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讓人操心的人(晉級了!求推薦票)
段曉晨的眼神迷離,目光失去了焦距,好像在看著杜采歌的臉,又像是在看著杜采歌身後的虛影。
她那如同玫瑰花瓣的嘴唇微動,像是身處不願醒的美夢,夢囈般地說:「……其次,他是我想努力超越的對象。我也想寫出那麼好的音樂,可我怎麼也追不上他的腳步。」
「他是我見過最有才華的人之一,不僅僅是音樂。他的很多觀點很有趣,但他更願意將他那些有趣的觀點藏在心底。」
「他是個複雜的人,他充分體現了人性的複雜,既有天真單純的一面,也有惡劣的一面。有時候他是個天使,也有時他是個惡棍。但是不管媒體怎麼評價他,我能看到他的真實,他的純粹。他是個讓人操心的人。」
「這就是我心目中的林可。」
杜采歌摸了摸下巴,狐疑不已。
總感覺這位段天后與那個林可之間有一段故事。
並不僅僅是歌手與自己的貴人。
不僅僅是熟人,朋友。
根據他查的資料,林可當年泡妞無數,換女友比換衣服還勤。或許這位段天后就曾經和林可有過一腿?
但是……算了。沒必要深究這些八卦。終究不關自己的事。
杜采歌還想繼續試探性地問幾個問題,段曉晨突然神色一變。
她摸了摸隨身背著的小包,從中拿出一隻正在振動的手機。
與寧悅蓉、姜佑曦的手機是同款,背後LOGO是一條盤起來的中國龍。
杜采歌已經在網上查過,這是大華國的「流金」品牌,地位相當於地球上的水果手機。
名字中沒有「龍」字,也不知道為什麼LOGO要做成中國龍。
他最近自己也入手了一台高配版,各種應用還不完善,說是智能手機,實則和功能機沒太大區別。
段曉晨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皺了皺眉,按掉。
「不好意思……」
話音未落,對方又不依不撓地打來。
段曉晨歉意地說:「看來必須得接一下,不好意思!」
說著站起來,按下接聽。
「我不是說沒事別打攪我么!」
「什麼?」
「這樣啊……晚點行不行?」
「好吧,我知道了。你讓娟子來接我吧!我就在雨溪國際這裡。」
「還有多久到?」
「好。」
掛掉電話,段曉晨看著杜采歌:「我得走了,突然有事。」
杜采歌笑道:「正事要緊。我送你到小區門口吧!」
「不用了,」段曉晨說,「我就在家裡等,正好要回去換衣服。」
家裡等?回去換衣服?
段曉晨換了鞋,出門后直奔對面,掏出鑰匙開門。
她站在門口回望,對杜采歌甜甜一笑,才戴好墨鏡,進屋裡,關上門。
杜采歌這才恍然。
同時也回想起那個在門口睡著的女孩。
心裡更加狐疑。
那天她被關在門外,結果坐在地上睡著了。
她既然認識原主,為什麼不打電話或者直接敲門向自己求助?
更關鍵的……
「空調被和暖寶寶為什麼不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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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曉晨背靠著門,仰頭看著天花板出神。
其實她可以不暴露的。
可是今天的氣氛這麼好,還吃到了他做的早餐,段曉晨忍不住就想試探一下。
現在,你會有什麼聯想呢?
就算你再笨,這回也該猜到點什麼了吧。
當你看到我住在你的隔壁……應該就能明白過來,會明了我的心意了吧。
你會有什麼樣的回應呢?
真是冒險啊。
段曉晨原本不想這麼快暴露的。
只是今天氛圍這麼好,你的變化也那麼大。所以終究忍不住,試探一下。
失憶……是真的么?
其實,如果你真的失憶了,不見得是壞事。
忘掉那些不愉快的過去。
而我和你,也能重新開始。
段曉晨沒有放任自己出神太久。
她很快就去換了一身適合商務場合的外套。
在魔都的這套房子,雖然她住的時間很少,一年也住不了十天半月,但該有的東西,應有盡有。
這是讓她住得最感到舒心的地方。
相比之下,京城那套房子,她覺得只能算是個「住處」。
這裡,才是「家」。
出門后,段曉晨不自覺地看了對門一眼。
然後乘電梯下樓。
娟子還沒到。
段曉晨拿出手機,給「杜小妹」發了條信息。
她和杜小妹還不是很熟,打字時字斟句酌,非常謹慎。
「我今天到你家玩了。你哥變化真大!他說他失憶了,是怎麼回事?」
今天是周末,杜小妹應該沒在上課。
很快就回復了:「他呀,肯定是因為終於成長了,覺得有許多不好意思面對的往事,不想提起的往事,所以就玩起了『失憶』人設。你就陪他玩唄,哄哄他唄,反正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你懂得真多。」段曉晨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如同鮮花綻放在春風裡。
「那是,那是,」即使只是文字,也透著一股自鳴得意的味道,「晨姐,簽名照什麼時候寄給我?」
「簽名照有什麼意思。下個周末我們去逛商場,我請你吃飯,一起看電影,去拍大頭照。」
「好啊,不許賴賬!」
「拉鉤。」
這時一輛熟悉的銀灰色轎車迅速駛近,段曉晨收起手機,扶了扶墨鏡,迅速切換成高冷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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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采歌坐在桌旁,拿起段曉晨送給他的禮盒,陷入沉思。
禮盒很輕,稍稍晃了晃,從聲音判斷,裡面應該是印刷品。
杜采歌猜測著,但是沒有任何線索。
他終於忍不住,將包裝紙撕下,打開盒子。
裡面果然躺著一疊紙張。
杜采歌小心地將之取出,一頁頁地翻看。
很顯然,這是一部漫畫的原畫手稿。
杜采歌對這個世界的漫畫家不了解,不清楚這是誰的大作。
但以段曉晨的身份,她送出來的東西肯定不會差到哪去。
很大的可能是某位名家的作品。
所以……為什麼要送這個給自己?
難道原主喜歡看漫畫?
杜采歌覺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一點靈感,但卻轉瞬即逝。
當他想要繼續探究時,卻發現自己連線頭都沒有找到。
總結一下今天掌握到的線索吧。
原主喜歡看漫畫。
原主和段曉晨的關係匪淺,否則段曉晨不會以漫畫原稿作為禮物。這東西呢,價值或許不是特別高,但是很難弄到。
肯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原主或許不是很成功的音樂人,但是應該很有特色,否則段曉晨不會以天后之尊來找自己約歌。
很顯然,段曉晨當時的語氣不是客套,而是真的覺得自己能給她驚喜。
話說原主到底有過一些什麼樣的音樂作品啊?
要不要找范玉弘,或者去問問原主的好哥們鄒國勇?
另外,杜媃琦應該也清楚。
不過如果去問妹妹的話,估計又會得到冷笑的回應。畢竟在妹妹的眼中,自己的失憶都是偽裝的。