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九百四十三章
正文第九百四十三章
我能坐最好的郵輪看特別美的景色,和最帥的林啟晟聊天,還可以吃料理喝飲品,邊吃邊聊,對作者大人而言,這是特別好的。
「林啟晟你覺得我昨天過得開心嗎?在家平淡過節,晚上寫作寫出近乎同步記錄我在人間世界的生活章節,並連載出來。」
「應該沒什麼不開心的吧?你別養那條小魚!你媽媽不是在家嗎?你把魚瓶放客廳,她可以幫你養小魚。我還沒在你屋!它憑什麼陪你這麼久?要是我,我就把它扔在咱們家外府的噴泉水池裡,家裡觀賞魚有的是,誰會那麼在意一條小破魚!也許被大的觀賞魚直接吃了,當做零食。自然界里大魚吃小魚很正常,也就是人把它們當寵物,馴化養起來。我此生不喜歡寵物!別提什麼鸚鵡不鸚鵡的!那是栐幻時期古代的慶王養著玩的,把養了多年的鸚鵡送給樺傑明,他卻不喜歡。你昨天不是一天領了兩個紅包,應該挺高興啊!你做菜和打掃衛生辛苦,你媽媽不表揚你,我表揚你賢惠能持家!別人不要,我要你這個胖保姆笨廚師,我給你應得到的工資!你別打,我繼續說,你下次炒菜按原來的做法烹調,沒必要為這點小事不自在。如果我上班前有你做早飯,我下班,咱倆一起吃飯,你天天在家待著,這樣多好!我不用分心你去哪了,又找誰了!對我而言,這樣很好,我覺得咱倆在一起挺合適,我想不到還能有誰比你更痴迷和在乎我,你到現在都放不下我,把寫好的主線劇情的幾十萬字都壓著不發表,還不是為了多和我在一起一段時間。我知道作者大人你最喜歡我,你是靠得住的,你對我是格外認真的。而且作者大人你這麼胖,又懶又饞,不但蠻橫的不減肥,還貪吃的有更胖的可能!除了你的元天正宮,沒人真的願意要你,他也是沒辦法,誰讓唯恆神夢是你創造的!他真身不過是你的聖彩界蓮侍衛長,怎敢真的違逆你,他不希望你離開唯恆神夢,你繼續扮演本源角色,他才能繼續佔有你,所以你怎麼樣,他都盡量包容,也是權衡之後的打算。至於年糕金,你就不用想了,他只想要他的明明!作者大人你不如給他一個樺傑明的幻象,他才是只愛樺傑明的!我說的這是實話。也許年糕金有樺傑明,他連星蓮宇宙都可以不要,每天要和他的情郎在一起,無心去管星蓮宇宙。你是雙重造物神主,源神宇宙和新三幻宇宙是你的,我也可以同管聖日宇宙星蓮宇宙,如果你的寵物神熊幽幽六大精靈對我俯首稱臣,我幫你管理除了魂夢天國的整個新三幻宇宙不也挺好?(他能做到這種異想天開的事再說吧,總說大話有多少意義?很像網路的鍵盤俠,吹的震天響,說那些不切實際莫名其妙的話,可不還是拗不過現實)反正你在人間世界沒人喜歡你,我不用擔心別人把你搶走,這樣想想挺穩當。你胖也不是沒有好處,起碼別人不願理你,我理你!我和你在一起就可以了,但你不能更胖!我也是有底線的。」林啟晟自說自樂,他說完拍了拍我的後背,我捏了捏他的手腕,讓他別太嘚瑟。
「那個觀賞小魚,我會繼續養的,它好像挺喜歡葉子,需要一些植物。佛經上講,不要輕易和小動物結緣,給的條件不好,反而有罪過,但我覺得養寵物,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小動物在優勝劣汰的自然界里,很容易被殺,連大型動物還有天敵和對手!一些寵物離開人類很難長時間生存。那些善待寵物的寵物主,就算沒有福報,寵物也不應當有那麼多的報復心理,可能都是緣分,善待終會得到等同的善待,虐待早晚會還,種什麼樣的因,得什麼樣的果。」
林啟晟摟住我的肩膀,不讓我說那條小魚!他說他也想在人間世界陪我,如果能和我天天在一起,不也挺好?就像作者大人拿幾個月連續連載這些聊天劇情,他一直陪著我,他覺得作者大人不應該再在人間世界受苦受委屈。
「昨天我過得不開心,昨天中午我媽給我爸打電話,我爸住院了。我媽才幾天沒和他聯繫,訂的新鍋到他家了,他還沒時間用。幾天前的早上,我爸起來,他覺得頭暈噁心想吐,他打電話給我老姑,我老姑直接買火車票,從旭城趕回冰城,帶他去的大醫院看病,住的病房。我媽特別著急,給多個人打電話,但沒有誰願意幫忙。我大伯今年夏天因為食道癌去世,他才活了六十多歲,懷疑有家族遺傳病的可能。我大姑幾年前得了癌症,但能治療,在南方給女兒女婿看孩子,平時不回老家,前段時間我大姑的丈夫因為吃海鮮中毒,被搶救回來。我老姑算是他們四個兄弟姐妹里,她的中晚年過得最好的,她女兒已經開瑪莎拉蒂,能給爹媽挺好的物質生活,讓爹媽幫她伺候孩子,姐夫賺錢比以前更多,老姑父上了一輩子班,他終於退休和老姑在旭城照看兩個孩子,一個外孫一個外孫女,我姐在那邊買了兩套房子,一大家子住四居大房的高層公寓。我大伯人還不錯,青年時去國外學習技術,屬於工程師的人才,在工廠工資一月七八千,給他兒子買的房子。大伯的妻子她是個好人,但因為疾病,去世的早,身邊的人對她評價挺高,是個很能做家務的稱職妻子。大伯他后找的女人,一起過了挺多年,但大伯不想給錢,得病住院后,醫生說已經活不了多久,如果能安養,可能還能多活一段時間。那個女人有天管大伯要錢,都已經癌症晚期,不能再等,就算大伯他有時堅持走路一兩萬步,但重病已經改變不了什麼,壽命很有限,女人跟他搭夥過日子過了二十年,不甘心得不到財產。大伯他兒子已經有幾套房,大伯不想給這個女人錢,結果吵架上火,送到醫院,人就不行了。大伯讓把他常穿的衣服帶著去醫院,已經意識到可能回不來了,讓他兒子把衣服燒了,他住的房產財產由他兒子繼承,女人沒有婚姻保障,沒得到多少錢。當年因為我爺的房子,我爺去世多年後,大伯兒子想要獨佔,覺得有伺候老爺子,二三十萬的老房子就沒四個長輩繼承財產的份。大伯覺得好,就這麼辦,老姑把她的一份給了,但我爸和大姑肯定不同意!吵了幾年,我爸要找記者去那個家採訪,說親戚迫害身患疾病的下崗職工,剝奪他正當的合法繼承權!大伯兒子拿不出老爺子的遺囑,於是給了六七萬,當做房產的四分之一。我爸應該多要,那套房子有一半是他的,因為我媽和他離婚多年,不方便說什麼,要肯定得要。那個二居房的小屋,是他結婚和生活多年的新房,但想想算了,最終沒有多要,他只要父母留下的他應得的那一份財產。」長輩有時對親戚的後人有些顧及,這是人之常情,後人真的應該尊重那些善待他們的長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