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比賽開始

  「啊?」

  王越又一次震驚了。

  他說道:「不是,你圖什麼啊?」

  沈慕詩臉紅的像要滴出血來:「原因我已經說過了,你…你到底跟不跟我談戀愛。」

  王越看不到沈慕詩現在的樣子,否則的話一定會被逗笑。

  「你為了讓我練習毛筆字,能做出這麼大的犧牲?」

  王越撓了撓頭。

  有點不明白沈慕詩的想法。

  自己練習毛筆字對於她來說有那麼重要嗎?

  「你不明白。」

  沈慕詩說道:「華國已經太久沒有出現書法宗師了,你還這麼年輕,很有可能成為新的宗師。」

  「你為什麼對書法這麼關心?」

  王越問道。

  「我喜歡書法。」

  沈慕詩理所當然地說道。

  「好,我知道了。」

  王越沉默了一會後說道:「我會練習書法的。」

  「晚安。」

  「晚…晚安。」

  掛斷電話之後,沈慕詩感覺臉還熱熱的。

  「所以…我們是確定關係了嗎?」

  「他既然答應了我要練習書法,也就意味著我們達成協議了吧?」

  「真的要親親嗎!?」

  「哎呀……好煩。」

  今夜,沈慕詩失眠了。

  一夜都輾轉反側。

  第二天她頂著黑眼圈去上學。

  沈慕詩從來沒有這樣過。

  當徐甜甜看到沈慕詩的時候,驚呼道:「詩詩,你晚上偷牛去了啊?」

  沈慕詩沒精打采地說道:「一夜沒睡。」

  「啊?」

  徐甜甜聯想到昨天沈慕詩問自己的事,八卦道:「詩詩,你是不是表白了?雖然你還年輕,但還是要節制啊。」

  「節制什麼?」

  沈慕詩莫名其妙地說道。

  她不知道徐甜甜在說什麼,只覺得她這個表情好像很欠揍。

  「就是那個啊。」

  徐甜甜湊到沈慕詩耳邊說道。

  「徐甜甜!」

  沈慕詩發出一聲尖叫。

  把全班的目光都吸引了過來。

  沈慕詩聲音立馬低了八度,她一把掐住徐甜甜的腰部:「你胡說什麼啊?是不是想死了!」

  「哎喲,你好凶凶。」

  徐甜甜無辜地說道。

  ……

  王越完全不知道沈慕詩失眠了。

  相反他還睡得很好。

  第二天到了教室他依然收到了早餐還有字條。

  王越不禁感嘆這個神秘人是真能堅持。

  送了這麼久的早餐,錢怕是都花了小一千了。

  一千對於學生來說已經很多了。

  但是這些早餐王越從來沒有吃過,看到快過期了就送出去了。

  胡千浩這個吃貨來者不拒。

  上學,放學。

  一天的時間很快就混過去了。

  把喬子萱送回家以後,王越又碰到了安然。

  安然也是一個鍥而不捨的女生。

  雖然王越已經明確表達過現在對她沒有興趣,但安然依然樂此不疲。

  她享受這短暫的十幾分鐘,每天能夠肆無忌憚的跟王越講講話就很好了。

  而沈慕詩這邊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

  她怕王越突然來找自己,這樣一來的話自己跟王越談戀愛的消息怕是會傳遍全校。

  但是這是自己提出來的,沈慕詩也做好了公開的準備。

  反正她從來也沒有談過戀愛,如果一定要選擇一個人談戀愛的話,王越的確是一個不錯的對象。

  但是直到放學沈慕詩也沒能等來王越。

  她反倒有些疑惑了。

  回到家中,沈慕詩依然心不在焉的。

  憋了好久,沈慕詩還是忍不住給王越打了電話。

  「怎麼了?」

  王越接起電話。

  「你今天怎麼不來找我?」

  沈慕詩問道。

  「我找你幹啥?」

  王越有點摸不著頭腦。

  「我們現在不是在談戀愛嗎?」

  沈慕詩問道。

  「啊?我咋不知道?」

  王越又一次震驚了。

  「你昨天不是說會認真練習毛筆字的嗎!?」

  沈慕詩說道。

  「……」

  王越便又解釋了一番。

  大概就是表達自己會認真練習,但並不想要這樣的戀愛。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一定要雙向奔赴才行。

  沈慕詩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心裡也有些莫名的失落。

  原來自己引以為傲的容貌,在王越的眼裡也是可有可無的嗎?

  自己已經算是倒貼了,但王越竟然沒有接受?

  不過這種想法很快就被沈慕詩甩出了腦海。

  自己原本的目的就是讓王越認真練習毛筆字,既然目的達到了,其他的也就不重要了。

  ……

  眨眼間,周三來了。

  王越代表二中去參加市書法大賽。

  這次相當於全市中小學的一個比賽。

  來自各大院校的書法佼佼者齊聚一堂,決出最後的勝者。

  規格很高,裁判都是書法協會的大佬。

  今天市書法協會的會長沈臨川也來了。

  他是為了王越而來。

  上次秦船帶回來的那副字,沈臨川反覆看了好幾遍。

  無論看幾次都覺得驚嘆。

  如果不知道這是一個高中生寫的,他甚至會以為這是某個專精於行書的書法大師臨摹的作品。

  在現在電腦越發普及的時代,毛筆字越來越不受重視,畢竟電腦打出來的字不僅便宜,而且好看。

  已經很久沒有出現過這麼驚才絕艷的年輕人了。

  「老秦,如果這次再有好的作品,你可不要跟我搶啊。」

  「就是,上次你的那副蘭亭集序已經羨慕死我們了。」

  「一個學生竟然能寫出這樣的字來,天賦這東西,真的不講道理。」

  秦船樂呵呵地說道:「如果真的有好作品,我們各憑本事吧,我也很喜歡那小子的字。」

  這次舉辦比賽在市少年宮。

  地方台的記者已經就緒,總體來說,還是比較受重視的。

  王越今天參賽不用上課,別的學校都是老師陪同,像是寶貝一樣送過來,但他不喜歡這樣。

  一個人溜溜達達地就來了。

  市少年宮,王越看到這地方有些懷念。

  自己之前也在這邊補過課,那是一段更久遠的記憶了。

  進入到比賽場地以後,王越發現已經有很多人在這裡了。

  王越看了一眼自己的號碼,2號。

  就在最前排的中間位置。

  這是一個黃金位置,不僅離裁判席近,離記者也近。

  在1號位的是一個油光粉面的少年。

  穿著很正式,竟然還穿著西裝。

  只是王越覺得穿著西裝來寫毛筆字,有點不倫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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