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才高八斗(今天的兩章都是大章)
幾個音樂人目光接觸了一下,很快就有了主意。一個被稱呼為「袁因」(也不知是真名還是藝名)的音樂人說:「既然玩接龍的提議是夏蘋提議的,那就以她的名字開頭。」
這袁因應該是第一次和杜采歌見面,不過他之前聊天時好幾次隱隱帶著挑釁,似乎對「林可」很不服氣。
杜采歌問:「要有『夏』字和『蘋』字?」
「那倒不用,」病態地消瘦,頭髮稀疏,喉結特別粗大的袁因說:「有這兩個字的意境就行。」
杜采歌笑道:「如果我覺得我選的歌詞有這意境,可你們覺得沒有,那怎麼辦?」
「這就是開題的難度啊,想要讓每個人都認同,不是那麼容易的,」唐業執壞笑道,「趕快的,最多給你30秒的時間思考。」
杜采歌想了想,信手撥弦,漸成曲調:「時間累積,這盛夏的果實,回憶里愛情的香氣……」
唱完后,他笑著說:「下一個。」然後把吉他遞到下手。
坐在他下手的唐業執像見了鬼一樣:「大家隨便鬧著玩玩,你特么竟然拿一首新歌來秀?秀了我一臉啊卧槽,你這是犯規啊你!」
旁人起鬨:「犯不犯規你說了不算。夏蘋,算不算林可過關?」
夏蘋扶了扶眼鏡,笑道:「盛夏,果實……對應我的名字,對得挺巧妙。要我說,當然過關。」
其餘人就起鬨:「老唐,該你接了!你他娘的該不會是接不上吧?」
「氣……氣……」唐業執「氣」了半天,超時了,只能罰酒一杯。
隨後的接龍遊戲中,杜采歌一次都沒有失手過。
不管多麼刁鑽,他都接得上來。
只要略加思索,就有一段優美的旋律從他指尖綻放,一段美麗的歌詞從他嘴裡唱出。
「我們的愛,過了就不會回來!」
「你像那天上月亮,停泊在水的中央,永遠……」
發現杜采歌總是能輕易接上,在他前面的袁因開始故意設置難度,甚至將歌詞在不該斷的地方斷句。
「朝,這你總接不上了吧?」
杜采歌微微一笑:「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我在風雨之後……」
「人!看你怎麼接!」
「人生已經太匆匆,我好害怕總是淚眼朦朧……」
「悄,我不信你還接得上!」
「悄悄問聖僧,女兒美不美……」
杜采歌選的片段,有的是從原主搬運過的歌里節選,更多的是從其他地球經典歌曲里摘取。
幾個音樂人漸漸的臉色都不對了。
「林可啊,你這是攢了多少新歌啊?」
杜采歌笑了笑:「大多數都是半成品,完成度很低的。」
至於他們信不信,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杜采歌正好借著這個機會宣揚出去:我有很多的好歌,想約歌的趕緊來,欲購從速!
當然,其實他不會急著賣歌。
只是「林可」的身份銷聲匿跡了那麼久,是需要慢慢聚攏人氣,回到音樂圈的視線中。
一開始還有人不服氣。
但隨著遊戲一輪又一輪地進行,一開始就想和杜采歌互別苗頭的袁因也偃旗息鼓了。
「不玩了,」唐業執嚷道,「和這個變態玩這種遊戲沒半點意思。我年紀大了記憶力不好,你們要玩也隨你們,反正我是不來了。」
唐業執退出后,其他幾個音樂人也不想再繼續了。
玩了這麼多輪,每個音樂人都喝了好幾杯酒,唯獨杜采歌沒被罰過,真不知道他的腦子是怎麼長的,不得不服。
可就算對他再服氣,這些音樂人也不願意成為他的陪襯。
「音樂圈才氣共一石,林可你獨佔八斗!」夏蘋誇張讚歎道,晃著那對碩大的耳環,眼睛恨不得沾在杜采歌身上,似乎想將杜采歌吃干抹凈。
杜采歌長得賊帥,又這麼有才,年齡還比她小兩歲。如果她把杜采歌吃掉,吃虧的絕不是她。
只是顧忌著杜采歌喜歡玩攝影,她又有些猶豫。
謝韻姿對杜采歌的印象也有了巨大的轉變。
原本在她看來,杜采歌就是一個已經過氣的音樂人,仗著資歷欺負人,趴在她這樣的新人身上吸血,索要過高的分成。
現在看來,杜采歌還是有幾分真本事的。
他唱的那些新歌片段,雖然未能得窺全豹,只能略見一斑,但給人感覺都是不俗。
這杜采歌雖然人品差勁,但在音樂方面是真的牛。
一時間,謝韻姿也有些動搖,是不是該放低身段,在條件方面也退讓一點,請杜采歌答應給自己寫一首歌?
