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領證
我想明白了與趙林的第一次,當然,後來想其那天,也感覺到了他的笨拙,相信他也是第一次,我不再自責,也不再怨天尤人。既然無法讓時間倒流,那麼就放下心結,輕裝上陣而繼續前行。
我倆逛了大半天,看遍了大觀園的美景,體會著古代女子的種種酸甜苦辣,想象著金陵十二釵的生活,我感同身受般,一路和趙林發表著自己的感慨。
出了大觀園,吃過了午飯,我和他先回了他住處,取了頭一天買的好吃的和衣服,我便往回走了。
他想送我回去,我沒讓,只是讓他送我到東直門,我便自己坐上長途公交車回了工廠,沒有和他一起吃晚飯,那兩大包的好吃的,足夠給我當晚飯了。
忙碌的工作真的令我很少想起這件事了,不過夜深人靜的時候,我還是有些惴惴不安的,主意是擔心自己的未來老公不是趙林,那我該怎麼辦啊。
我連著好長時間沒有去市裡,但是只要他在北京,每到周末他都會來看我,每次都不空手,帶些好吃的。
我一直不想他留宿,只要是上午來的,當天就一定讓他回市裡,晚上來就沒辦法了,終於有一次我們又要安排休息了,趙林事先知道了我們又要休息了,就央求我去他那裡。
我沒有抵抗住他的遊說,答應了。
我們同學都說趙林是個不善言辭的人,我卻知道他哄起人來,我是完全無力反抗的,好女也是怕纏郎啊,也是不忍心反抗,不同意他的說法簡直就像欺負他似的。
雖然我沒有在頭一天去他那裡,我們就休息一天,可是也沒耽誤我倆又睡到了一起。
也許是因為已經開了禁,一般人都控制不住想再次嘗到禁果,特別是男人,其實我也是一樣,三次以後,我已經不在糾結,他給我了一定會娶我的信心,我就不在拒絕和他滾床單了。
一九九五年的一月份,我和趙林領了證,成為了合法夫妻。
我們並沒有舉辦婚禮,主要是因為沒有婚房,趙林家裡只有兄弟兩人,他還有個弟弟,和他只差了一歲。
趙林小時候,因為父母在藥廠上班需要三班倒,而且他弟弟小時候身體不好,所以他們一直在姥姥家長大。
那時候幼兒園特別少,一般人家都不送幼兒園,他姥姥沒有工作,在家弄了一塊地在家裡看孩子弄地,姥爺也上班,家住在城鄉結合部的城郊。
他是在姥姥家長大的,也是在姥姥家上的小學、初中,他和父母不親近,很少回父母家,愛呆在姥姥家。
也許因為小兒子身體弱,所以無論是兩位老人,還是他的父母,都是對他弟弟更關懷備至,以至於忽略了趙林的成長。
趙林很少和我談及他的家人,偶爾聊的也是他的姥姥和姥爺,他和他父母弟弟的關係很淡。
他弟弟學習不好,初中畢業就沒再念書,而是和人合夥倒賣人蔘,在趙林高中畢業考上大學后,由於他父母所在藥廠倒閉了,兩位老人雙雙下崗了,在他弟弟的說服下,他父母賣了市裡的平房,拿著賣房的錢去了可以種人蔘的山裡,租了一片參地,種起了人蔘來。
因為他弟弟在這幾年時間裡認識了許多參農,覺得這個行業可以賺大錢,於是就和父母弄了一塊參地種起人蔘來。
當趙林和我說起這件事的時候,眼中流露出了委屈和傷心,是啊,他也是那個家的一份子,可是在那個家裡卻像個外人。
賣房也好,種參也罷,都不曾問過他的意思,不過我卻從來沒有聽趙林抱怨過他的父母。
他總是說,父母能供他上大學就很是感激了,我們那個年代考上大學沒錢去讀的人很多的,大學時他每次放假都會去山裡看望他父母,也幫他們幹些農活。
但是他更多的時間是住在他姥姥家,雖然舅媽並不怎麼歡迎他,這些都是他後來一點點告訴我的。
因為沒有房子可以結婚,所以我倆就商量著也不舉辦什麼婚禮了,就當我們倆過了年去北京旅遊結婚了。
我倆只是在飯店請了一些親戚、朋友辦了三桌酒席而已,我媽媽是非常不樂意的。
只是在我們領證之後了,他父母和他姥姥(他姥爺已經過世了)在年前坐在一起吃了頓飯,算是認識了親家。
媽媽很不滿意,即沒有彩禮,也沒有婚禮,就這麼把姑娘給嫁出去了,還不算嫁出去,簡直就是莫名其妙的把姑娘給騙走了。
我勸了媽媽好久,一直說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請不下來假,只好等工廠放假才回來,又要趁著春節前,政府還沒有放假把結婚證領了,要不再請假也不容易,不是不辦婚禮,就當我旅行結婚去了,還是去北京旅行結婚呢,首都啊,多有意義啊。
媽媽抹著眼淚和我說:「什麼旅行,明明是去打工,說得跟多好似的。連個房子都沒有,咱家可以不要彩禮,不過沒個房子,你們倆以後住哪?」
我接著勸著,「他對我好就行唄,形式不重要,我們自己有手有腳,能給自己掙一個家的,不靠別人,不管是他家的錢,還是咱家的錢,我們都不要。」
媽媽為了自己的姑娘以後能過得幸福,雖然不滿趙林的一切,還是很有禮貌地對待了親家,還算親切的對待女婿趙林,我不禁長長的吁了一口氣。
爸爸什麼也沒說,還挺贊成我有志氣的樣子,因為趙林是我同學,以前也來過我家,我爸對他印象還是相當不錯的。
從領證到見家長到辦酒席,我倆只用了五天的時間,真正意義上的閃婚。
現在偶爾和老公談起我們的閃婚,總是自豪多多,多有意義啊,相比那按部就班的,落入俗套的婚禮,我們的多與眾不同!
他姥姥讓我們住到她那裡去,我們沒同意,他的父母讓我們去山裡,我倆也沒同意,我都一年沒回來了,當然捨不得我爸媽了,於是我倆商量的結果是,即便是結了婚,我們還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