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惡徒三兄弟想到這個主意,要在附近開始尋找白江,能不能找到白江不一定,但是肯定是能找到白萱的。
一個是地方不是很遠,二則都見過面,要是找到了白萱,白萱會怎麼應對?這裡不提。
且說秦木在家裡招待三個客人,分別是經驗非常豐富的老張,一個是很懂財物的小李,還有一個是本地的村長。
這頓飯菜很是豐富,金桂香做的非常用心,味道自然是不用說,每個人都是吃的大肚便便的。
就連小李,這一次也是放開肚皮大吃,要在以往,她可不敢這麼吃,一則是保持苗條的身材,二則是在別人的面前不好意思,女孩子的天生矜持。
不過,今天小李沒有控制住了,主要是金桂香做的菜真是太好吃了,她從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菜。
小李不知道這裡菜為什麼這麼好吃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其實是這裡炒菜用的油不一樣,使用的是菜籽油,不是南城的沙拉油、花生油和地溝油,香味要更濃更純,炒的菜自然好吃。
差不多一個小時之後,大家都吃完了飯,喝了一杯清茶之後,時間已經到了晚上六點半,還有半個小時就要召開會議了。
趙村長說:「我們必須回去了,等一下村民們來了,見我家門是關的就不好了。」
趙村長擔心的沒有錯,他太了解那些村民了,吃完飯沒事的時候肯定會提前過來,要是看到門是關的話,肯定會失望的離開。
於是眾人一起走出去,金桂香本來也是想跟著去的,雖然她已經這個會議的內容,但是因為好奇也得去看看。
秦木要金桂香留在家裡,至少準備兩張空床出來,老張和小李晚上還需要地方休息,這個都要提前做好預備。
金桂香心想這件事是件重要的事情,招待好了兒子的同事,將來兒子肯定在公司也過的順利一點,於是沒有要求跟著出去了,留下來收拾兩件房間。
到了趙村長家裡,這個時候院門外面已經聚集了好幾個村民,他們本來看到屋子是關的,村長不在家,還在商量要回去呢。
看到趙村長來了,而且從一輛車子上面下來的,周邊還有三個陌生人的面孔,都很詫異,都在思考今晚的會議是什麼?
眾人都圍了上來,大家都是鄉里鄉親的,白天見面晚上也見,所以相互熟悉的很。
眾人都問是什麼事情,都想急著知道,又問秦木他們是什麼人?從他們的裝扮上看不像這裡的人農村人,是大城市裡面過來的惡。
因為秦木、老張和小李穿的都是西服裝,農民恐怕一輩子也穿一回西裝,那就是結婚的時候,平日的誰會穿西裝啊?
趙村長說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先進屋子裡,等候大家到了,再向大家解釋。
人一個一個的到來,到了七點的時候,差不多已經來了八十多個村民,都是村子裡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村民,他們來也是代表身邊很多人過來的,因為有很多人是不願意來的,或者就是有事情纏身。
七點了,會議商議的時間到了,趙村長才開始將正事情,之見他走到客廳的中間,將秦木帶這裡的事情說出來。
「今晚把大家叫過來,是有事情商議的,這三位就是南城來的,是南城騰飛房地產公司派人過來的,他們受了公司的委託,是來幫我們修建烈士陵園的。」
「修建烈士陵園?」一個村民首先問道:「你是說西山之上,那個烈士陵園嗎?」
「除了西山那的烈士陵園,你問的就是屁話。」另一個殺豬賣肉的村民接著說道:「我們這裡還有第二個烈士陵園嗎?」
