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買了件衣服
「喂,你踩到我的東西了。」一個青澀的少年聲音在一邊響起。
唐末看了看自己的腳下,果然自己的腳正踩在一件白色的短袖上,把腳挪開以後上面印了一個大大的腳印。
「又是這一招,還真把人當傻子看了。」
旁邊的擺攤的大叔翻著白眼不屑道。
少年坐在自己的攤位後面緊緊的咬著嘴唇,手裡還摟著一隻氣喘吁吁的大金毛。
注意到那隻金毛唐末不禁多看了幾眼。
現在這飢荒時代,除了溫叔叔那樣的人為了哄自己老婆開心才養狗,普通人家哪還有養得起寵物的。
現在人都要活不起了,誰捨得把東西分給寵物吃,不把自己寵物吃了就不錯了。
其實這是唐末接觸的有寵物的家庭比較少,但凡她認識的多一些,就知道寵物早就成了家裡的食物了。
有些真愛自己毛孩子的實在下不了口,就把它和身邊人的寵物交換一下,也算是心理安慰,過了自己這一關。
「不好意思,給你賣的東西踩髒了。」
唐末看了一眼這衣服擺放的位置就明白了,明顯的越過攤位一截,百分百的碰瓷,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
「既然你弄髒了,就得買下來,我要半瓶乾淨的水,四分之一瓶也行。」男孩有些不敢看唐末的眼睛,但還是堅持說完了自己要說的話。
「那我要是沒有水呢?」唐末說。
「沒有水……沒有水你就走吧。」男孩的臉上沒什麼掙扎,聽見唐末說自己沒有水,彷彿是鬆了一口氣的樣子。
「哦?為什麼只要水?不要吃的?」
不怪唐末好奇,現在經過基地過濾的水一時半會喝不死人,吃的食物好像更重要吧。
「我只要水,波妞它喝不了過濾水。」
男孩抱著手裡的狗,那隻大金毛的名字叫做波妞。
波妞好像感受到了主人情緒上的波動,掙扎著抬起大腦袋,用濕漉漉的舌頭舔了舔男孩的手心。
唐末的心有些軟了下來,末世里的人是沒辦法相信的,但是動物依舊保留著單純善良的天性,無條件的信任著愛著自己的主人。
「你叫什麼名字?你家人呢?」
「我,我叫小飛。我爸媽都不在了,波妞是我唯一的親人了,我不能再失去它了。」
「可這你這衣服好像不值水的錢吧?」
「如果你有水的話,我這攤子上的東西你看上什麼都可以拿走,全拿走都行!」小飛利落的回答。
唐末聽后還真的蹲下了身子,把那件純白的短袖拿在了自己的手裡,衣服是全新的連吊牌都沒有拆,摸著手感很好,唐末不認識吊牌上寫的牌子,想來當時應該不便宜。
小飛的攤子上大多是一些年輕人的奢侈品,球鞋墨鏡背包還有手錶之類的。
看得出來飢荒來臨之前他的家境應該不錯,這樣一個小富二代過著現在的日子還能照顧一條狗,也真的算是難得了。
唐末翻翻看看,從裡面又挑了一個黑色的棒球帽和一個大大的墨鏡。
「這些應該夠半瓶水的錢了。」
然後從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喝剩下的半瓶礦泉水扔給了男孩。
小飛顯然還沒反應過來,被飛來的瓶子砸了個正著。
波妞扭頭不滿的看了唐末一眼,那眼神里的內容連從來沒養過狗的唐末都清清楚楚。
「還真的是通人性。」唐末好笑的看著那隻金毛。
「哎,小姑娘,你買他那些破爛幹嘛啊,快點要回來。你看看我這攤位上,可都是好東西,都能用的上!」
看見唐末還真的能拿出東西,旁邊那大叔急了,要不是離的比較遠簡直恨不得把唐末馬上拽到自己這邊來。
唐末看了眼旁邊的攤子擺的東西,大多是一些匕工具之類的,比小飛這邊的東西確實實用的太多了。
不過她已經高價在聯盟交易所定做了匕了,這普通的工藝品還真的入不了她的眼。
「我知道你是同情我。」
年輕的男孩總是有著最強的自尊心。
「不過,還是謝謝。」
自尊心在自己愛的東西面前,有時候也並沒那麼重要。
「等價交易。」
唐末揚了揚手裡的東西,擺了擺手離開了。
把所有的小攤都逛了一遍,確定這上面的東西都沒什麼吸引自己的以後,唐末有些失望的往自己住的公寓走。
果然,想撿漏拿到點好東西什麼的是自己太天真了。
「唐末?」
公寓樓下,來任務中心尋找合適任務的阿聯看見了手裡拿著一堆東西的唐末。
「這是購物去了?」
「沒換洗的衣服,正好拿剩下的飾換換。」唐末輕描淡寫。
「你住這?」阿聯的眼神看向一邊的公寓樓。
這的租金……
「嗯,挺累了,沒什麼事我先走了。」
都走到這了再否認未免也太假了,阿聯的這句話讓唐末莫名的覺得有些不舒服,打了個招呼就離開了。
上了樓才現隔壁的白衣女孩依舊抱著那個破舊的小熊,此時正蹲在自己的門口。
「剛才在樓下我看見你和你的朋友了。」女孩罕見的主動開口。
「那不是我的朋友。」唐末開著門,那顆中級晶核要是不趕緊吸收了,她總覺得今天還有什麼任務沒完成。
「聽他說,你叫唐末。我叫小茉,茉莉的茉,你是哪個茉?」
「末世的末。」
相比於女孩名字的清新淡雅,唐末覺得自己的名字可太不文藝了。
「我可以去你家坐坐嗎?」女孩接著開口。
唐末剛把門打開,愣了一下。
這個小茉可不像她媽媽說的像是個有自閉症的孩子。
「進來吧。」唐末打開門讓開了身子讓女孩進去。
她能感受得到女孩的屬性值並不強,身上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好像有一些和自己很像的東西存在,但沒有萌芽。
進了屋子,小茉禮貌的坐在了椅子上,把玩具熊乖乖的放在自己的腿上。
「你今年多大了?」唐末隨便找了個話題。
「十二歲。」
「你看著可不像十二歲。」唐末還以為小茉至少要有十四歲,個子已經育了起來,白色睡裙下面露出纖細修長的雙腿。
「叔叔也說我不像十二歲,他答應過我媽媽,等我十五歲再和我在一起。」
小茉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很平淡,唐末拿不準這個女孩到底懂不懂這話里更深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