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洪金改名
找到孫經理住的窯洞,他正和冬冬說話。
我問他休息得如何?
他說昨晚是他最近休息最充分的一宿,如果他能談成生意,在這裡要修一山莊。
孫經理拿出己寫好的合同,送到志春的手上讓他一看。
志春看畢,笑著說:「這個合同是你寫的還是小祁寫的?」
孫經理笑過說:「我和小祁寫了嗎?是同大律師寫的。」
「啊!同鈴是個律師?」
「那當然了,原來在省上一家律師事務所高就,但是為一件案子不公,憤然辭職。當然還是病了,回到田兄身邊。不過最後她還是在病中打贏了那場官事,當事人冤案得以翻轉。」
「怪不得前時村民轉讓合同寫一的那麼慎密,原來他是個律師。這份合同你是不是虧了,三十年時間選下十塊地,就給我一千萬,我覺得不合理,對你不公平。」
「志春啊,你搞到三岔一灣三溝四梁要付出多少代價,吃虧便宜就那麼回事,你就簽了吧,扣除二萬八千八百元,馬上轉餘下的數,不過你得在張家灣靠近莊園給我留一院好嗎。」
「成交!到時給你完整手續。」
志春簽過字,孫經理去蓋章,由同鈴見證,他的業務辦完,只等遠方的大老闆到來。
志春引冬冬去看翠花的弟弟李洪金。
小孩子一個,計較他惹世上笑話。
到了西房,李洪金坐在椅子上正摸著他的臉。
見志春知冬冬來到瞪起眼晴說:「唉,我李洪金昨天是罵你和一雄了,怎麼著,讓那臭女人打了個沒反應,我等他要見高低。」
「唉,你吃了沒有,李翔你給配點葯,把這張臉給修刷過來,看像個豬八戒。」
「這還差不多,快給我弄點飯吃,昨天喝了一肚子酒,實在餓得不行了,但是你看我這臉能出了門嗎,給你坦白個事,那把暖壺裡面全是我的尿,讓這個後生快丟了,我賠你兩把行嗎?」
「你個洪金真混蛋,李翔你丟了那把暖壺,尋一把新的,到灶上看有什麼好吃的給拿過來,喝酒的話再拿來一瓶。」
李翔拿走暖壺,去取吃的。
「姐夫,上次給你說的話都是有人告訴我的,恐怕是我姐說出去的,你對我這麼好,回去我就把蛇給弄死,你和我姐隨便……。」
門被敲響,我讓進來。
洪金急忙爬到了一張床上。
門裡進來了同玲和拓琪。
志春說:「拓琪,一小時后再找洪金,他還沒吃飯。」
兩退出房,志春把己配好的葯煮了起來,一會用過,讓洪金恢復原有的臉面。
「姐夫,想我姐的話,我給打個電話讓過來。」
「不用,你不要拿你姐跟我來套近乎,以後要學好,改掉你渾身的毛病,我要比現在都對你還好,只要你干正事,不和混混同流合污就行。」
「讓我好好想想自已有什麼毛病,但是別人能做的,為什麼到我身上就是毛病了呢?不行我跟上你來學好?」
「問過你姐同意了再說。」
「你這人剛說的啥,不讓拉入我姐說事嗎?」
「但這事和你前時說的是兩碼事。」
「你讓我好好想想。」
做為李洪金,在父母的影響下對什麼是對和錯沒有正確的認識,有必耍接受從新教育。
「洪金,你還是到學校去念書吧,這麼混下去要毀了你的大好前程。」
飯來了,他狼吞虎咽吃了起來,吃過飯,看了幾眼一瓶白酒說:「姐夫,你這是耍我,再讓杜娟打我是嗎?以後不喝酒了,簡直如同毒藥。」
「是的,酒壞君子水壞路,神仙出不了酒的夠。」
「今後遠離酒水,它壞別人去吧!你剛才說讓我讀書,我是被開除的學生,沒有學校會收我李洪金,但是我還想讀書,上完初中。」
葯泡好了,志春讓洗臉,一會要見人。
只要他願意讀書這就好辦。
「姐夫,你想讓蟲子咬死我,這臉癢得想笑。」
「你叫哥,不要叫姐夫,這樣不好。」
「姐夫,我姐和英英姐一塊做生意時,我一直叫英英是姐姐啊,叫你個姐夫不錯,而且覺得挺貼近的。」
「那就隨你吧,我如果能在縣上找到學校,你去讀書可以嗎?但是要做一個好學生,聽老師的話,團結同學,不生怪事,你可以做到嗎?」
「成交,但是你得一個星期看我一回,我的實際年齡十五虛歲,人以為我都十八了。」
「成交,你姐和英英姐看行嗎?」
「英英姐看可以,我姐就免了,她不管我,昨天我被打和拉走,到現在沒問我在那裡。」
「你英英姐已告訴了你姐,她下午尋你回家。」
「不回去,就在這裡住,準備去上學念書。」
「一會來杜娟問你話時,要以老為實說。」
「聽姐夫的。」
「洪金你這次念書把名字改一下,叫這個名字不好聽。」
「這個是我爸起的,都說不好,我自己想好了名字叫李淵博。」
「很好,一會讓你姐來,引你到派出所更個名,辦個身份證,要麼學校是不收你的。」
「贊同。」
「臉癢嗎?」
「不癢了。」
「自己用凈水洗一下,看一下牆上的鏡子就知道了,我有事去忙,讓杜娟過來問話?」
「行。」
必定是個孩子,要給予機會,他聰明好鬥,如果不給機會,將來還得走向犯罪的道路。
志春出外給翠花打個了個電話,讓她過來,她答應馬上到。
找孫經理給李淵博找學校。
他一會就通過電話聯繫好了學校,去先要考一下,確定上初中幾年級。志春同意,得讓複習一下,這些任務要落在翠花身上。
他給杜娟說了一下,他還小,要耐心問話,改了名叫李淵博。
杜娟和同玲去了。
志春回房,英英正忙,張一雄等姐夫的來說事,
他說:「姐夫麻煩了,剛才和同律師說了個大概,入股進去,如果這家企業靠行騙經營,到時犯下的事,大股東同樣得受罰,我那爸要判了十年,再出問題還得加刑,原來入股百萬,合同中寫明退股要罰一到三倍的違約金,如果三倍是四百萬,家業就是個酒店,撐死賣個二百萬,還一時找不到買家,這可怎麼辦呀?」
「不急,一定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