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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情何進退

  13.情何進退

  在剛和姍姍有那種關係時麥迪並沒有想這些,他感覺只是一個意外的機會使他在深圳有了姍姍,有個可心的情人,使他在深圳的時間裡不會感到寂寞。麥迪以為姍姍也和他一樣只想找個情人,兩個情人你需要我,我需要你,互相生活一段也好,等到姍姍厭煩了他或者大了一些想結婚的時候,他再幫助她找個對象,多貼點嫁妝像嫁自己的妹妹一樣嫁出去就行了……

  但是,麥迪沒想到姍姍動了真情,現在問題的性質發生了變化,姍姍不願意離開他,姍姍不滿足於現在的情人關係,姍姍以自己的生命為籌碼給他出了一道難題,逼他必須和她結婚。

  這就使麥迪進退兩難了。

  ——進,麥迪就得捨棄東北的那個家和顏妤,然後和姍姍結婚。

  ——退,麥迪就得和姍姍說明真相,然後和她分手。

  問題是麥迪既捨不得顏妤和東北那個家,也捨不得姍姍,捨不得自己在深圳這邊經營了一年多的那個小窩。他也不想因為自己弄出一條人命。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他必須在顏妤和姍姍之間做出選擇了。

  問題是如何選擇?

  「你先回去,姍姍,讓我考慮考慮……」他對姍姍說。

  「好吧,今天晚上你必須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

  姍姍先走了。

  麥迪自己仍然坐在海灘上。

  眼前的大海並不在乎人間發生的一切悲喜劇,因為那些悲戲劇對於大海來說就如同大海中的那些小蝦米一樣微不足道。海仍然在天水之間浩蕩著。天色越來越暗,海水便彷彿凝結了,遠遠地在天邊湧起一座高牆,向麥迪的心裡壓來。

  麥迪繼續想,選擇似乎很多:

  第一種選擇是現在就和姍姍分手,像所有的有外遇的經理們那樣,大大方方地給姍姍一筆青春損失費,幫助她安排好今後的生活,從此各奔東西,不再往來,以免在一起時間長了和姍姍的感情更深,給姍姍造成更大的痛苦……

  但是不行!

  麥迪在心裡想;姍姍不會幹,姍姍不是為了錢才把自己的處女之身獻給男人的女人,她是真心愛你的,她要的是你這個人而不是錢,如果用錢來解決問題,是對姍姍的侮辱,只會更傷姍姍的心,真的逼姍姍去投海了。看來,離開姍姍是不成的,不和姍姍結婚也是萬萬不成。

  第二種選擇是回東北去向顏妤說清楚這一切,和顏妤離婚,然後和姍姍結婚……

  這也不行,麥迪不想和顏妤離婚,因為顏妤也曾經為了愛他獻出了自己的青春,結婚後顏妤對他對那個家忠心耿耿,他沒有理由和顏妤離婚。再說,顏妤也不會同意離婚,因為顏妤始終也愛他。

  而且,更重要的是麥迪不敢向顏妤提出離婚,因為顏妤手裡掌握著他的一個重要秘密,那個秘密一旦暴露,足以使他毀滅一千次。如果他提出和顏妤離婚,反目為仇的顏妤就會將那個秘密公諸於世,他就將身敗名裂,性命難保,還說得上什麼結婚離婚?看來,離開顏妤是不成的,和顏妤離婚是萬萬不成的。

  第三種選擇是即不和顏妤離婚,還和姍姍結婚,就是人們所說的重婚……重婚!麥迪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這不是犯罪嗎?中國現在實行一夫一妻制,中國的法律不允許重婚,即使在深圳特區也不行,按照法律規定,犯重婚罪是要被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看來,重婚也不成。

  那一刻,麥迪的腦子裡亂極了。

  結婚。離婚。重婚……重婚。離婚。結婚。

  這三個既不同又相連的概念在麥迪腦海里反覆出現著,交織成一片梳不清、理還亂的矛盾之網。

  麥迪在心裡衡量著:

  結婚涉及法律。

  離婚涉及法律。

  重婚更涉及法律。

  而法律是無情的。

  但是,法律也不是嚴絲無縫的,當年,麥迪在處理心芳問題上不就是鑽了法律的空子而獲得成功嗎?

  從這一點上看,也許在法律看來是不允許的事情,在現實當中偏偏就是行得通的。問題是如何鑽法律的空子。

  也許重婚就是解決他和姍姍和顏妤之間三角關係的最好辦法。

  因為只有重婚才能保證姍姍和顏妤兩頭利益的共同實現——不不,是保證顏妤、姍姍和他三者利益的共同實現。

  麥迪甚至比較地想:現在一些土包子似的包工頭、殺豬賣肉的個體戶都三房四妾的,我一個堂堂國營貿易公司的總經理為什麼不能有兩個家?我比那些土包子包工頭有頭腦,有實力,我會把事情辦得更好的。

  如果安排好了是不會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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