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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不管你信不信,總之我失憶了

  杜采歌找到段曉晨的時候,她正在一家電玩城裡,玩著投籃遊戲。

  不知她已經玩了多久,已經香汗淋漓。

  幸虧她沒有化濃妝,否則此時早已妝容盡毀。

  價值好幾萬的風衣被隨手丟在一旁,秀髮隨手挽了一個馬尾,她專註地投籃,命中率還真不錯。尤其考慮到,這是她戴著一副碩大墨鏡的情況下做到的,確實殊為不易。

  路過的男性總會不自覺地看她幾眼,可能一方面是覺得她看上去有些眼熟;另一方面則是她每一次投籃,都會帶動波濤洶湧,太過於壯觀。

  也幸好她今天沒戴那對水滴狀水晶吊墜的耳環,而是戴了兩個小巧的耳釘。

  否則她這樣運動,耳朵會不堪重負的。

  「來幫忙!」段曉晨往旁邊挪了挪,「幫我上分!」

  杜采歌依言過去,投了幾個球,立刻被段曉晨輕輕推開:「去去去!你多久沒練了?別給我幫倒忙。」

  等一輪投完,段曉晨叉著腰喘氣,胸口劇烈起伏。

  杜采歌從褲兜里拿出一包紙巾遞給她。

  段曉晨接過,抽出一張擦汗。

  杜采歌笑道:「你今天對我可不算客氣。」

  「我們以前都是這樣的。」段曉晨扶了扶墨鏡。

  如果沒有這副墨鏡遮掩,她身邊肯定早就被一堆粉絲圍得水泄不通。

  毫不誇張。

  杜采歌知道她的人氣有多旺。

  他出門到小區外的小超市買瓶番茄醬都能碰到七個段曉晨的粉絲。或許8個。

  「所以,那天你到我家裡,那副端莊、文靜的樣子是裝出來的?」杜采歌笑道。

  段曉晨輕輕地說:「那是和你太久沒聯繫了,不知道你變了沒有。」

  「那我變了沒有呢?」

  「變了。」段曉晨毫不猶豫地說。

  杜采歌被噎了一下。

  頓了頓才說:「既然我變了,那你為什麼要恢復到以前和我相處時的樣子?」

  「因為這樣我會覺得更輕鬆啊!」段曉晨將墨鏡往下拉了一點,微微低頭,一雙明媚的大眼睛向上直視杜采歌的眼睛,「而你的變化,又不是什麼壞變化。我還挺喜歡你現在的樣子。」

  這是表白么?杜采歌想了想,有點冒險地問:「那我以前的樣子呢,你喜不喜歡?」

  段曉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推了推墨鏡,將她那雙欲語還休的眸子遮擋起來。

  她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或許是覺得不好意思回答。

  也或許是,覺得不需要回答?

  總之,被問了這個問題,還沒有翻臉,足以證明,她和原主的關係絕不是一般朋友。

  她拿起自己的紅色風衣,隨手遞給杜采歌。

  杜采歌將之搭在手臂上。「走吧。」

  段曉晨的目光閃了閃,只是在墨鏡的遮擋下,沒有被注意到。

  今晚,她已經試探了杜采歌好幾次。

  杜采歌真的變化很大。

  簡直是徹徹底底,翻天覆地,完全地變了一個人。

  比如剛剛的情景,如果換成是以前的杜采歌,是絕不可能出現的。

  首先杜采歌就不會和她對視。

  杜采歌是很傲慢,很沒有風度的。自己遞風衣過去,他只會茫然地抓著風衣傻站著。

  還有,以前的杜采歌,脾氣是很暴躁的(在得抑鬱症之前)。

  如果是以前,她對他說「你別給我幫倒忙了」,他會直接翻臉的。

  可惜陳泉那個老女人半點都不肯透露,杜采歌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失憶……真的是像琦琦說的那樣,只是在玩失憶人設么?

  她決定找幾個更關鍵的點來試探。

  「去哪裡?」段曉晨心跳開始加速,她要做一個大膽的舉動。她伸出手,裝作毫不在意地,伸進杜采歌的臂彎。

  在這一刻,她的心跳得如此劇烈,彷彿要衝破肋骨一般。

  他該不會聽到我的心跳聲吧?段曉晨心虛地想。

  杜采歌皺了皺眉,猶豫了一下,沒有將她的手甩開。

  畢竟,這個挽手的動作看似親密,常發生於情侶、夫妻之間,但也常見於社交場合。

  女明星挽著男伴的手出場,走紅地毯,都是屢見不鮮的事。

  杜采歌在地球時,就有過無數次被女明星挽手出場的經歷。

  或許段曉晨也只把這當作一種社交禮儀吧,杜采歌心想。

  實際上,段曉晨已經因為心跳過快,而有一些眩暈了,她身體軟綿綿的,只想靠在杜采歌身上。

  他……竟然沒有抗拒!簡直不可思議!

  這一刻,段曉晨已經將試探之意拋於腦後。

  她什麼都沒想,腦海里近乎空白,只是沉浸在幸福的體驗中,享受著這一刻。

  就像個普通的小女人,第一次和情郎牽手,嬌羞,而滿足。

  「你怎麼沒去吃甜品?」杜采歌隨口問。

  「不敢吃。」

  「現在想去哪?」

  「找個地方坐一會吧,聊聊。」

  杜采歌問:「去哪坐?」

  段曉晨想了想,「我帶你去個地方。」

  ……

  段曉晨挽著杜采歌的手臂走進「Mira」酒吧時,才剛過晚8點半。

  「Mira」是一家清吧,這個時間,裡面的人還不算多。

  吧台前散散地坐著三五個人,有男有女,都是形單隻影,彼此間都隔著一些距離。

  卡座和包廂里,影影綽綽,也遠沒到客滿的程度。

  酒吧里燈光昏暗,裝修風格比較後現代化,牆面上隨處可見各種凌亂卻又簡單的線條,桌椅、沙發都是簡約而別緻的造型,許多金屬的小工藝品閃閃發光。

  鋼琴聲在靜靜地流瀉,一個消瘦、俊秀,劉海很長的高大男生穿著白色西裝,坐在那架斯坦威鋼琴前,專註地彈奏。

  不過當那人開口唱時,杜采歌才知道,自己弄錯了對方的性別。

  那是個女生。

  雖然打扮很中性化,但確實是女生。

  杜采歌停下腳步。那個女生的演奏水準還算過得去,主要是那嗓音,非常棒,很有辨識度,唱功也有幾分火候。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上次來這裡時發生過什麼?」段曉晨靠近杜采歌的耳朵小聲說,鼻尖挨著杜采歌的耳朵擦過,帶著芬芳的氣息噴在杜采歌的耳朵上,痒痒的,充滿曖昧氣息。

  與此同時,她抱緊了杜采歌的手臂,一團柔軟擠壓著杜采歌的胳膊。

  這是挑逗。

  杜采歌哪怕再遲鈍,也反應過來了。

  他裝作東張西望,不著痕迹地離遠了一點。

  「真的不好意思,我不記得了。上次和你說過吧,我失憶了。」杜采歌鎮定地說。

  一開始,他覺得「失憶」很難啟齒。現在他卻越來越習慣地拋出這個理由。

  不管你信不信,總之這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失憶了,我想,你應該會自行腦補出什麼來的。

  段曉晨俏麗的臉蛋上仍然帶著難以捉摸的笑意。

  似乎對這個答案並不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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