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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舉重牛犢

  而且小伙也知道,東漢末年是混亂不堪的,無休止的戰爭、大規模的屠城,各地諸侯們是殺過來殺過去的,最終導致天下人口嚴重銳減!

  曹操的《蒿里行》曾經描述過大江南北的情景:「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生民百餘一,念之斷人腸。」從這首詩里可以看出當年的戰亂,有多麼的嚴重!

  只可惜曹操自己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王」,且不說他殺了恩公呂伯奢一家,之後還大言不慚地說道:「寧我負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負我。」

  更不要說在初平四年(公元193年),曹操以替老父報仇為由,起兵討伐陶謙,最後把仇恨都發泄在徐州的百姓身上,屠殺了數十萬無辜百姓。

  而董卓比之曹操,更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在他們的眼裡人命賤如螻蟻,比路邊的草芥還都不如!

  還有黃巾起義造反之後,也是殺人如麻,後來又遭到各方殘酷鎮壓,以及之後諸侯混戰,飢荒瘟疫等等,結果6000多萬人到最後還剩下1500萬人,可見生活在這個時代能保住性命是多麼一件奢侈至極的事情!

  接著晉朝建立又繼續跟著戰亂,最後直接導致整個中原都沒有什麼漢人了,之後胡人開始內遷,最終釀成了漢人在歷史上的一大悲劇,所謂的「五胡亂華」,還有「兩腳羊」什麼的,為數不多的漢人還被胡人當作牲口一樣吃掉!

  最後要不是漢族不世出的大英雄冉閔,及時頒布了一個「殺胡令」,號召所有殘存的漢人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這才把沒有人性的「羯族」給殺得滅絕了,否則漢人都有滅種的危險!

  小伙深深地被這段歷史給震憾了,當然不希望在自己的眼皮之下,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情,不但要儘力把事態阻止在萌芽之中,更要盡全力保留住漢人的元氣!

  而且等到自己強大了,還要主動出擊,一味地被動防守可不是小伙的風格,與其等你打上門來,還不如我先殺上門去,所謂的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趁你病要你命,難道還等你強大了再來屠殺我漢人百姓?

  既然我劉建劉夢龍來了,我是不會給你們這個機會的,想要機會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把自己變成一個能歌善舞,熱愛和平的人,而不是喜歡動不動就仗著自己的馬好刀快,還有射箭比別人准,就去搶掠別人,屠殺別人!

  小伙時刻都在提醒自己,生逢亂世不是我的錯,也不是我所能夠選擇的,而沒有盡到能力保護自己的家人不受傷害,甚至如果有更大的能力而不盡自己的職責去保護生民百姓,這就是自己的錯!

  從此以後,自己的責任很大,不是單純地為自己而活,自己的一條賤命不值什麼,關鍵有這麼一大家子人跟著自己,尤其一下子有五個紅顏美女跟著自己了!為了保護她們,甚至還要保護更多受苦受難的老百姓,自己還能不紅著眼睛苦練武功嗎?

  哥也不想這麼虐待自己啊,也想過安生日子啊,白天練練身體,再掙點小錢,晚上再去研究一下不同風格的美女,再欣賞一下真人版的人體藝術,順便了解一下人體的外部構造和奧妙,並再親身感受一下不同的人體快感!

  其實小伙也沒有多高尚的宏圖大志,就這樣過著平凡而又美妙幸福的生活,感覺就很不錯了,你就是給個皇帝做做,或者給個神仙噹噹,咱也捨不得換啊!要不是碰上這該死的亂世,小伙也用不著這樣去拚命啊!

  要知道三國有許多變態狂、殺人狂,所謂的殺一人犯法,殺萬人為好漢,殺百萬人為梟雄,在這些人的眼中殺人就像吃飯一樣正常,就像幹活割草一樣,不能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待這些亂世中的梟雄,因為這些人根本就不守什麼規則,要說規則的話,那就是強者生存,強者為尊!

  比如曹操既是變態狂,又是殺人狂,不但喜歡人妻,還喜歡動不動就亂殺人。劉備更是假仁假義,就喜歡哭鼻子,為了保命,可以不要兄弟,甚至連老婆、女兒、剛出生的兒子也都統統不要。

  還有關二哥動不動就喜歡拿個大刀片子,對著別人的頭就是硬砍,而張飛更是恐怖,拿起丈八長矛就直接往前捅。如果跟這些人碰上了,他們這些人根本就不會跟你講什麼道理,你要跟他們講理,要發什麼善心的話,先得跟他們打個平手再說,甚至還要把他們給打敗,他們才會敬仰你,佩服你!

  在漢末亂世,只有強者才能生存,才能得到強者的尊敬!如果你打不過他們,他們根本就不會在乎你,而且看都不會看你一眼,甚至還會把你的頭當成球踢!

  所以在漢末亂世,沒有一定的實力,別說保住自己的命,就連老婆和家人都無法保住,哥可做不到劉備「劉跑跑」這樣!

  當然了,要做大事固然是對的,但必須要保證家人的安全,不然就這樣苛活於世還有何意義?或者劉備這種不注重親情和愛情的人能夠照樣活得有滋有味,但小伙無論如何做不到劉備這麼高的境界啊!

  況且哥的蓉兒和翠花還這麼漂亮,還有高花和春花、秋月也都不賴啊!可能在劉備「劉跑跑」的眼中,小伙這種人是迂腐不堪的,他自己的做法才是最最英明神武的!

  在亂世,只要保存了自己,兄弟沒有了,可以再認;老婆沒有了,可以再找;孩子沒有了,也可以再生,就從這一點上來看,劉備還真是深得漢高祖劉邦的真傳,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啊。無論如何,小伙還真做不到「劉跑跑」這樣,因為小伙是個重情重義之人啊!

  所以為了自己和家人,自己肯定要變得更加強大,不但要練習長跑,還練了一些輕功,甚至還把兩塊石頭綁在腿上跑。難道這是在學拚命跑路嗎?不對,我這是在學跑得快一點去救人好吧!

  有一天小伙剛剛練完,玉環就讓人買了一頭小牛犢子,親自送過來了,說是讓小伙天天舉重一百下,這樣就可以練體力了,並且還美其名曰為「舉重牛」,還真虧她想得出來。

  小伙試了試,還真能夠把小牛犢子給舉了起來,並且還勉強舉了十幾下子,連小伙自己都覺得不大相信,可能是自己這一段時間的練習確實起了作用,另外營養也跟得上,再加上自己以前就有武術功底,身體底子也好!

  以至於以後每天早上,那個小牛犢只要一看到小伙就會主動上來讓他舉,不然就蹭來蹭去的,隨著小牛犢的長大,小伙的力氣也是越來越大。

  好在小伙在倉庫里搬貨比較厲害,百十斤都不吃勁,在倉庫里還要經常跑來跑去的,又加之現在的營養也跟得上,不然早就給練趴下了。沒辦法,亂世為了保命,也為了出人頭地,小伙也是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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