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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他怎樣對湘瀟?

  開心果,魚翅,半個西瓜,為了她而沖涼水澡,在小招待所里睡硬板床,為了一個吻而差點下跪……那固然是愛。

  但是後來的冷漠怨煩,僅僅因為沒有立刻得到她,就怒斥,否認,放棄……

  這又怎麼解釋呢?這也是愛嗎?

  原來她在他這裡這麼受氣,享受到的卻是,這世界上所有女孩子,在他這裡,所享受到的,最高禮遇。

  連像她這樣的女孩,都不能征服,如何談得上,「從來就沒有在女孩子面前失敗過」呢?

  湘瀟在心底冷笑,笑天下矯情的女子,笑天下輕狂的男子。

  笑冼銳,也笑那個有潘安之貌,鄧通之財,子建之才,並把「玩盡世間美女,一不留情,二不纏身。」作為座右銘的肯尼迪。

  風流,只不過是發生在高貴人身上的低賤行為,總被雨打風吹去。

  她真的很蠢,她居然把他的真心當作了笑話。

  她都沒有想過:他說,「我從來沒有在任何女孩子面前失敗過」。他一邊說,卻一邊撤退。

  可見,他是多麼地理智,不合適,就是要當機立斷。

  他並不會為了那所謂的面子,所謂的自尊,所謂的怕人嘲笑,而強撐。

  「你以前有一個女朋友……」湘瀟說。

  她想說的是:分手很容易,她好害怕。

  然而開了頭的話,卻並不知道怎麼再說下去。

  「啊,上海外貿學院的。」冼銳搶白道。

  呵!他明明說是兩個。

  如果只選一個,他選的是有才華的那一個。

  湘瀟一聽,心底更抽一口冷氣:如果說論漂亮,她差的是一大截,已經夠慘的了。如果說論才華,那她差的一定是十萬八千里。

  「如果把自己當物品奉獻出去,而不長腦子,管不了三天。」這是《粉紅色的信箱》那本書里老師說的。

  很多書她都表示懷疑,但她卻偏偏相信這一句。

  如果說這東西真的那麼管用,那美女就不會離婚了,而美女恰恰是離婚最多的。

  「被你征服了?」湘瀟冷笑道。

  既然他搶白了她,那她就只有冷笑了。

  「啊」。他只說了一個字。

  他根本就不想談這個問題,說她不懂她還不服氣。

  這世界上,貞潔很重要,智商更重要,夫能唱,婦能隨,既不強出頭,又不拖後腿,最重要。

  是啊,他根本就不需要追女孩子,更不需要這麼費力地去表達,哪怕是最優秀的女孩子。

  「比你有錢的多的是。」湘瀟蒼白而無力地說了一句。

  她不知自己所言,她只是感覺到,面對他那種一言九鼎的傲,她得說點什麼來保護一下自己。

  說完,她自己都覺得自己很蠢,很莫名其妙。

  然而這一次,冼銳卻連一個字也沒有回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半晌,湘瀟才開口問道:「我送你的小船呢?」

  她要問問她的小船,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

  還有石榴,是湘瀟自己,外表並不美麗,但內心卻晶瑩剔透。

  湘瀟將一個又一個的大石榴送給冼銳,用心何其良苦。

  然而這一次,分別已成訣別,他永永遠遠,都無法讀懂這個,如石榴般晶瑩剔透的女孩子了。

  「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辦公桌上。即使你離開了昆明,我也會永久地保存好它。我會把咱們這段緣分,當作一段美好的回憶。我雖然和那個閬中女孩分手了,但是她送給我的那個大洋娃娃,還放在我南昌的家中。」冼銳對湘瀟說。

  說完,雙手交叉,雙唇緊咬,頭低低的,盯著地毯發獃。

  憶往事,何事曾像別時圓?

  在緬懷過去的時候,他恰失了現在。

  愛一回,傷一回,幾時能圓美?

  他把它放在辦公桌上?每天都會看到它?它就這麼重要?!

  以後,他會給它換個位置?

  他就這麼多情,他就這麼無情?

  他寧肯給它換個位置,也不願今天晚上饒過她,說聲「沒關係」。

  他到底是多情還是無情?她真的有這麼差勁嗎?還是她犯了滔天大罪?

  這兩個月,一定有朋友去過他的辦公室了,他一定向他炫耀過它了,他一定會像他在小招待所里對湘瀟所說的:我喜歡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談起你,一天到晚談好幾次。

  他一定對他的朋友說:「這是我女朋友送的。」了,他一定對全世界都說過了。

  他們都知道他的辦公桌上有一艘小船,他的手上戴著表示戀愛的戒指,他戀愛了。

  「我在昆明有好多的朋友,他們都很關心我的。」前天他曾對她說。

  他們都挺關心他有沒有女朋友。

  早熟的他,心裡早就構想好了,心中的女朋友是什麼樣子的了,是很清晰的:大學畢業,又漂亮能幹,又溫柔體貼,能同甘,更能共苦,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歡他,崇拜他。