「這就奇怪了,為什麼要修建那個烈士陵園呢?是不是要我們村做什麼交易呢?」第三個村民問道,他認為這麼好的事情不可能是這麼白白的,肯定藏著交易,只是村長現在還沒有說而已。
這個時候,老張也站了出來,走到客廳的中間,道:「大家請放心,我們這次修建烈士陵園完全是善款,不需要你們拿什麼換的,只不過到時候機器聲大一些,大家請見諒才好。」
要是放在城市裡面,機器的轟鳴嘈雜的聲音肯定是會村民們投訴的,但是在農村就不一樣了,大家都不會在乎這種聲音了。
農村最多的時候就是靜,靜的非常可怕,況且這一次是絕對的好事情,大家接受噪音肯定是自然的事情。
「這個請你們放心,來多少車子多無所謂,你們修建你們的,我們感激你們還來不及呢。」
兩一個村民說道,他聽到老張說不需要拿東西叫喚,是白白送的,他高興的差一點要手舞足蹈了。
要手舞足蹈的不只剛才那個村民,在坐的每個村民都是要高興的要手舞足蹈,村子裡面從來沒有遇到這麼好的事情。
雖然說那個烈士陵園有沒有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他們還是一樣的做農活,但是有總比沒有要好,況且村子能結實這麼大的公司,這是一件慶幸的事情。
夜深人靜,已經快要九點的時間了,那是因為村民們都是善良樸實的,大家都聊的非常開心,自然沒有人注意時間,時間自然流逝的更快。
大家都同意了這件事情,沒有一個人拒絕的,後來大家又商議了書面合同的文書事情,都不知道這個到底怎麼做。
小李翻了手機,想在網上查找資料,但是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資料,所以這個想法失敗了。
後來一個村民想到一個辦法,他站起來說道:「我想到一個很粗苯的辦法,不知道行不行,我說出來你們聽聽。」
「啊呀,那你倒是說出來啊?還這麼啰啰嗦嗦的一大堆,趕緊說。」還是那個殺豬肉的村民說道,他的性格比較急躁,是村子裡面性子最急躁的人。
什麼性格做什麼事情,什麼事情會鍛造什麼性格,這話是有道理的,殺豬賣肉的人就是性子急躁的。
昨天的時候,畢克夫就告訴他可以提前領取工資,這是她對秦木特殊照顧最明顯的表現。
這個特殊照顧讓秦木喜憂參半,金魚的話讓他不得不警惕起來。
「畢姐,我現在也不急著錢用,所以暫時還用不著,不過非常感謝你,對我這麼好。」
畢克夫道:「怎麼用不著錢,你不是現在還沒有地方住嗎?拿了錢趕緊租房子吧,住在荒郊野外的別把你當做恐怖分子抓起來了。」
畢克夫昨晚翻看手機的時候,就看到恐怖分子的新聞,所以她才這麼說。
「恐怖分子,畢姐你說的也太誇張了吧?就我這樣還是恐怖分子嗎?」
秦木笑了笑話,陽光斜在臉上很是醉人,頃刻之間就醉了畢克夫的心,更加堅定了她的主意。
「恐怖分子我不知道,你一直住在野外,生活也不方便,熱季也到了,萬一被毒蛇咬到怎麼辦?」
畢克夫剛才就看到了一條蛇,魂都掉了,等到了天熱了,毒蛇更多了。
「畢姐,我已經有了地方住了,多謝關心。」
秦木就在昨晚和白萱簽訂了協議,她可以住在屋頂上,更本就不會遇到毒蛇臭蟲了。
「是嗎?昨天還沒有地方住,今天就有地方住了?」
畢克夫難以相信,昨晚他送她回家的時候很晚了,他根本就沒有時間找房子。
「就在昨晚找到的。」
秦木回答道,現在的問題不是這個吧?天都要黑了,現在趕緊怎麼下山才是真的。
「那你現在住在什麼地方啊?」
秦木可不想告訴她他是住在屋頂上,覺得要把寶貴的時間放到下山這件事情上。
秦木直接忽視了畢克夫的問題,因為太陽很快就被西山完全吞沒,給他們的時間不多了。
「畢姐,你的腳,現在好了么?」
畢克夫稍微動了一下,依舊劇痛,估計沒有三四天修養好不起來了。
「不行,還痛,現在幾點了?」
秦木拿出手機看了看,「喲,已經四點了。」
