下,雙方達成了《關於楊某、宋某暨菠蘿小說網侵犯著作權案刑事、民事糾紛處置方案》:
楊某賠償權利人200萬元、宋某賠償權利人16萬元,二人取得了權利人的諒解,權利人不經過民事訴訟就及時實現了維權的經濟利益。
「鑒於二人自願認罪認罰、主動賠償損失,均取得了權利人的諒解,7月31日,我們通過公開聽證對二人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及時向法院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理,並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徐州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馮文婕說。
創新提出「代位追償權」
推動中國文著協提出立法建議
「全案實際被侵權小說40餘萬部,目前已有20餘萬部小說權利人主張維權,尚有近20萬部成了『孤兒』,無人主張民事權利,對於侵權人來講,等於逃脫了該部分的民事懲罰,降低了違法成本,長此以往,不利於打擊網路盜版現象。」
張志遠結合辦案,深入思考著作權保護措施,他借鑒債權的一般原理,提出在檢察機關公告告知后,可以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作為集體管理組織,代表經告知后仍怠於主張民事權利的權利人向被告人主張「孤兒作品」的民事權利,獲取民事利益,以加大對侵權人懲處力度。
6月9日,徐州市檢察院會同該市版權局、該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該市中級法院,向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發出《關於建議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表江蘇徐州菠蘿小說網侵犯著作權案中部分權利人維權和提出法律意見的函》,商請文著協提出增設公告告知權利人制度、「代位追償權」制度等立法建議。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張洪波總幹事表示,「檢察機關的建議和我們不謀而合。2020年6月16日,我在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辦的著作權法草案座談會時,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時引入代位追償制度,並已將書面建議呈送全國-人大和中宣部-版權局(國家-版權局),提出該立法建議,同時,我們還將通過吸收網路作家會員等多種方式保護網路文學作品著作權。」 ——
摘自搜狐網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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