  尋覓了這許多年以後,卻沒有一個女孩子能達到他全部的要求。真是讓人沮喪。

  而湘瀟,倒是非常非常喜歡他,連看他的時侯,眼睛都和別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樣。

  其他條件勉強過關,但缺了大學畢業,卻是萬萬不能的。

  他說了,他要送她回南昌上大學。

  可是她的言談舉止,現在就已經讓他忍無可忍,忍不到那一天了。

  這「女朋友」在他心中的位置,雖然比不了他自己,至少也是他心中的航空母艦級別。

  不可能隨便將就找一個,寧可缺,也不可將就。

  這是他踏入社會以後要找的女朋友,跟念書時不一樣。

  基本上就是,要娶她過門,相守一生的太太了。

  他是比照著,比他母親,更完美的標準去找的。

  而湘瀟對男朋友的幻想,雖然也在很小的時候就有了,但卻是很模糊的。

  因為,她周圍沒有任何人,可以為她提供一個樣板。

  她只能想想作文選刊或者雜誌上的那些男孩子。

  但是,她又很清醒地知道,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直到,她在初三的時侯做了一個夢,她才知道,原來以前所有的男孩子,都與她無關。

  她雖然與夢中那個男孩子無緣走到一起,但也與她以前所想像的,或者是周圍認識她所識的男孩子——無關。

  再說,上高中以後,她的班主任,那個川大教授的女兒,很蔑視她們班上那個找了車輛段工人的女同學,她對她們說:「我們班女生,怎麼也要找個大學生。」

  那,她就一定要找個大學本科的吧。

  儘管,她連專科和本科都分不太清楚,但是她已經知道了本科比專科好。

  那不是她的錯,是環境的錯,是命不好的錯。

  以她的天分,她覺得自己隨便考個本科。

  再說,女孩子的眼睛總是往上看的,高中找個大學,也不太離譜。

  那麼,她對男朋友的幻想,就是找個大學本科的,身高一米七以上,對她好,性格合得來吧。

  別的,沒要求。

  昨天晚上,冼銳明明白白告訴她說,他要娶她,他們要把家安在南昌。

  而今天晚上,再提起小船,她也知道他在幻想戀愛,幻想理想中的女朋友,但已經與她,毫不相干了。

  難道,她對他說,你違背了諾言?

  這個,遠遠不只是,穿上婚紗就解決了一切問題,那麼簡單。

  說這句話,就像一團棉花,落到一塊鐵上面一樣,毫無意義。

  他的心已經不在,而他又那麼強大,氣勢逼人,這瓜,還能夠強扭在一起嗎?

  湘瀟本有沉浮不定的缺點,胡亂地舞了幾天筆杆子,更是一個容易為一點細微的小事而動情的女孩子。

  聽完冼銳飽含深情的敘述,她又不認為他壞,他花心了。

  相反,他在她面前有些笨拙和本分,自始至終,他都真摯地對她。

  因此這段相處,即便是一段痛苦的回憶,也還值得她去回憶。

  是呀,他從來都沒有在熱戀中昏過頭,怕被有才華的第一任控制,怕漂亮的第二任沒有學歷。

  而現在,又把既不漂亮又滿口廢話的她弄丟,那就一點也不意外了。

  也就沒有那麼傷心了。

  值得難過的是,下一次,再怎麼開始,都不是初戀了。

  她這輩子,本來只打算一生一世只認識一個人,只談一次戀愛的,她也多麼想像布希夫人一樣說:「我的初吻給了他,我嫁給了他。」

  這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最動人的情話,而不是其他。

  她對獵艷,對男色,沒興趣。

  因此,在周圍人十二三歲普遍開始初戀的時候,她卻那麼沉得住氣,她的初戀,現在才剛剛開始。

  因為,她是有目標的。

  但是現在,從他的身上不斷地衝來一股強大的氣流,將她推開,讓她再也無法靠近他。

  她是無法回天,回天乏力了。

  初戀就這麼匆匆結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他為什麼和第一任分手?

  因為他想找的是同類,是母獅子。

  能夠和雄獅一起,護佑獅群,撫育小獅。

  而不是與雄獅爭鋒,或者直接把自己弄成了獵人。

  像他這樣的人,談戀愛是在挑選。

  挑選一個合適的同類,一個能並肩前行的伴侶,而不是其他的「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

  分手只是因為不合適,而不是因為花心。

  當初,他之所以選擇她,他以為她愛好文學,會有一個好的格局。

  沒想到,她卻是那樣的瑣碎,比婆婆媽媽還婆婆媽媽。

  湘瀟的心裡也很委屈,她一個弱女子,她是婉約派,她怎麼可能是豪放派?