不過仔細考慮一番后,謝韻姿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在她老爸的鈔能力下,新專輯的歌已經全部到位了,都是請的業內著名音樂人寫的,質量絕對不低。
她也都花了很長時間去練習,這個時候再換歌,不見得是好事。
至於像唐部長說的那樣,推遲專輯,先以單曲出道,更是想都不用想,她是絕對不可能答應的。
一般的歌手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是處於弱勢一方。
但她不同。
甚至華宇公司,還有她爸爸的股份。
唐業執實際上是在為她家打工呢。
她看出來了,唐業執是想拉攏杜采歌,寧願犧牲她的利益也要拉攏對方。
可她不會願意這樣。
不值得。
哪怕是巔峰期的林可都不值得。更何況他已經過氣了。
她覺得,以自己的歌喉,自己的潛力,以後多的是頂尖音樂人跪求和自己合作。
自己是必定成為歌壇天后的,而能夠與歌壇天后合作,是多少音樂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自己根本用不著看林可的臉色。
……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各自回家,各找各媽。
臨別前,唐業執把杜采歌叫住,將他拖到地下停車場。「有點小禮物送給你。」
到了他的車前,他打開車門,俯身從裡面拿出一個文件夾。
文件夾扁平,大約A4紙大小,鼓鼓的,看著像是裝了幾十張A4紙。
他將東西遞給杜采歌,目光已經有點斜,臉上帶著欣快的笑容:「看看……看看喜歡不。」
杜采歌想了想,接過,在手裡掂了掂。
「拆開看看啊!」喝醉了的人,有時會不自覺地大聲嚷嚷,有時候想大聲嚷嚷可說出來的話卻細如蚊吶。
唐業執自己不覺得,其實他說的話分貝高得讓杜采歌耳膜痛。
杜采歌打開文件夾,抽出裡面的一疊紙,借著暗淡的燈光,用乜斜的醉眼草草看了幾眼。
是漫畫原稿,不知是哪位大師的。
原主是有多喜歡漫畫?
在接到段曉晨的原畫手稿之後,杜采歌去搜索了一番,發現這個世界出現了一些地球上著名的漫畫,在一份叫做JUMP(顯然不是巧合)的雜誌(大華國創辦,非櫻花國)上連載,有的已經發行了單行本。
這本雜誌火爆整個亞洲,那些漫畫也膾炙人口。
比如,有上世紀的天使禁獵區,城市獵人,棒球英豪等。
也有21世紀的,比如犬夜叉,大劍,死海火等。
說來也巧,這些漫畫,恰好都是杜采歌在地球上曾經翻看過的。
至於一些他聽說過名字,但是自己並沒有看過的漫畫,並沒有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他也找來了本世界這些漫畫看了看,發現與自己記憶中的原作並非完全一樣,雖然大體劇情走向、人物原畫和性格設定等都差不多。
但細節部分還是有較大差別。
很可能是原主曾經將這些故事口述出去,讓別的作者來創作的。
發現這一點后,杜采歌曾經很興奮,心想著說不定這又是一筆收入來源。
但遺憾的是,JUMP雜誌屬於一家名叫「至臻文化」的公司,而杜采歌並沒有找到原主擁有「至臻文化」的股份。
他在網上找到一些網友的八卦,說「至臻文化」的真正主人其實是一個還不到十歲的小女孩,而目前是由一個職業經理人代為管理。
這種說法顯然很離譜。
杜采歌拋開雜念。他對唐業執贈送的這份禮物當然不感興趣,但為了維持人設,他還是含笑點頭:「謝謝,我很鐘意這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