四點了,到了五點天估計就黑了,兩個人瞬間就慌張起來。
「畢姐,沒有辦法了,我們必須下山了,等天黑了我們就下不去了。」
畢克夫也知道時間不多了,「我的腳特別的痛,怎麼下山?」
秦木腦筋快速轉動。
風吹雞蛋殼,管不了那麼多,只能這麼辦了。
「畢姐,我背你下山吧!」
秦木不眨眼盯著畢克夫,用眼神告訴她,現在只能這麼辦了。
「你背我?」
畢克夫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不過現在想想可以試一試。
「我可以背你,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秦木害怕她不接受這個建議,男女授受不親,即使在開放的世界里,秦木心裡還是牢記古人的訓導。
「你背我沒事,關鍵你能不能背的動我啊?」
畢克夫心潮澎湃,有點小激動,不過又擔心秦木背不動,一起滾下山。
「畢姐,你……你多重?」
秦木問道,女人的體重不是那麼好預測的。
有的人看起來很胖,但是體重很輕;有的人看起來很瘦,但是重的很,這就是人體的密度不同,重量並不是由體積決定的。
「一百斤。」
「一百斤,這個沒有問題,我背的動。」
秦木很有信心,這個重量對他來說沒有問題,早上將近千斤的哈雷倒在他的身上,現在也是膚不紅肉不腫的。
「你真的行嗎?不行的話我們可真的一起滾下去了,明天我們可出現在報紙上了。」
畢克夫笑道,心想一個男孩子背著一百斤的女孩子,應該沒有問題,但是這畢竟是五百個台階上,破損不堪,還是有危險性的。
秦木也很久沒有背重東西了,為了安全起見,秦木先穿好鞋子,提出先背著畢克夫在這裡適應一下,畢克夫同意了。
畢克夫再一次被男孩子背起來,壓在心底的那份純女之心再一次澎湃了,猶如枯花再一次遇到了春雨,美麗綻開了。
畢克夫不記得自己最後一次被男孩子背是什麼時候?結婚之後,三個丈夫都好像沒有背過她,恐怕還得追憶在大學的時候。
不過,第一次被男孩背起來的情景,她永遠的記得,那一種澎湃的行動,跟現在差不對。
秦木背著畢克夫圍著革命烈士紀念碑轉了幾個圈,雙手托著她的大腿,畢克夫雙手緊緊抱著秦木的脖子下方一點位置。
秦木也是第一次抱女孩子,本來第一次差一點就是思琦,但是一直都欠點火候,主要是秦木關鍵時刻總是不敢,最後退卻了。
「畢姐,我覺得我沒有問題,我要下去試試了,你可得緊緊抓緊了。」
「等一下。」
「等什麼?」
「你已經在這裡轉了三圈了,消耗的力氣,休息一下再下去。」
一旦下了第一個台階,開弓沒有回頭箭了,應該做好充足的準備,包括體力是最關鍵的了。
秦木心想也對,現在雖然有的是力氣,保不定走到中間就沒有力氣了,那個地方想休息就難了。
秦木將畢克夫小心的放到原位置,旁邊有她的鞋子,一隻已經壞掉了。
「畢姐,你這鞋子還帶下去嗎?這麼好的鞋子丟掉就可惜了。」
那雙鞋子的材質上看,價值斐然,絕對是一個奢侈品,這麼丟在這裡豈不是怪可惜的?
鞋子對畢克夫來說不算什麼,她的鞋子多的穿不完,並不在乎這雙壞掉的鞋子。
「都壞掉了,帶回去也不能穿,要它幹嘛?」
畢克夫就算想帶著它,現在也沒有手去拿,將她的小包要掛在脖子上,雙手要抱著秦木的脖子,怎麼去拿那雙鞋子?
「就是斷了一個後跟,粘起來估計還能穿。」
秦木將那個斷跟也撿起來,放在壞鞋子一起,肯定有什麼膠水可以粘住,擺地攤修鞋的很好找。
「粘住?」畢克夫笑了笑,「你瞧我現在的意思,我還需要粘鞋穿嗎?被別人看見了還不笑話死我?」
畢克夫說的也對,她一個那麼大的人物,穿一個補的鞋子,豈不是很丟臉的事情?自己不在乎也就算了,別人看見了會想入非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