  沉默了片刻,冼銳看到了湘瀟放在地上的行李,終於發覺自己傷了她。

  他長吐了一口氣,沉痛地說:「其實我這人很健談的,但是跟你在一起,卻找不到話說……」

  雖然她的審美一般,但她穿衣打扮,很懂得簡單不繁複,倒也讓他找不出什麼毛病。

  但是,這包,有點太艷了,像大甩賣的時候買來的,實在不敢恭維。

  湘瀟緘默不言,也將目光投到行李包上。

  臨走前,她和雲都傻了,直將行李往樓上搬,然後他們三人,再一起下的樓。

  誰也沒有想到,她的宿舍是他們下樓的必經之路。

  他到她樓下的宿舍,比她到他樓上的房間,容易得多。

  時隔一日,果然是她高攀了,而他卻是不肯有一點點屈就,不願走下樓去幫幫她的。

  他們明明可以,到宿舍直接去把包拿了,就下樓的。

  頓了頓,冼銳又說:「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歡我,但是兩個人要生活在一起,不僅僅只靠喜歡。我們倆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異,我們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湘瀟仍然不言,雙唇冷漠:男追女,隔層沙。女追男,隔層牆。

  他都這樣說了,她還能說什麼呢?

  遇到困難,想退的是他,他就等著那個天造一對,地設一雙的伴侶,從天而降。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站在你面前,卻不能與你在一起。

  愛情,就是神仙往兩個凡人臉上,撒了金粉,因神秘而美好。

  如今,金粉掉了,彼此都那麼不堪。

  開心果是,滕王閣也是。

  但是,在一個會背滕王閣序的人眼裡,卻不是。

  哪怕只是一個重建的新樓,它也是與眾不同的樓。

  因為它的根就在那裡,它的美名,就該在它的根那裡,流芳百世。

  冼銳再次看了看湘瀟,心中更有了歉意,又安慰她說:「你回去吧,讓我好好想想。如果我錯了,那我以後一定還會去西昌找你的。」

  哎!緣分已經盡到這個份上了,還有什麼好找的?還有什麼值得去找的?

  湘瀟的心是何等的敏感,難道她會聽不出來,這是冼銳在故意安慰她?

  「你將我們的相識,看作一場夢,你從我身邊輕輕走過,也就罷了。何必將一堆濕漉漉的柴火,遺失在我心靈的灶邊,難道我能不用火星,就將它熊熊點燃?」

  湘瀟一聽,抬眼去望冼銳,連忙說:「我再也不回一串紅了,那不是我呆的地方。」

  「那我會去你家。」冼銳堅持說。

  就在他看湘瀟的時候,就在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原來是「失意」,將他重重包圍。

  他忽然真想走近她,真想再次擁有這樣一個純潔的女孩。但是,她卻是那麼的燙手。

  好吧,只要她不再這麼倔強,不怕他剛才的話傷到了她,不計較他,勇敢地走過來,他還是願意原諒她。

  如果她真的這麼勇敢,那還有什麼是她克服不了的呢?

  包括,扔掉她的廢話。

  他以後,倒是他再也不敢輕慢她,打擊她了,倒是要佩服她了。

  她今天所受到的挫折,可能就是她的天,她的天都快塌了。

  然而對他來說,這並不算個什麼,他從小都是在刀光箭影中長大的,被刀傷一下被箭刺一下,不算個什麼。

  再說,他也有一把年紀了,他不再想,像念書時對前女友一樣,想分就分了。

  現在,他就念她一點情,就是自從相識以來,她從來都不過分要求他的份上,他原諒她,將他翻下床。

  為了她,他連雲扔了他的饅頭,他都忍了,那他就再忍這一次吧。

  看他對小王,就知道他為了她,有多能忍了。

  現在,只有他們兩個人,沒有任何人知道她這麼過分,也並不存在,丟不丟面子。

  而湘瀟想的卻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多年以後,他的心中還會存有這份永恆的情結,還會記起這個心情如水,膚凈如瓷的傻女孩嗎?

  「這不可能,這又不是瓊瑤小說里的故事。」湘瀟痴痴地想,凄然地一笑。

  她想到了過去,也想到了以後,就是沒有想到,她現在該怎麼辦。

  她不害怕過去,不害怕以後,但是她害怕現在,她不知道該怎麼辦,她只有眼睜睜地看著它,眼睜睜地看著它離她而去。

  在平時,她是愛笑的,舒展的,但是一遇到事情,她的內心就像個刺蝟一樣,把自己重重地包裹了起來。

  她自己也知道她這個毛病,不嚴重,只是有一點點,很容易改變。

  但是沒有人鼓勵她,引導她,告訴她,到底該怎麼辦。

  「時間不早了,你休息吧。我也累了。」冼銳疲倦地道,緩緩地站起了身,輕輕地嘆了一口氣,默默地關上門出去了。

  他那瘦長的身影,也隨之在湘瀟的眼帘之中消失了。

  他等了她那麼久,他看了她那麼久,見她半天不來反應,他只有這樣說了。

  此時時間正是晚上十點,街上燈火通明,兩人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卻在屋子裡閉門修鍊,坐而論道理!

  外面的世界,也是不能看的,就是走到外面,他也同樣看她不順眼。

  得先找一個一模一樣的人,然後再去看。

  他要找的是一隻能比翼雙飛的鳥,而不是一個需要他去時時遷就,耗費精力的——人。

  他沒那個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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